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自然、自然,知多少不自然?

2023-12-1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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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當是不合適作名詞用的。(圖/新北市府提供)

「自然」當是不合適作名詞用的。(圖/新北市府提供)

自從日本人把「nature」(或其形容詞natural)譯為「自然」而國人沿用後,到處都可見「自然」──例如「自然科學」、「自然療法」、「自然數」、「自然頻率」、「自然音階」、「自然單位」、「自然人」等等。然仔細想想,其實都用錯了,以致國人對許多概念的認識有偏。在AI的時代裡,由於網路發達,最怕積非成是;我們更有需要正本清源,把一些觀念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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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字nature(法文相同,德文是Natur)出自拉丁文naturae,其本義是非屬人為的「本性」或「本質」,後來被借用來描述外在於人的環境或天地萬物。日人找出《道德經》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句,將nature翻譯為「自然」。可是,「然」本是語助詞,「自然」當是不合適作名詞用的。

先說形容詞「natural」,它意為「非人為」;與之相對的英文字是「artificial」。在中文裡,與「人」相對的就是「天」。表達「非人為」意思的相關用語很多,例如天然、天生、本來、固有、……等等,須視上下文以決定合適的翻譯。若一律譯為自然,就有污染既有語言之虞。

許多該用「天然」或「天」的場合,若說成「自然」,就遜色得多;例如天然環境(natural environment)、天然屏障(natural protection)、天然色(natural color)、天災(natural disaster)、天敵(natural enemy)、天籟(natural music)、天擇(natural selection)等等。試想,「自然音階」會比「天諧音階」(natural scale,指do-re-mi-fa-sol-la-ti-do)好嗎?

我們日常總不會把天然氣(natural gas)說成「自然氣」、天然食物(natural food)說成「自然食物」的,那為何要把天然食療(natural therapy)說成「自然療法」、天然養分(natural nutrient)說成「自然養分」呢?

我們會說天賦才能(natural talents)或天賦異禀,而不會說「自然才能」或「自然異禀」。那為何有人硬要畫蛇添足,把本能(natural instinct)寫成「自然本能」?說正常感覺(natural feeling)就好,為何要說成「自然感覺」呢?又,明明有「常語」(natural language)這個現成的詞,為何《國家語言發展法》裡偏偏要用「自然語言」?明明在人工智能科學裡,「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指的是「日常語言處理」,偏偏要譯為「自然語言處理」。仔細想想,通嗎?

本來面目(natural appearance)說成「自然面貌」,好嗎?生就美(natural beauty)說成「自然美」,本來善(natural goodness)說成「自然善」,好嗎?當年嚴復譯natural rights(生就人權)為「天賦人權」,今人改譯為「自然權利」,對嗎?

再說,「正整數」(natural numbers)原本一目了然,我們有需要說成「自然數」嗎?說物體有「固有頻率」(natural frequency)全然達意,要說成「自然頻率」嗎?把算學或物理學裡的「natural units」(如以圓周率 作為角度的單位,以光速當作為速度的單位)譯作「天生單位」,顯然比「自然單位」達意多了;「natural width」譯作「天生頻寬」,也比「自然頻寬」好。又,算學裡的「自然對數」一詞實在難了解;查其原文「natural logarithm」乃指以「歐拉數」 作底的對數,何不譯作「正底對數函」,直指本義?

在翻譯外文時,必須多用些腦筋!例如卡德(David Card)於2021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是因為他用「natural experiment」來研究提高基本工資的影響。這裡的「natural experiment」指的是非人為控制的實驗,宜譯為「現成實驗」;譯成「自然實驗」則不知所云。又,法律上的名詞「natural person」被譯為「自然人」,所謂「自然人憑證」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何不譯為「實人」,以與「法人」(legal person)並論?

現在再來說「nature」作為與「人」(man)相對的外在環境的這一用法。與它相當的中文用語有「天地萬物」、「天地」、「天」或「物界」等。成語「天人合一」、「人定勝天」、「天有不測風雲」等等裡的「天」都是這意思。英文的「back to nature」,就相當於中文的「回歸於天地」;現在許多人卻說成「回歸大自然」,好嗎?

查「natural history」(意思是the history of nature)這門學問已通譯為「博物學」而非「自然史」;「naturalist」是「博物學家」而非「自然學家」。故十七、八世紀用的「natural philosophy」當宜譯作「系統物學」(Wikipedia說是systematic study of nature)而非通常直譯得莫名其妙的「自然哲學」。「natural science」是研究物界的學問(the science of nature),應該稱為「物學」才是,而不宜稱作「自然科學」。現代的物學不妨稱為「驗思物學」(相當於牛頓用的experimental philosophy)。推而及牛頓1687年的名著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就宜譯為《物學的算學原理》,而非「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世界著名的物學期刊Nature,宜稱《物界》,而非一般譯的《自然》。

「natural laws」是人探究天地萬物所歸納得的「物界律」,當非本有的「自然律」或「天然律」。「conception of nature」宜作「物界觀」,而非「自然觀」。至於 「natural theology」,則宜譯作「物本神論」,而非莫名其妙的「自然神論」。「supernatural」這一形容詞,一般不假思索就譯為「超自然的」,實在不知所云;應該說是「超乎物界的」(或「玄妙的」)。「nature sounds」當是「原野之聲」,而非「自然之聲」。

另一方面,若要強調所描述或探討的對象自在,並不受外來影響,則合適照字意稱為「自然」。例如:natural process是「自然過程」,natural development是「自然發展」,unnatural expression是「不自然的表情」。另一相關的副詞 「naturally」,則是「當然」,這已成習慣用語。

就像之前【點教育】專欄的另一篇文〈自由,自由,多少誤解假汝之名而生!〉一樣,本文要強調,學問總是建立在字詞的基礎之上,應該多加考究。在翻譯外來名詞時,總應該明察其脈絡而以達意為尚;這是基本原則。雖然有些用語已約定俗成,一時難以改變,但從教育著眼,至少要澄清觀念,防杜誤解。這也屬為人師者與學者的天職(natural duty)。

我們更期望國家教育研究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在研訂名詞時,集思廣益,謹慎以赴。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本文為〈你或不知〉系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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