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從與抗爭之外的第三條路──「不信任時代」的日常公民起義指南

2018-10-0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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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6年的麻州「謝司起義」(Shays' Rebellion)的紀念碑。(John Bessa@wikipedia/public domain)
1786年的麻州「謝司起義」(Shays' Rebellion)的紀念碑。(John Bessa@wikipedia/public domain)

佐克曼笑說:「我來自一個在反抗中誕生的國家,反抗的存在才能創造一個有彈性的政府。」他認為,民主制度需要兩種公民,一種是支持政府行動的人,另一種則是在制度出現問題時,勇於改變發聲的人;一種是「體制派」(Institutionalist),另一種是「起義派」(Insurrectionist)。「體制派」認為社會進步應透過現有的組織推動,例如透過參選、投票。「起義派」則認為,目前的體制出現問題,因此要嘗試建立更好的體制,或者廢除某些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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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美國及歐洲政壇活躍的極右派政治人物如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英國獨立黨(UK Independence Party)前黨魁法拉吉(Nigel Farage)因為反體制的言論,經常和「起義派」畫上等號。但佐克曼強調,起義不分左右,2011年的「佔領華爾街」(Occupy Wall Street)運動就是左派起義的例子。

起義與順從的第三條路:「激進的體制派」

除了在體制外反抗或者加入並順從體制,佐克曼以他的好友佛斯(Adam Foss)為例提出了第三條路:「激進的體制派」(Radical Institutionalist)。佛斯曾是紐約州薩福克郡(Suffolk County)的地區助理檢察官,多年經驗讓他發現,美國監獄中八成罪犯都是出身貧困的有色人種,他們因為吸毒、偷竊等被送進大牢,美國政府每年花80億美金在監獄修繕和維護,然而源源不絕的罪犯讓體系面臨崩潰。

佛斯想到的辦法是,透過社區服務,讓輕罪犯人能以社區服務替代坐牢,不僅回饋社會,矯正行為,還能給犯罪者第二次機會。佛斯選擇在體系內推動改變,讓司法更貼近正義。

改變世界的日常公民起義

2017年11月15日,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結果出爐,超過6成民眾力挺同婚,澳洲可望成為「彩虹國度」(AP)
2017年11月15日,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結果出爐,超過6成民眾力挺同婚,澳洲成為「彩虹國度」(AP)

佐克曼指出,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為印度聖雄甘地(Gandhi),但卻能從日常生活的小實踐中做到公民起義,例如更換臉書大頭照、分享與你價值相近的內容,或是像「#MeToo」運動,勇於分享你的故事,讓其他經歷相同遭遇的人,知道自己不是孤軍奮戰。透過日常的行動改變「習慣」(norm),長久下來就能改變法律(law)。2015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布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最好的範例,「最重要的是採取行動,讓世界變成你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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