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生前退位」,為何引發熱議?

2016-07-1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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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歷代 124 位天皇,生前退位的過半數。日本歷史上對上一次讓位已是二百年前、江戶時代的光格天皇(第 119 代)。1817 年光格天皇讓位予第六皇子惠仁親王(登位後改稱作仁孝天皇),自己則成為「上皇」。仁孝天皇就是明治天皇的祖父。明治維新,明治天皇收回將軍權力,把軍政大權集於天皇一身;同時又推行國家現代化,確立君主立憲、設立軍隊、國會、內閣、實行府縣制、市町村制等等。明治天皇更頒布了皇室典範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已於昭和二十二年五月二日廢止),其中第二章「踐祚卽位」(せんそそくい)第十條說明:「天皇崩スルトキハ皇嗣卽チ踐祚シ祖宗ノ神器ヲ承ク」(中譯:天皇駕崩,皇嗣立即踐祚、繼承祖宗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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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皇嗣繼承的唯一前提是天皇駕崩,亦確立了天皇是終身制、沒有在生時放棄皇位的選擇。明治天皇沒有留下一條「生前退位」的尾巴,有說是他不希望為政府或議會留下一條後路去逼宮天皇(他本人或後代)、使其退位。二戰後新頒佈的皇室典範(昭和二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法律第三号)亦繼承了這點,沒有任何關於「退位」的條文。所以就算日皇明仁真的希望在生退位,執行之先,國會需要討論和制定皇室典範、加入「退位」新條文,包括天皇退位後的稱呼、角色、權限、退位交接、儀式等等。討論進入國會,便不能無視國民輿論。正如 2006 年國會也曾討論應否修憲接受男系女性天皇(因為當時天皇並沒有任何男孫,只有女孫),當時輿論也分成兩邊激論,不過 2006 年 9 月日皇明仁的首個男孫悠仁出生,才擱置了修憲的討論。討論經年,修憲經年,完成「退位」的條文時,日皇明仁或許已經賓天了。

日本傳媒就日皇明仁為什麼在大選後表明「生前退位」意向也有其他猜測。今屆日本參議院大選其中一個立場分野重點就是針對憲法第九條的修憲和反對修憲兩派,如今修憲派已過三分二的議席,如無意外,只要參議員不發生「等埋發叔」的蝦碌事件,修憲很快便成事。(日本憲法第九條有什麼爭論?如有興趣請參看我的一篇舊文《安保法案的前世今生》,資料甚詳。)身為「象徵」式的天皇,不能就政事表達任何立場,但如果天皇心裡面是不希望修憲的話,他的殺手鐧便是提出「生前退位」了:如此,國會便要先討論皇室典範,而要押後憲法第九條的討論,而這樣一拖延,或許已經拖到下一次大選了。不過,當然,這都是猜測而已。

人性一點去想,日皇明仁八十有二,他有兩個兒子:皇太子德仁、二皇子秋筱宮文仁親王;德仁只有一個女兒愛子、文仁卻有唯一子嗣悠仁。身為父親,年事已高,最擔心莫過於兄弟鬩牆(日文也有此語:兄弟牆に鬩げども,外その務を禦ぐ),為了皇位而有所爭拗。繼位的德仁假如在登上天皇之位後重啟 2006 年的女性天皇討論,其女兒或許可能成為男系女性天皇,如愛子成為天皇後又與普通人(沒有皇族血統)結婚的話,其子嗣不論男女,繼承天皇皇位的話便是女系天皇,這點已與皇室典範已相違背;如不,繼續維持現狀,繼承德仁的就是他的侄兒悠仁。如果早日退位,早日放手給德仁,或許能夠在在生時看見兒子或之後的繼位路線,的確少了牽掛。

自宮內廳否定NHK報導之後,此事似乎告一段落。大家唯有拭目以待,如果日皇明仁真的堅持退位,政府和國會都不能無視這個雖說是「象徵」式,但始終是一國元首、關乎國體的天皇。正如憲法第一條所言:「天皇は、日本国の象徴であり日本国民統合の象徴であつて、この地位は、主権の存する日本国民の総意に基く。」(中譯: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ayi(原文標題:退與不退,又要怎麼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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