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誣陷入獄關了16年、多次被判死刑,不願耽誤妻子而離婚…他的人生全被冤獄催毀

2017-07-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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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記者會與發表會,徐自強出席。(蘇仲泓攝)

2016年12月9日,《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記者會與發表會,徐自強出席。(蘇仲泓攝)

金庸小說「神鵰俠侶」裡的楊過、小龍女分開了16年,兩人最後在絕情谷底相遇,不過這段破鏡重圓的故事,卻沒發生在被控擄人勒贖的徐自強身上,16年的冤獄儘管被還了清白,但人生早已面目全非。

徐自強現在在司改會工作,如果沒看過導演紀岳君拍的「徐自強的練習題」,應該沒什麼人認得他。本人個子不高,比片子裡的身形還瘦,臉上的神情卻燦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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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著一張白布條,為了拍照,攝影師選了司改會門牆上黏掛著的布條當道具,上頭印著仿書法風格的「無罪」兩大字。攝影師本來還擔心亂撕門上布條不妥,「要拿這個下來拍照喔?」他竟然二話不說,「唰」一聲,撕下那兩個字,拿在手裡。

徐自強自始至終都認為,他是冤的,被判刑是冤的,被關是冤的,他拿著「無罪」兩個字,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事。1995年9月1日,建商黃春樹遭人綁架殺害,檢警調查,徐自強表弟黃春棋、朋友陳憶隆涉共犯案,兩人一口咬定徐自強、黃銘泉也是共犯,12月中黃銘泉在泰國遭仇家殺害,1996年5月16日,陳憶隆、黃春棋二人一審判決死刑。徐自強躲了起來,8個多月,最後還是決定投案。

「既然沒做,就不該被冤枉一輩子。」回憶當時,他說,他怕再不出面,以後就死無對證。「投案的前一晚,我和媽媽抱頭痛哭」,徐自強想到那晚,還是歷歷在目,一來他覺得委屈,二來他擔心一去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回來,但徐自強說,「我從沒想最後我會回不來,在牢裡虛度了16年。」

此後,徐自強歷經9次死刑、2次無期、5次非常上訴,漫漫長日,啃了不知道多少牢飯,到了20年後的9月1日,更九審,他首次獲無罪判決,2016年10月,最高法院判無罪確定,他才回來了,但這一去,也去了太久,徐自強現在才又能跟母親肢體接觸,之前都隔著一道牆,不知道那回兒,母子有沒有再一次抱頭痛哭。

在紀岳君的鏡頭裡,徐自強一滴眼淚也沒掉,但徐自強苦笑說,「在法庭上宣判無罪的時候,我抱著律師哭。」他人看起來堅強得很,講著話時感覺豁達,但他接著說了下去,口氣平淡,故事卻讓人難受。

在獄中,徐自強最愛看武俠小說,金庸小說「神鵰俠侶」裡的楊過、小龍女,也分開了16年,但最後兩人在絕情谷底相遇。儘管徐自強現在被還了清白,但當他抱著律師、掉下眼淚的那刻,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因為坐這牢,早就已經面目全非。

「徐自強的練習題」一開頭,放的是新婚影片,那是2012年,紀岳君的結婚影片,他說,想把自己的情感也放入片中。這段「紀岳君的婚姻」,或許也直接指涉了徐自強的悲劇。徐自強在入獄前,其實是有段婚姻的,然而這一關16年,楊過、小龍女的重逢,沒出現在徐自強身上,最後,他並沒有和老婆破鏡重圓,「在裡面看太多,離婚很多,乾脆早一點」,徐自強看了看紀岳君,嘆了口氣說。

被關的第二年,徐自強說,「我已經放棄未來了」,無論是司法、無論是輿論,都指著他鼻子,認定他是殺人兇手,「我沒有希望!我不能再綁住我的老婆。」於是他在黑牢裡左思右想,一個犯人,能對妻子做的事,「只有離婚。不能再牽連她了。」

在紀岳君的電影中,徐自強前妻是有獻聲的,然而從頭到尾,她都只是個「背影」,完全沒有露過臉。「是司法制度造成他們沒法在一起。」紀岳君解釋那「背影」的意義。徐自強則坦言,被關不是一個人的事,徐家大大小小的身心,都被毀了,都也跟著他的肉身被禁錮。

徐自強的前妻,改名換姓,直到現在,都用另外一個身份生活。徐自強的媽媽,一直在為他伸冤,好像她活著,就只為了這件事。他的姊姊和哥哥,都因為傷痛而向宗教尋求解脫,「姊姊透過靈修,我哥差點出家。」

「一開始,我要訪問徐自強家人,其實他們也都不太願意受訪。」紀岳君說,直到判了無罪之後,他的姊姊、前妻,才願意開口,徐自強說自己沒殺人,但他這個人,已經被這場牢獄之災毀滅殆盡。

談到那年離婚,徐自強逼著自己回想,也逼著自己說,「我老婆其實不想要離婚。」她老婆當年才25、26歲,想買一棟房子,但因為有婚姻關係,如果再掛夫妻共同買房,會很麻煩。那時,徐自強更鐵了心,「就離婚吧!她還年輕,也需要趕快去找一找自己的幸福。」他說,「我在裡面,老婆也是我心裡的負擔,難過是一定的,但離了婚,我心裡的負擔也能少一點。」

原本兩人還有通信,但日子久了,他的前妻,也另外組了家庭,有一個兒子,在離婚後,前妻從此換了名字,換了身份,他們的關係已經回不去,徐自強卻一點也沒後悔,「在獄中,你不可能抱著還能出獄的希望。」他說,在裡頭,一切就像場「夢」,但他的家人也都共同經歷著這場惡夢。

徐自強拿著「無罪」布條,歪頭回想著那場「夢境」,突然笑了出來。他除了待在牢裡,也歷經了許多「法庭」上的事,有場荒謬至極的故事,讓他現在還記憶猶新。

「更六審的時候,當時的檢察官很會演。」在法庭上,檢察官拿了三本書,日本作家寫的,內容大致描述被害者的慘境。「他在一張A4紙上,寫了大大的一個『貪』字,寫完以後,就把這張紙撕掉。」檢察官一邊繞著法庭,一邊把紙張撕碎,跟著就把手一揮,寫著「貪」的碎紙就這麼零零碎碎地在空中飛舞,「他說:『這些被告就是貪,整個地上都是貪。』」

徐自強把「無罪」的布條握得更緊了。「大家覺得司法是學法律的人才懂。但其實如果常常有人旁聽,法官就會審得更謹慎。」檢察官撒紙那天,恰巧許多旁聽的人坐在公堂,「他撒完,全場的人都大笑。」這審審了四年,審到更九審他才被判無罪。

他想起法庭上的荒謬,又想到「大家都笑了」,深深嘆了口氣說,「其實,大家看到這些案子,法官的態度就會差很多。」他認為,司法是需要大家一起來監督的。

外頭的人們,看熱鬧的、關心冤獄的,以及徐自強的家人朋友、律師和導演,人人都被牽連進了這場夢中。

然而在「絕情谷底」的日子,終究是渺無人煙的,那是徐自強一個人的「練習題」,如今夢醒了,卻也沒醒,「我會一直講自己的事情」,徐自強說,「我只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徐自強。」這句聽起來有些冠冕堂皇的話,在徐自強口中,卻是那麼地語重心長。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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