被人誣陷入獄關了16年、多次被判死刑,不願耽誤妻子而離婚…他的人生全被冤獄催毀

2017-07-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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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的第二年,徐自強說,「我已經放棄未來了」,無論是司法、無論是輿論,都指著他鼻子,認定他是殺人兇手,「我沒有希望!我不能再綁住我的老婆。」於是他在黑牢裡左思右想,一個犯人,能對妻子做的事,「只有離婚。不能再牽連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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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紀岳君的電影中,徐自強前妻是有獻聲的,然而從頭到尾,她都只是個「背影」,完全沒有露過臉。「是司法制度造成他們沒法在一起。」紀岳君解釋那「背影」的意義。徐自強則坦言,被關不是一個人的事,徐家大大小小的身心,都被毀了,都也跟著他的肉身被禁錮。

徐自強的前妻,改名換姓,直到現在,都用另外一個身份生活。徐自強的媽媽,一直在為他伸冤,好像她活著,就只為了這件事。他的姊姊和哥哥,都因為傷痛而向宗教尋求解脫,「姊姊透過靈修,我哥差點出家。」

「一開始,我要訪問徐自強家人,其實他們也都不太願意受訪。」紀岳君說,直到判了無罪之後,他的姊姊、前妻,才願意開口,徐自強說自己沒殺人,但他這個人,已經被這場牢獄之災毀滅殆盡。

談到那年離婚,徐自強逼著自己回想,也逼著自己說,「我老婆其實不想要離婚。」她老婆當年才25、26歲,想買一棟房子,但因為有婚姻關係,如果再掛夫妻共同買房,會很麻煩。那時,徐自強更鐵了心,「就離婚吧!她還年輕,也需要趕快去找一找自己的幸福。」他說,「我在裡面,老婆也是我心裡的負擔,難過是一定的,但離了婚,我心裡的負擔也能少一點。」

原本兩人還有通信,但日子久了,他的前妻,也另外組了家庭,有一個兒子,在離婚後,前妻從此換了名字,換了身份,他們的關係已經回不去,徐自強卻一點也沒後悔,「在獄中,你不可能抱著還能出獄的希望。」他說,在裡頭,一切就像場「夢」,但他的家人也都共同經歷著這場惡夢。

徐自強拿著「無罪」布條,歪頭回想著那場「夢境」,突然笑了出來。他除了待在牢裡,也歷經了許多「法庭」上的事,有場荒謬至極的故事,讓他現在還記憶猶新。

「更六審的時候,當時的檢察官很會演。」在法庭上,檢察官拿了三本書,日本作家寫的,內容大致描述被害者的慘境。「他在一張A4紙上,寫了大大的一個『貪』字,寫完以後,就把這張紙撕掉。」檢察官一邊繞著法庭,一邊把紙張撕碎,跟著就把手一揮,寫著「貪」的碎紙就這麼零零碎碎地在空中飛舞,「他說:『這些被告就是貪,整個地上都是貪。』」

徐自強把「無罪」的布條握得更緊了。「大家覺得司法是學法律的人才懂。但其實如果常常有人旁聽,法官就會審得更謹慎。」檢察官撒紙那天,恰巧許多旁聽的人坐在公堂,「他撒完,全場的人都大笑。」這審審了四年,審到更九審他才被判無罪。

他想起法庭上的荒謬,又想到「大家都笑了」,深深嘆了口氣說,「其實,大家看到這些案子,法官的態度就會差很多。」他認為,司法是需要大家一起來監督的。

外頭的人們,看熱鬧的、關心冤獄的,以及徐自強的家人朋友、律師和導演,人人都被牽連進了這場夢中。

然而在「絕情谷底」的日子,終究是渺無人煙的,那是徐自強一個人的「練習題」,如今夢醒了,卻也沒醒,「我會一直講自己的事情」,徐自強說,「我只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徐自強。」這句聽起來有些冠冕堂皇的話,在徐自強口中,卻是那麼地語重心長。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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