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要帶什麼?要幾點出門?2020總統立委選舉10大注意事項懶人包一次看!

2020-01-0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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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前一定要知道這些事!(資料照/甘岱民攝)

投票前一定要知道這些事!(資料照/甘岱民攝)

2020年1月11日第15任正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即將來到,除了決定好自己想投的候選人之外,投票日當天還有什麼應該注意的細節?以下整理了投票的10大重點,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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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票要帶什麼?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日當天(早上八時至下午四時)應攜帶有效身分證、個人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其中又以身分證最為重要,少了身分證就絕對無法領到選舉票,且無法以健保卡、護照、駕照或戶口名簿等代替。若沒有攜帶個人印章,可在領票時改以親自簽名或按壓指紋代替,而如果遺失了投票通知單,只要投票所的工作人員確定你的名字有出現在選舉人名冊中,依然還是可以投票,只不過少了投票通知單,工作人員就需要現場翻查名冊,可能會延遲投票速度。因此為增加投票進行的效率,中選會仍宣導民眾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2. 身分證、投票通知單遺失或被藏起來怎麼辦?

最近網路上有許多傳說,為避免政治立場不同的家人去投票,揚言要將其身分證及投票通知單藏起來。其實如第一點所述,若遺失投票通知單還是可以投票。而如果發現自己的身分證遺失(被藏起來)也別緊張,只要在1月10日前(包含當日),攜帶戶口名簿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印章、一張證件照片及200元規費至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申請身分證補發,且當場就能馬上領到

另外,刻意藏匿他人的身分證,或不讓其出門投票等妨礙他人投票的行為,其實都已經觸犯刑法妨害投票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妨礙他人行使投票的權利。

3. 身分證上的照片與目前長相差太多怎麼辦?

投票所的工作人員會核對前來投票的選舉人容貌是否與身分證上的照片相符,以確認是否為本人,但有些人的身分證上的照片可能是多年前拍的,與現在的長相大不相同,這時選舉人可以提供第二證件,例如健保卡或駕照等附有照片的證件以利選務人員查驗

4. 戶籍縣市改制後未換領身分證還可以投票嗎?

日前網路上也謠傳若持縣市改制後未更新的身分證則無法投票,例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等等。不過對此內政部及中選會已澄清只要持民國94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便證件上面的戶籍地址仍為合併或改制前的舊稱,依然可以投票,不用特地申請換發身分證。

只要持民國94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便證件上面的戶籍地址仍為合併或改制前的舊稱,依然可以投票。(圖/內政部臉書)
只要持民國94年12月21日起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即便證件上面的戶籍地址仍為合併或改制前的舊稱,依然可以投票。(圖/內政部臉書)

5. 不住家裡未收到投票通知單,如何知道投票地點?

許多人在外求學或工作,沒有住在戶籍地,因此未收到選舉公報或投票通知單,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投票。事實上,只要到中選會的官網首頁輸入自己的戶籍地址,就可以查詢自己所屬的投票所位址,或是可以到中選會設立的「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地點查詢」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自己的選舉人名冊號次及投票所地點。

另外,若想查看選舉公報,中選會除了寄出紙本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書到你的戶籍地址之外,也設立了線上選舉公報的網站,只要上網就可以查看。今年的投開票所較2018年九合一選舉增加1346個,可能有許多戶籍的票所都會與往年不同,出門前請先確認喔!

到中選會設立的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自己的選舉人名冊號次及投票所地點。(圖/中選會官網)
到中選會設立的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自己的選舉人名冊號次及投票所地點。(圖/中選會官網)

6. 選票一定要全都領嗎?

本次的選舉票共有三張:總統副總統票、區域/原住民立委票、不分區政黨票。選舉人要領哪些選舉票可自行決定,可以選擇不全領,只要在領票時告知選務人員即可,但只能領票一次,不能補領。而如果領了票,無論有沒有蓋章都一定要投入該選票的票匭,任意撕毀選票或將選票帶離投票所都會觸法

另外,領票時記得檢查選票,若發現領到的選舉票有少、或拿到不是該選區的選票,也要立刻告知選務人員,也不要將選票或個人物品遺留在圈票處或票所內,一旦離開投票所,就不能再進入了。

7. 現居海外的僑民可以投票嗎?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只要仍為中華民國國民,且現在或曾經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的海外僑民,就具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的投票資格,不過沒有立委及不分區政黨票,且必須在規定期間將中華民國護照影本、申請書寄回遷出國外時的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以申請登記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

8. 投票時蓋章不小心超出格子外怎麼辦?

一般而言,投票時應在某一位(組)候選人或政黨號次上的空白格內蓋上圈選章,但是如果不小心蓋出格子會不會變廢票呢?根據《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修正規定》,其實只要所蓋的章觸碰到該候選人或政黨的格線,即變整個戳章都超出格線外,只要黏到邊都算有效票。若太緊張不慎在框格內重複蓋章,只要是有蓋在該候選人的格線內(或碰到邊),不管是蓋一個、蓋兩個、還是蓋一百個都屬於有效票。不過只要蓋到兩個以上的候選人(若是因印泥未乾導致印到選票上的其他候選人的格子,在開票時則交由選務人員判定),或者蓋在完全沒有觸碰到任何格線的位置,都是無效票。另用私章、手印或任何不屬中選會戳章的蓋在選票上,也都是無效票。不過為了不要造成選務人員的困擾,建議還是規矩地蓋在框格內,才有助開票作業順利進行喔!

其實只要所蓋的章觸碰到該候選人或政黨的格線,即便超出格線外,或重複在該候選人或政黨的所屬的框格內蓋章,都屬於有效票。(圖/行政院公報)
只要所蓋的章觸碰到該候選人或政黨的格線,即便超出格線外,都屬於有效票。(圖/行政院公報)
只要圈選章觸碰到格線,即使是重複蓋章也算有效票。(圖/行政院公報)
只要圈選章觸碰到格線,即使是重複蓋章也算有效票。(圖/行政院公報)

9. 進入投票所內該注意什麼?

除了不可以攜帶手機、攝影器材及選舉相關宣傳品進入投票所之外,在投票所內也不可吵鬧喧嘩、嚼食檳榔或口香糖、亮票、撕毀選票或將選票帶離,不可在選票上蓋私章或簽名,並且也不能將選票以外的東西投入票匭,更重要的是,投票當日不可從事任何競選活動,例如用手機發送簡訊、LINE、臉書社群催票等等,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鍰。

10. 投票日當天要上班怎麼辦?

雖然投票日當天是週六,但是有些職業的勞工仍然要上班,這時該怎麼辦呢?事實上,根據《勞基法》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當日應視為「放假日」即便當天原本屬於工作日的勞工也應依法放假且工資照給。如果資方要求勞工要上班,除了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外,也必須支付加班費,且不得妨礙勞工行使投票權。若雇主沒有依規定給予放假日或加班費,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的罰鍰。

選舉投票對民主國家而言是一件非常嚴肅且重大的事,請大家珍惜手中神聖的一票,進入投票所內也切記不要嬉笑怒罵,以免失去自己的投票權,還可能吃上牢飯或賠上巨額的罰鍰。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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