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音翻土》選摘(下):台灣熱門音樂場景下的「陽光合唱團」

2015-05-27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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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幸夫提到,當時美軍喜歡鄉村樂(country)和靈魂樂(soul),因此特別喜歡擅長唱靈魂樂的康妮絲;而新加坡多華僑,喜歡國語流行歌曲和台灣民謠,所以「陽光」會把幾首耳熟能詳的台灣歌曲組合在一起,取悅華人聽眾。但也因為這樣不同經驗的交疊,最後「陽光」成了一支可以唱西洋流行音樂、靈魂樂、重搖滾、國語流行歌曲、台灣民謠、台語歌曲等不同音樂類型的熱門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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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的全方位表現,讓一位華僑相中,邀請他們到新加坡演唱,原本只簽半年約,但餐廳天天客滿,老闆不願放人,合約延兩年,期間還巡迴了馬來西亞、泰國和香港,並藉此機會見到他們心儀已久的正版「投機者」樂團演出。「陽光」一開始在新加坡的「海景樓」駐唱半年,後來轉戰同個老闆的「海燕歌劇院」長達兩年。他們每晚十一點開唱,直到凌晨三點下班,當時酬勞都預付,每個月一人一千美金,比較當時台灣的銀行經理月薪不過八千塊台幣左右,算是相當優渥的收入。

由於得長時間駐國外演出,團長吳道雄顧及台南樂器行的事業而未能同行,因此由台中發跡的「旋律合唱團」鍵盤手李哲民代替。在巡演期間,女主唱康妮絲被一位經紀人相中,鼓勵她離團單飛。但康妮絲的離開,卻讓其他團員有兼主唱的機會,也練就各自的拿手曲風。「陽光」表演之餘還學起各式管樂器,吳盛智經常同時表演橫笛跟小喇叭,其他團員也至少練就三種以上樂器。因此,一趟巡迴下來,「陽光」回國扛回了十五、六種樂器,之後還將管樂用在熱門音樂上,讓金祖齡等人為之驚豔!

巡迴新加坡的經驗,沖淡了「陽光」對當時風聲鶴唳的禁歌政策的時代感覺。吳幸夫說:「因為熱門合唱團的知名度比起歌星相對不高,在台灣,政府管得少,某些禁歌我們在新加坡就天天唱,那邊也不知道是禁歌。」

回國後,「陽光」在台北「中泰賓館」演出過一段時間。當時台北有三家知名西餐廳,「理查」、「七七」和「香港」。最為樂迷津津樂道的是,理查西餐廳曾把「雷蒙」、「陽光」、「電星」三個最熱門的熱門樂團同時請去,每個樂團表演一個鐘頭,形成三大樂團比拚的態勢,天天客滿的熱烈盛況,讓著名的香港樂團「羅文四步」一下飛機就趕往「理查」看表演。

熱門時代的結束

不久之後,吳盛智進入台視大樂隊擔任樂師,也繼續在音樂圈從事作曲、編曲,還創作出以母語客家話為主的流行歌曲專輯唱片;鼓手章永華回到台南的美軍俱樂部與吳道雄一同表演,後來也進了中視當起演員;未成名前的薛岳也曾在「陽光」晚期短暫擔任鼓手,直到1974年「陽光」真正各奔東西,大勢也走到了迪斯可逐漸盛行,舞廳放歌跳舞的舞場形式以及民歌西餐廳的流行,壓縮了樂團現場表演的空間,結束了一個「熱門」時代。

熱門年代結束之際,民歌運動也差不多於此時開始醞釀。與後來的民歌運動相較,「熱門音樂」或許少了些因主體的覺醒而創作出的音樂主題與內容,但「熱門音樂」的吸引力恰恰不在於音樂主題與內容,而在於其聲響與身體的解放。彼時戒嚴氣氛裡,熱門音樂所提供的或可視為一種威權體制下的社會隙縫,並且從中發展出一種不同於國台語流行音樂的場景,吸引了崇尚「現代」(但不同於戰後台灣「現代主義」所形成的知識光譜)西方聲響的年輕人。而這些青年追求的小小聲響解放與愉悅,在當時常被指責為個人主義和放縱。在1968年《今天》畫刊的熱門音樂專題中,多篇文章都試圖為自己辯解:不是「太保太妹」、非「靡靡之音」、不是「洪水猛獸」……。從這點可以看出,當時美國流行文化在台灣的傳播──作為文化冷戰策略的一部分──台灣社會主流價值只是畏於美國的勢力而不得不忍受而非接受。但不可否認,熱門音樂的聲響仍提供了一種小小的解放的可能與想像──即使只是被限制的想像。至於更大規模的聲響與身體的解放,則要等到1990年之後才見端倪。

造音翻土書封。
造音翻土書封。

*本文選自《造音翻土:戰後台灣聲響文化的探索》(遠足文化)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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