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該怎麼寫?名律師教你正確步驟,在身後給家人最好的照顧

2020-09-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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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擔心,與配偶感情不睦,如果還沒離婚就「因故」過世,恐怕會衍生許多問題,所以想要寫遺囑。基本上,感情無法維繫下去,離婚最好。我向來不相信兩個人每天吵架,卻可以給孩子完整的家。但是,如果因為種種因素,不願意離婚,兩個人的感情問題,外人很難判斷,只能說立下遺囑也是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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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自殺不是該選擇的方法,因為一旦有孩子,自己死了以後,未來監護權就是另一半的,財產將會是小孩跟另一半的。而你的悲慘故事,將會在未亡人的洗腦後,變成畏罪自殺之類的。而且,沒有人可以對你的故事伸張公道,往後都是一面之詞而已

不過,既然天有不測風雲,就像台北最近每天都在打雷閃電,但卻不下雨是一樣的道理。每個人都可以試著思考自己的身後事,立遺囑就是一種強迫自己思考未來的方式。

首先,一旦結婚後,所謂的繼承,配偶就是絕對的主角。有小孩,就由配偶與小孩一人一份。沒小孩,才是由配偶與父母一邊一半。如果沒小孩,又父母雙亡,就由配偶與兄弟姊妹一邊一半。因此,沒小孩還好辦,原生家庭的父母就可以介入繼承,與配偶討論要如何分割財產。那麼,有小孩,父母就不能介入嗎?這就是遺囑的功效了。我們可以藉由遺囑,讓配偶與小孩只取得部分的特留分,父母還是可以取得遺產主導權。怎麼做呢?

最簡便的方式,就是自書遺囑。這種遺囑,不用律師、代書、公證人。請拿出一張白紙,用手寫的方式,對,只能手寫,不可以打字,寫下財產分配的方式。舉例來說:

遺囑

本人過世以後,所有的財產都由父母繼承。但本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照特留分之規定取得部分財產(例如財產總額是一百萬,可約略計算出五十萬的數字給他們,也可直接指明要給哪些項目),未成年子女之持份,交由銀行信託至成年為止。本人之遺體,交由父母處理,舉辦的葬禮方式必須是火葬,而且把骨灰一半作為盆栽肥料,另一半灑在玉山山頂,葬禮不用華麗,但必須要連續七天都放蘇慧倫的專輯。本件遺囑,由本人之朋友XXX擔任遺囑執行人。

立遺囑人:OOO,民國OO年OO月OO日

這種範例可以應付一般的情況。如果想要自己的父母取得手機、電腦、私人衣物、證件等,可以自行寫在遺囑裡。事實上,關於財產分配,最好的方式,當然是把所有的項目寫清楚。真的沒辦法,至少要計算出特留分的比例,以免往後配偶還是會跟父母打官司。

如果配偶外遇或家暴,那麼就可以在遺囑上註明,因為配偶外遇或家暴,對自己構成重大污辱,因此剝奪配偶的繼承權。這種方式,配偶連繼承權都拿不到,當然是最好的方法。不過前提是要有證據,所以,這部分先花點心思蒐集證據,有判決更好,以後繼承人在訴訟的時候就可以做參考。

如果還是擔心自己寫不好,找律師幫忙處理是另一種方式。不過,這時候就叫做代筆遺囑,必須帶兩個與遺產無關的證人去找律師公證遺囑也是一樣,必須帶兩個與遺產無關的證人,請公證人公證,律師是不能公證的。至於公證人怎麼找,在網路上搜尋公證人,就有非常多選擇,或者到法院公證處,也是很好的方法。

遺囑,是一種檢視自己人際關係與資產的一種方式。如果可以,我會建議每年檢視一遍,並且選擇自己的好朋友或親人當遺囑執行人,把遺囑放在他那裡,日後要是有狀況,這個人就可以幫自己執行遺囑。

死亡是每個人必經的過程,正視這件事,才會讓自己在落幕的時候比較安心。如果親人只是路人,請不要忘記,你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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