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蓋好後卻發現車位縮水了!搞懂3大車位種類,消保官教你討公道

2020-10-0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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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民眾買房時,常常都只鎖定在房屋本身坪數規劃、而忽略了停車位的重要,再加上部分建商並不會在買賣契約裡就把車位尺寸詳細標示出來,因此民眾買房時,一定要記得要求建商提供平面圖仔細審閱,並且簽約時附在合約裡面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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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購買預售停車位,務必要詳細確認停車位性質、位置、規格等項目。(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民眾購買預售停車位,務必要詳細確認停車位性質、位置、規格等項目。(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尺寸只要有誤差 買方可請求減少價金

但終於等到交屋了,一到社區現場才發現車子根本停不下,早期可是會求助無門,因為法條規定如果平面停車位完工尺寸和原本契約說標示的誤差在2%以下,且長未逾10公分、寬未逾5公分、高未逾5公分;機械式停車位誤差在1%以下,且長未逾5公分、寬未逾2公分、高未逾2公分,就算符合規格。

但無奈因為許多建商藉此鑽漏洞規避糾紛,使消費者權益受損,因此,為了解決事端,內政部於2012年修正《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明訂停車位規格尺寸只要產生誤差,買方就可依照短缺部分,請求減少價金。

對此,行政院消保會王德明消保官表示,若當初買賣契約上已經說好是大車位,並也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內容詳述車位規格為長幾公尺、寬幾公尺,但實際上卻發現車位過小,這時候民眾就可依法跟建商要求減少價金,建商也不得以停車位規格容許誤差作為理由託辭。

如果最終雙方無法達成減少價金或重劃停車位協議,則買方依照情況可主張解除契約,甚至可依《消保法》第12條主張契約違反誠信原則,與建商解除契約,即使買賣雙方有另訂停車位買賣契約書,也要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為基準。

除了可解除停車位的契約之外,若舉證充足,也可以基於《民法》債務不履行之不完全給付,或是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1條、《消保法》等廣告不實、連帶房子的契約一併解除;倘若民眾當初在挑選房子時,在2間房子2選1時,消費者由於選擇了錯誤車位的房子,導致喪失買另外一間房子的機會,這時候也可以依據《民法》354條「存有未能達到預定效用之瑕疵」向企業經營者主張負瑕疵擔保責任並提出損失。

(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Tips:

民眾關心停車位大小之餘,也要注意停車位旁的車道面積,畢竟車道面積攸關公設比,跟雨遮、露臺一樣,容易被建商動手腳做虛坪。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通常車道面積會分到車位內計算,由車位持有者共同分攤,因此車位登記坪數面積會從6~7坪到12~15坪都有。

台北市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科長沈瑞芬曾撰文指出,若車位登記坪數大,是因為車道坪數計算在車位坪數中,相對可降低公設比,對消費者較有利;若車位坪數小,像是車位登記面積只算車格4.5坪(標準停車位面積2.5mx6m=15㎡),車道坪數恐被納入公設比之中,就會使公設比提高,但車位價格通常不會降低,民眾等於買了車位又多負擔公設價格,被扒了兩層皮。

車道面積攸關公設比,跟雨遮、露臺一樣,容易被建商動手腳做虛坪。(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車道面積攸關公設比,跟雨遮、露臺一樣,容易被建商動手腳做虛坪。(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591房屋交易網(原標題:預售車位交屋發現縮水 消保官教你保權益)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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