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捋虎鬚、批逆鱗!公開信砲轟網管部門「濫用公權力」

2016-03-1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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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此,為了國家改革開放的持續和深入,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與人民幸福,本人懇請中央盡快採取行動,調查並追究輿論與媒體主管部門特別是網管部門玩忽職守、濫 用公權的違法行為。與此同時,鑑於宣傳部門辦公經費數額巨大但管理和使用卻不透明,特別是網管部門的辦公經費使用不透明,可能存在涉嫌觸犯法律的嚴重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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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瞭解,大量宣傳項目特別是網絡宣傳和監控項目不經公開招標,而是由有關部門領導通過私人關係發包給企業或個人。本人以公民身份要求有關部門審計並調查輿論與媒體主管部門特別是網管部門經費使用情況,查處貪污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建議重點調查以下問題:

一、 「北京精神」宣傳經費籌集與使用情況。據本人觀察瞭解,北京市曾經有一段時間大肆宣傳由極少數人編造的所謂「北京精神」,對抗宣傳中央依法治國精神以及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當時地方上動員了大量人力、財力和物力,在大街小巷豎立、張貼了無數精美、造價不菲的宣傳模型、標語,大肆設置宣傳欄。

二、中央宣傳經費的整體使用情況和國家級宣傳項目的經費使用以及招標情況。

三、中央有關部門的網絡管理經費使用情況,特別是「網絡監督員」和「網絡評論員」的招募、管理和培養經費。

四、全面調查「打大V運動」的辦案過程與經費使用情況,追究網絡辦、公安部、央視等部門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五、全面調查「圍攻任志強」事件,追究網絡辦、團中央網絡部門、千龍網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六、全面網管部門與網絡公司的賬目往來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在與網絡公司以及相關企業和個人是否存在利益關係。

七、除此之外,建議對在網絡言論自由封鎖過程中扮演了極其重要角色的千龍網、百度公司等網絡媒體和網絡企業展開刑事調查,追查其經營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八、追究造成重大公共財產損失的「人民搜索」有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舉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周方
身份證號:110105196008******
手機號:139108*****
通信地址:北京宣武門西大街57號新華社對外部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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