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發電很危險所以該反對?他用科學數據道出真相:怕核電廠殺人?你早就在殺了

2017-06-0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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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例子是1979年的美國三哩島事故。這個核電廠按今天標準也不行,如果設計得更合理一點,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那麼這個事故增加了多少癌症呢?計算表明是,一個。實際上,2002年的一個研究表明三哩島居民的癌症率根本就沒有顯著增加。更有意思的是三哩島核電廠所在地因為土壤裡存在天然鈾,其輻射本底本來就高。三哩島附近居住的5萬居民,就算沒有核電廠,也會有60人死於天然核輻射導致的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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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美國的國家標準都是規定一般公眾每年受到的輻射劑量不超過1毫西弗,也就是0.1侖目。如果按照這個標準,茨城縣每年的輻射劑量(假設劑量不變)是1.48毫西弗,就超標了。但國家標準是一個相當保守的規定。這個標準是建立在前面說過的輻射—癌症正比關係上的,也就是說它認為不管輻射的劑量多麼小,都會帶來癌症。就算我們認為這個正比關係成立,那麼0.1侖目標準背後的邏輯是它會增加0.004%的癌症機率。

如果你不知道這個癌症機率,只看輻射國家輻射標準的話,你就喪失了在不同癌症之間權衡比較的權力。一個輻射超標但是空氣清潔的城市是不是比一個空氣污染但是輻射達標的城市更安全?1毫西弗標準不能告訴我們這些。實際上,丹佛附近的天然輻射劑量就超過國家標準。一個丹佛居民每年受到的輻射差不多正好比一個紐約居民高1毫西弗。然而丹佛的癌症發病率低於美國大部分地區。

國家標準其實是個人治標準。對於決策者而言,輻射—癌症關係遠遠比國家標準更有參考價值。因為國家標準的存在,公眾得到的是經過封裝的科學知識。公眾害怕的不是輻射,而是對國家標準的踐踏。這正如公眾恐懼的不是癌症,而是因為「奇怪」原因導致的癌症。

3. 哲學

現有的核電廠,更不必說在建的核電廠,其安全水平都絕對超過車諾比。因日本地震產生的核電廠癌症能有多少?要知道車諾比的上限才4,000人。現在我們用最保守的估計,假設全世界的核電廠每隔十年就會發生一次車諾比水平的大事故,導致4,000人死於癌症。那麼每年因為核電廠而死於癌症的人將是400人。

我們的問題是,這種情況能壞到哪去呢?或者說,我們有權為了取得能源而犧牲這400個人嗎?

這顯然不是一個物理問題,有些哲學家會認為這是一個哲學問題。據說有個哲學家曾經提出一個「頭疼問題」。說假設現在有10億人正在輕微地頭疼,如果你殺死一個無辜者,那麼這10億人的頭疼立即就能好,請問你殺還是不殺呢?

我猜很多人可能會選擇不殺。具體到核電廠,也會有很多人選擇寧可不要核電也不能犧牲400個無辜的生命。但也有一些人會認為犧牲是值得的。我最近看了一點電視劇《借槍》(編注:中國2011年關於諜戰的電視劇),地下黨行動組組長鐵錘就認為犧牲學生去刺殺加藤是值得的,而熊闊海則認為不值得。所以這位哲學家煞有其事地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好像此題無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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