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專文:自己的選票自己救

2016-02-0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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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國會自主從國會議長確定後開始,所以產生國會議長不需要國會議員自主?這個國會議長是選出來擺在神龕上的嗎?每個國會議員走過神龕都可以視若無睹?那,可怎麼配合行政權?不讓他配合行政權,指定他做甚麼?擺著當形象?真的有完好形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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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會議員連選個國會議長都不能自主,那個社會期待能自主的國會真的會產生嗎?如果有人斬釘截鐵(不能斬釘截鐵就不必說了)地說:會。那麼是內閣和各部會首長人選都由國會決定,除了議長,總統、副總統也都奉在神龕上?還是心結已成、嫌隙已生,人民又要度過一個行政權與立法權互相鬥爭的四年?

需要謙卑的是別人?

或許需要謙卑的是別人,所以可以命令別人謙卑?因為需要謙卑的不是自己,所以命令別人謙卑之後,可以指定個國會議長來監督立法權?要爭辯指定的時間在大選之前,所以人民已經用選票同意嗎?在大選之後,沒有口口聲聲說尊重黨團自主嗎?還要繼續爭辯只要求謙卑,沒有要求誠實嗎?

如果可以彼此對話,哪裡需要第三人協調?所以名為協調,實為勸退。真懂得協調真義的人,看起來是有立法經驗的柯建銘,所以他主動出面協調,其他即將就任國會議員的人都噤不敢言。為了捍衛黨團自主,主動出面退讓的人,看起來是真懂得國會自主的人。

靠著被指定上台的人、還要別人主動出面讓位的人,不要怪別人懷疑他不懂國會自主。而大選一結束,就擺出奉命角逐、決不退讓的態度,有謙卑嗎?

所以看起來真懂得謙卑的人,還是柯建銘。而且看起來還是唯一懂得反省的人。

只反省別人不反省自己?

發動割闌尾的人要割哪一種闌尾?不是仰承領袖意志的人嗎?既然國會議員看起來都不敢違逆領袖意志,那不就是罷免的對象?割闌尾的戰將們,請問修正罷免規定的法案呢?

上任國會議員之前,應該準備罷免規定的修正案吧?怎麼議長都還沒選上就任,就急著攀附?也打算成為臣服領袖意志的國會議員嗎?

選民如何自救?

難道這是台灣人的宿命?總要忍受奪取權力的人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不管邏輯如何矛盾,只要掌握權力,敢說出來就是話,多說幾次就變成真理?

投一次票,不是概括授權讓當選人可以為所欲為四年,這是罷免規定存在的理由。這一次選民還學到一件事,罷免規定之前需要有一個阻止當選人就任的假處分規定。其中一個構成假處分的事由,應該就是當選人表現出受某種力量掌控的事證,包括有國會議員受行政權掌控的事證。

*作者為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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