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不可註冊社交帳號,佛羅里達通過「全美最嚴年齡限制」!新法究竟是保護兒童、還是侵犯人權

2024-03-2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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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兩名女孩在舊金山的蘋果專賣店把玩iPhone 4S。(美聯社)

2011年11月,兩名女孩在舊金山的蘋果專賣店把玩iPhone 4S。(美聯社)

佛羅里達州州長狄尚特25日簽署法案,禁止13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14歲至15歲的青少年也必須獲得家長同意後方可使用。這將成為美國對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最嚴格的禁令,有家長大讚新法能夠保護兒童,也有人認為這項禁令侵犯人權、阻斷兒童發表言論的管道。《美聯社》預期,佛州新法將面臨違憲審查的挑戰。

根據狄尚特(Ron DeSantis)簽署的新法(House Bill 3, 以下簡稱《H.B.3》),自2025年1月1日起,佛羅里達州未滿14歲的兒童將不再允許在社交媒體上註冊新帳戶,平台也必須刪除所有未滿14歲用戶的現有帳號,而14歲至15歲的用戶則需要獲得父母的同意。據《華郵》報導,無論平台「刻意或不小心」違反法律,每次違規行為都將面臨最高5萬美元(約159萬台幣)的民事處罰。該法同時禁止未成年人訪問「色情或露骨」的網站,並要求需通過年齡驗證才能訪問這類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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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平台在美國其實本來就受到《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約束,阻擋未滿13歲的使用者申請帳號,該法同時禁止社群媒體公司在未經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下收集兒童的個人資料。然而,根據非營利組織Common Sense Media在2022年發布的一項調查,不符規定的未成年用戶很容易就能規避平台的年齡審查機制,這使得8至12歲的兒童用戶數量正明顯上升。因此,許多州政府希望透過更嚴格的立法與實施處罰機制,來加強管理。

儘管《H.B. 3》沒有具體列出哪些社交媒體平台會受到新法管束,但《富比士》指出,該法有明確羅列出判斷社交媒體平台的標準,包括使用者能在平台上瀏覽他人的內容或活動、平台能依演算法推送用戶特定的內容、以及具有「上癮效果」,例如使用者可以無限制地滾動頁面、不停歇的瀏覽。佛州眾院議長保羅・雷納(Paul Renner)表示,這些社群媒體的特徵就是導致「孩子們在這些平台上待上幾個小時的核心原因」,並且會「將他們推向一個非常黑暗的深淵。」去年,一名美國外科主治醫生維維克・墨菲(Vivek H. Murthy)就曾警告:「社群媒體的使用與年輕人心理健康的危害有關。」並且,「不當」使用社交媒體可能會增加兒童焦慮、憂鬱和飲食失調的風險。

佛州新法將遭遇何種反彈?

長期倡議言論自由的無黨派利益團體《個人權利和表達基金會》(FIRE)指出,所有發生在社群媒體上的行為都屬於言論的一種。用戶在社群媒體上發布文字、圖像、聲音和影片等等;用戶在社群媒體上閱讀、查看、聆聽和觀賞其他人的貼文,這些都屬於人類的「表達活動」,都應該受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保護。社群媒體平台作為私人實體也擁有自己的增修條文第一條權利,包括傳播他們認為合適的合法言論。

卡拉・博恩德(Khara Boender),美國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CCIA)的州政策總監對《美聯社》表示,她理解人們對網路安全的擔憂,但懷疑新法能否在不侵犯年輕用戶受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保護的情況下,有意義地保護兒童遠離社群媒體的傷害。進一步她提出,佛州新法將會嚴重阻礙年輕人在網路上獲取訊息的途徑,而這是不分年紀的所有美國人都該享有的憲法權利。

由臉書、Google、雅馬遜和其他科技公司組成的利益團體NetChoice,稱佛州新法實屬「違憲」,並表示新法「將無法保護任何佛羅里達州民」。根據《華郵》,NetChoice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卡爾・薩博(Carl Szabo)在狄尚特簽署法案後表示,「《H.B. 3》迫使佛羅里達人將敏感的個人資訊交給社群平台公司,否則將無法擁有獲得關鍵資訊的管道。這侵犯了佛羅里達州原先受到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所保障的權利——在網路上分享和發表言論。」

《個人權利和表達基金會》顧問格雷格・岡薩雷斯(Greg Gonzales)也認為佛州新法違憲,他向《華郵》表示:「我們敦促目前正在考慮類似《H.B.3》的各州尊重公民的增修條文第一條權利,避免浪費資源在法庭上捍衛違憲規定。」「保護兒童是一個值得稱讚的目標,但制定徒勞且違憲的法律並不能保護任何人。」

儘管佛州法案的支持者了解他們將會面臨迫在眉睫的違憲審查挑戰,但他們仍非常有信心,認為新的禁令可以通過司法審查。佛州眾院議長雷納表示:「這項法案的獨特之處在於我們不是關注在內容,你不會在這項法案中找到任何一條涉及好言論或壞言論的論述,因為這將違反增修條文第一條。」相反地,雷納表示,這項禁令是針對「令人上癮的科技」。佛州州長狄尚特對此也表示,這項禁令並沒有對青少年發表的言論進行任何管制、監視,因此並不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儘管如此,他也同意這項法案將會迎來挑戰。

還有哪些州對兒童作出限制?

佛州並不是第一個立法限制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州,《華郵》指出,全國各地的政客都已經注意到社交媒體衍生的問題,尤其對青少年心理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這些擔憂促使了一系列與兒童相關的社交媒體法案,包括禁令以及加強孩童對媒體素養的教育。相關法案的推動主要來自州議會,雖然相比之下聯邦立法者在通過相關法律的速度較慢,但保護兒童在心智未成熟的清況下接觸社交媒體,是全國的努力,例如參議院在去年4月提出《社群媒體兒童保護法》(Protecting Kids on Social Media Act)。

根據《富比士》,猶他州是全美第一個通過相關立法的州。去年,該州立法限制未成年必須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建立社交媒體帳號,並要求平台為父母提供登入與監管孩子帳號的方式。據外媒報導,該法很快受到利益團體NetChoice的挑戰,並在今年1月由《個人權利和表達基金會》代表四位猶他州民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一名青少年向《個人權利和表達基金會》表示,作為一名酷兒(Queer)成長本就不容易,而政府通過的新法「讓我與跟我有相似經驗的人交談變得更加困難,這使成長更不容易了。」19日,猶他州立法機關投票將新法的生效日期推遲到今年10月,同時猶他州的官員要求聯邦法院取消原定2月舉行的聽證會,主張生效日期已被推遲,而立法機關很可能會「在幾週內」廢除該法律。

類似的兒童保護法案也出現在阿肯色州。該州於去年4月通過《社群媒體安全法》(Social Media Safety Act),要求用戶向社群媒體平台提供個人資訊以進行年齡驗證,包括提供駕照或有照片的身分證件。根據該法規定,所有的用戶(包括成年人)在使用現有的社交媒體帳號或開設新帳號之前都需要進行年齡驗證;而所有未成年用戶在使用社交媒體時必須獲得父母的明確同意。阿肯色州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隨即以該法案違反言論自由為由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並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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