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地方首長別裝死 快快保障同志人權

2015-06-1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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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王鴻薇質詢希望台北市能協助同志婚姻的戶政註記。(取自YOUTUBE視頻畫面)

市議員王鴻薇質詢希望台北市能協助同志婚姻的戶政註記。(取自YOUTUBE視頻畫面)

環顧近來世界各國對於同志人權之保障,可說日趨重視,但反觀我國,無論是行政、立法或司法,均倒行逆施大開人權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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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國民法及人權保障主管機關法務部,雖公開承認婚姻權與家庭權屬於基本人權,卻以社會尚未形成共識為由,反對同志享有婚姻權。

同時,立法院竟有立委公然宣稱同性婚姻會導致人獸交或少子化,雖招致各界大加撻伐,但婚姻平權修法草案卻仍在立法院一讀後被迫止步。

至於司法院,我國新鮮熱燙剛剛出爐的四名大法官,竟異口同聲反對同性婚姻,在在令人對現今中央政府行政、立法及司法主管機關徹底絕望。

幸而經過同運團體與多位議員積極爭取,地方政府陸續表態支持同志人權並提出具體作為,包括桃園、台北及台中,均已同意開放同志參加聯合婚禮,高雄則提出陽光註記作為友善同志的行政措施。

本月12日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詢市長柯文哲時,主張台北市作為首善之都,且柯文哲選前亦承諾支持同性婚姻,市府應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並努力解決同性伴侶醫療手術同意書問題。

王鴻薇認為,目前戶政系統註記同性伴侶,不論在硬體上、執行上、法令上都是可行的,戶政系統本來就有註記功能,且內政部對於戶政系統的註記事項並沒有規範不能註記同性伴侶。

復依最新報導指出,台北市自17日起,也開始受理同志伴侶到戶政事務所註記「伴侶關係」。惟經洽台北市政府表示,目前其受理伴侶註記之作法,與先前高雄市的陽光註記近乎相同,仍屬戶政單位的內部註記,在與內政部(戶政司)形成共識之前,尚無法開放醫療院所等單位直接透過戶政系統查詢,僅能藉由電話或正式行文的方式,與台北市政府進行伴侶關係之確認。

首先,台北市保障同志之作法,應獲肯定,但先前高雄陽光註記之所以遭外界譏笑為櫃子註記,對同志權益難有實質保障之原因,恐仍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

簡單來說,戶籍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同時該法對於戶籍登記的類別、申請、變更等等事項,均有具體明確的規範。縱使地方制度法亦規定,戶籍行政為直轄市、縣市自治事項之一,但歷來戶政業務不論是法令解釋、實務作業,甚至資訊系統,多由中央作主說了算,基於前述中央政府反同志人權的鮮明立場,加上多年來的行政積習箝制,恐怕地方政府必須花費更多時間心力與中央周旋協商。

為此,考量醫療權益的重要性與急迫性,若僅能藉由電話聯繫或曠日廢時的公文往返等方式,確認同性伴侶之關係,由於前者應難被醫療院所接受,而後者亦無法及時處理緊急病患手術同意書的簽署問題,故建議除繼續朝提昇現行戶政註記之位階,與其他正式註記相同之方向努力外,地方政府尚能雙管齊下,同時研議將申請伴侶登記的同志市民個人資料錄案建檔(參加聯合婚禮者亦同),並正式行文全國醫療院所,周知必要時得直接透過網路查詢市府資料庫,只要鍵入姓名、身分證字號,醫療機構便能立即證實當事人間之伴侶關係。

依照醫療法第63條的規定,有資格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者,包括病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而所謂「關係人」,按衛福部「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如同居人、摯友等等。

因此,過去之所以發生同性伴侶遭醫院拒絕,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的遺憾,主要癥結在於舉證,因為沒有官方資料證明雙方互為「關係人」的事實,醫院被迫陷於是否自行認定的兩難處境,絕大多數院所為避免後續爭議,爰仍要求需由親屬簽署同意書。

 

上開同志伴侶的醫療困境,與其只等待可能較費時的戶政註記(為完整保障同志權益仍應持續爭取),倒不如分頭併進,由市政府負擔舉證責任,建置正式的官方資料庫,使醫院隨時能基於醫療需要,直接透過官方網站的資料,確認病患與其同性伴侶間互為「關係人」之事實,自能迅速完成手術同意書的簽署,何況同志伴侶申請伴侶登記或參加聯合婚禮,確實是由市府收件受理,本應建檔,並不致增加過多行政成本。

 

而後續同志各式權益均能以此資料庫作為基礎,繼續規劃進一步保障措施,例如開放同志市民申辦市府原僅提供一般夫妻的補助、優惠或協助等市政服務,或比照聯合國,讓市府(或友善同志企業)所屬同志職員及其伴侶,享有與同單位內已婚員工及其配偶相同之福利待遇等等。

據此構想,同志伴侶的醫療問題,雖未能通盤解決(畢竟關係人尚非配偶,地位及優先順位均低於其他親屬),但也算啟動逐步改善。

回顧去年六都九合一大選前,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並隨後當選的地方首長,包括:台北市柯文哲、桃園市鄭文燦、台中市林佳龍、高雄市陳菊、彰化縣魏明谷、雲林縣李進勇及屏東縣潘孟安。

 

但目前看來,重視承諾且開始履行者,只有前述四位市長,不知其餘三位是因為能力不夠?誠信不足?還是在裝死?無論如何,承諾了就要作到,否則怎能繼續坐在高位,和其他努力保障同志人權的地方首長比肩同列。

至於其他亦無作為的地方首長更應醒悟,人權保障已是世界趨勢,我國必將迎頭趕上,作為領導人若欠缺遠見與苦民所苦的同理心,那麼現今執政黨背離民意遭人民厭棄的下場,即為殷鑑。

作者服務於公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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