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棋龍觀點:難得有人重提內閣制,柯文哲在戰風車?

2023-09-3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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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柯承惠攝)

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柯承惠攝)

在政壇高度關注是否「非綠」能合作之際,柯文哲說:「不管選舉或執政,當作是改變政治文化社會運動。」、「要合作要有共識,特別是理念的結合。權位分配,無法感動人民。」但國民黨人說,「藍白合」,只能由侯友宜當總統候選人。甚至不分區立委及閣員應由誰來分配,該君也指名國民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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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白」與「藍」對於權力渴求之情狀、目的,顯然是大不同的二個檔次,要「磨合」,柯文哲還有一段坎坷路。總統副總統部分,據傳國民黨不願比民調,不要說「侯柯配」根本不可能,就算「柯侯配」,也已是挑戰柯支持者的容忍度,料柯文哲會尊重侯友宜的堅持,而先求立委部分之合作。

針對時弊,柯文哲提出許多對策,也面對質問,透過網路電視侃侃而談。其中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是,終於有人再提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了。

中華民國憲法原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因有這些憲律,被認為是屬偏向內閣制,但在強人蔣經國逝世不久,從李登輝到陳水扁,憲法被國民黨佔絕對多數的立法院七次修訂後,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無須經立法院同意;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從民主制度角度以觀,組織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其出任竟無須最高民意機關的同意,僅由總統隨意任免,民意遭到嚴重限縮,這哪是民主?行政院又如何對立法院負責?只要聽命總統即可。美其名為仿雙首長制,實為「超級大總統制」。柯文哲說的,「贏者全拿毫無制衡」,當屬就事論實。據他約略估算,從行政院長以下,到各部會首長及國營事業、基金會法人之董事等,總統可分配位子約6000個。其實何只這些,總統的權力大到上可直接解散國會,下可管到一所高中校長的任免,而且無須負責,簡直像畸形怪獸。

因權力無節制,閣揆再也不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而是總統幕執行長或幕僚長,隨時可棄換,例如陳水扁就更易了六個閣揆,政策也常因人而波動。而總統以政府公器酬庸政黨派系、選舉有功人員及綁樁灑人情,直接影響的是機關單位充斥外行領導內行,「畫堂登豬狗,鞋拔作如意」,言行粗暴像市井流氓者也當院長,總統人馬中的奴婢庸才,橫行各部會,貪腐內化為常態,竟有入私菸、買混蛋的官兒,還無恥哭求戀棧的醜態,國人已不陌生。

柯文哲說現制是「民選皇帝制」,實不盡然。古時宮中尚有能臣諫官,今日府中只見馬屁諂臣。柯說他「強烈主張恢復(立法院)閣揆同意權」,循序進入內閣制。在憲政秩序紊亂之今日台灣官場中,聽起來像是空谷足音,要有很大「傻勁」。

因此事涉憲法,下任新任總統若是柯文哲,願自我割肉棄權,將閣揆名單送立法院諮請行使同意權,並無依據,似難成憲政慣例,故非由政黨合作修憲不能成事。但以台灣一些政客之貪婪,若在選後推動,極可能只有受勒索阻擾的份,困難度高。或許柯文哲可考慮,選前就與各黨認同理念之立委候選人簽署「書面協約」並予公開,在其選區予以禮讓或助選,惟須允諾進入立院後同心推動憲改,但前提應先與各該候選人所屬政黨主席協商。國民黨的朱立倫,在2015年參選黨主席時似曾提過,要將台灣從半總統制改為「議會內閣制」。故柯與國民黨間要合作,此部分較有可能。

至於柯文哲也曾提到的廢考試院、監察二院部分,亦涉憲法。因各方看法尚多有歧異,概前者涉政府文官任用、銓敘之公平、獨立性,後者涉對政府官員(尤其是司法官)之彈劾、糾舉,亦屬制衡之一部分。二者之廢存,可待選後若當選時,再與各黨協商討論。柯說只要不提名新人即可,但消極不適用憲法,可能會引起違憲風波。(註:陳水扁時代,監察院已有空轉三年半,有院無委員的前例)

暗夜漫漫,柯文哲也許不會像是戰風車的唐吉訶德,但路一定不會好走。若當選總統,而民眾黨立委未過1/3席次,還可能被傳統二黨以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之罷免規定伺候。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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