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吹哨者還要繼續冒著被殺風險!

2023-07-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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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總統蔡英文(中)在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做出結論,要推動具「公益通報」性質的「吹哨者保護法」,但至今6年法案仍未通過。(石秀娟攝)

2017年總統蔡英文(中)在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做出結論,要推動具「公益通報」性質的「吹哨者保護法」,但至今6年法案仍未通過。(石秀娟攝)

7月19日,積極追查台南爐渣弊案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何時能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時?卻未獲得陳揆明確回覆,這讓讓陳椒華激動地罵了一聲「混蛋!」。長期關心環境議題的陳椒華說,她多年追查廢棄物弊案,深知「吹哨」是件很危險的事,她問陳揆知不知道「有些里長都被殺了!」看來台灣的吹哨者還得處在缺乏法律保障的危險處境,這也讓總統蔡英文重要的司法改革承諾又將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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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蔡英文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時明確宣告:要推動具「公益通報」性質的「吹哨者保護法」。不料6年過去了,「吹哨者」或「揭弊者」仍然無法獲得法律保障。眼看立法院這個會期又將結束,行政院還是沒有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包括民進黨在內的立法委員各提出不同的吹哨者保議法草案,但藍綠兩黨黨團都無意將之列入臨時會優先審理法案;而下個會期立委們又忙著選舉連任,更無時間心力審查重要法案,《揭弊者保護法》要在這一屆立院通過的機率微乎其微。

6年前司改國是會議做出制定保護吹哨者法律的決議後,行政部門的確曾積極研擬立法。2018年底法務部已草擬完成《揭弊者保護法》送行政院,而行政院院會也於2019年5月通過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明定公私部門揭弊範圍、程序及揭弊者權益保護等規範等。當時政院長蘇貞昌還說,這個法案是促廉反貪的重要機制,彰顯國家對廉能政府的重視;鼓勵揭弊、同時有助保護揭弊者工作權益不受侵害、生活不受影響。他希望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20230719-立委陳椒華於立院質詢。(蔡親傑攝)
長期追查廢棄物弊案的立委陳椒華深知吹哨者處境危險,她質問閣揆陳建仁:知不知道「有些里長都被殺了!」(蔡親傑攝)

兩屆立院結束法案又回到原點

不過草案進了立法院之後一直在排隊審議,直到2020年1月第九屆立法院任期結束,基於「屆期不連續」原則,草案又被退回行政院。之後行政部門重新修改草案,但至今還未出爐。

「屆期不連續」是指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這項立法意旨在於尊重每屆新選出的國會議員所代表的新民意,若新議員被舊法案束縛可能會違反新民意、不符合民主治理原則。因此沒審過的法案要退回行政院,行政院要重新送審、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也得重新排審。除了《揭弊者保護法》因屆期不連續被退回,最近才通過的《礦業法》也是一個被害者。

20170619地球公民基金會「壞壞總裁政委愛--亞泥展限,行政院帶頭違法」記者會.地面舖呈的是故生態攝影家齊柏林贈送的亞泥挖掘現場空拍照片.(陳明仁攝)
柏林先生逝世引發25萬人連署、近萬人上街要求修改《礦業法》。蔡英文當時也公開承諾要修改《礦業法》。圖為齊柏林拍攝的亞泥挖掘現場空拍照片.(陳明仁攝)

2017年3月經濟部火速核准亞泥新城山礦場展延20年,之後《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先生逝世引發25萬人連署、近萬人上街要求修改《礦業法》。蔡英文當時也公開承諾要修改《礦業法》,但同樣地在第九屆立法院排不上議程而屆期不連續歸零;到了2022年5月行政院重提《礦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又經過一年到今年5月底才終於通過。

如今《揭弊者保護法》命運可能比《礦業法》更慘,要從第九屆拖到第十一屆才有希望通過。這不僅是對蔡英文司法改革政績又一大挫傷,對於台灣反貪腐、甚至公司治理都是一大傷害。

《揭弊者保護法》到底有多重要?

為回應《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對貪腐案件證人、被害人、檢舉人等保護,台灣政府在2018、2022年兩度發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國家報告》,其中都明白指出要訂定揭弊者保護相關法律。2020年10月行政院也將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列為《開放政府行動方案》的承諾事項。但至今仍無具體立法行動,被在野黨嘰為光說不練。

揭弊者保護法(取自法務部《清流》雙月刊).png
《揭弊者保護法》同時規範公私部門。(取自法務部《清流》雙月刊)

《揭弊者保護法》到底有多重要?我們首先必須對這個法有正確的認知:

一、揭弊不是亂爆料,是要符合「公益」。近年爆料文化盛行,但很多爆料都只聞風聲難查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無法對揭弊者提供合法保障,讓他們不能挺身而出。另一方面,立法保障揭弊者其實也讓爆料文化受到更合理規範,降低假公益之名造謠生事的可能。

二、揭弊和檢舉是不同的兩回事。《揭弊者保護法》所稱的「揭弊者」限於機構內部人員,藉此與不限內、外部人皆可為之「檢舉」區別 。兩者受不同法規與主管單位規範。揭弊門檻不宜過高,客觀上使人合理懷疑就足夠。

三、讓吹哨者不被汙名化。過去揭弊者常被扣上「抓耙仔」、「打小報告者」、「叛徒」等負面符號,因而讓人排斥,而透過立法規範,可以讓揭弊者走出汙名陰影,其權益也獲得保障。

四、更重要的是,《揭弊者保護法》不只是規範公部門,也規範私部門。近年來食安、環保、金融弊案等發生在私部門內部的問題,都嚴重衝擊社會安全。而許多公部門的貪腐也是公、私聯手炮製出來的。因此,對公、私部門揭弊的規範與保障一樣重要。私部門的揭弊者更容易受到雇主、長官在升遷、待遇甚至聘任等方面的壓迫,也更需要法律保障。

五、《揭弊者保護法》攸關公司治理。私部門的員工面臨企業弊端時常面臨「社會公平正義」與「對組織忠誠」孰重的兩難,其實今天公司治理愈來愈重視企業社會責任,《揭弊者保護法》為此提供了重要法治規範。透過何種內部與外部管道、經由何種程序進行公益揭露,才能同時為企業防腐、又不對公司營運造成過度衝擊,這些都需要有良善規範設計。

六、揭弊不只是為公益,也為職工自身權益。勞工職場安全與健康保障,並不是只靠官方勞檢就可以做好規範,很多需要內部工作人員勇於揭露親身所處工作環境的問題。揭弊也是職工自救自保的重要機制。

大仁哥柯總召陷小英於不義?

20230719-行政院長陳建仁赴立法院專案報告及備詢。(蔡親傑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不能保證《揭弊者保護法》何時能送審,立法跳票,恐陷蔡英文於不義。(蔡親傑攝)

不論是為社會公益、為了公部門反腐敗或私部門公司治理,亦或為了受雇者的權益,《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都不應該再拖。如果蔡英文不想讓自己八年任期的歷史定位再蒙受負面衝擊,《揭弊者保護法》是她必須強力推動的立法工作;一旦陳建仁與民進黨立院大黨鞭柯建銘不能讓法案儘速進入審查,那等於在陷蔡英文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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