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宗龍觀點:行人專用時相,治標又治本

2023-07-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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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人地獄的狀況近年來越來越嚴重。(資料照,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灣行人地獄的狀況近年來越來越嚴重。(資料照,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行人在斑馬線上遭撞傷,已成為民眾恐懼的日常;但政府要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卻始終拿不出辦法,只想用執法立竿見影,而忽略問題所在,無法解決問題。這幾天,「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的交通政策矯枉過正,後因民怨四起、朝令夕改,政策喊卡!究竟要怎樣給大家一條可安心行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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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理上,要根本解決道路安全的問題,應從交通管理的3E政策 (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執法enforcement) 作綜合考量。當前,政府的思維顯然仍停留在強力執法 (enforcement),希冀透過執法解決所有問題。平心而論,這幾個月,在相關單位強力執法、加重罰鍰後,台灣駕駛的禮讓觀念已有大幅改善,只要看見行人穿越馬路,幾乎都會主動停下來禮讓。但是,在熱鬧的街道常造成車流不順暢,全都在路口阻塞的現象,駕駛有時還要擔心前車突然急煞,所產生的追撞風險;且遇上有些路口車子要右轉,得花上好幾個紅綠燈的時間。一時之間,「行人地獄」變「行車地獄」,為了保護行人而罔顧行車安全,這種處理道安問題的做法,就好像非得被迫在「行人安全」、「行車安全」之間二選一,根本是治標不治本。

台灣「行人地獄」最主要癥結點在於穿越馬路的危險性太高,人車衝突過高、不友善的用路空間。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不僅認定造成警察的執法壓力,更使駕駛行為複雜化,時常為了是不是在3公尺的距離,而進退維谷。此時,真正要能夠切中核心、需要解決的應是路口行人與車輛間衝突的降低,這樣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才有可能下降。因此,筆者建議政府正值交通工程 (engineering) 改善之際,應同步全面使用行人專用時相,採「人走、車不走」、「車走、人不走」的原則,才是保障人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最佳解方。

台中又見行人地獄!女子過馬路卻不見汽機車禮讓。(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沙鹿之美」)
台灣「行人地獄」最主要癥結點在於穿越馬路的危險性太高,人車衝突過高、不友善的用路空間。(資料照,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沙鹿之美」)

當十字路口的行人號誌出現綠燈時,四方路口交通號誌皆同時轉為紅燈。此時,各方車輛都會停下來,讓給行人有安全且無懼的行走空間,不必擔心過馬路的過程被轉彎車所撞到。此外,行人也可交叉穿越馬路、過馬路不用兩段式。同理,當東西向、南北向交通號誌依序轉為綠燈時,行人號誌則轉為紅燈。這種「人走、車不走」的作法,除了可消除未禮讓行人的駕駛習慣,亦可防範道路設計不良的潛在風險,最重要的是可解決近年民眾偏好開大車所產生因A柱死角視線不良、頻釀車禍的憾事。

或許,會有人認為此舉將因為等紅綠燈時間加長,而讓行車時間遽增,但卻忽略道路上因有效區隔行人與車輛行動,其實可以大大縮短人流和車流的移動時間。況且,下了車,大家都是行人,交通總時間並沒有增加,且不論身份是行人或駕駛,都希望有一條能夠「安心行走的路」。

因此,與其在路口人車閃來閃去的,不如把交通號誌改一下!期盼政府能針對核心問題關鍵著眼而非因循官僚,使政策資源得以達到最有效的運用,讓在台灣的行人早日走出交通事故的陰霾。

*作者為中興大學教授兼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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