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太多香港人被移民署玩死!」在台港人為何對台灣政府失望、為何考慮「二次移民」

2023-01-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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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港人陳先生在新北市板橋開港式咖啡廳,他一家四口在2021年初居留台灣,2022年3月入紙申請定居,被要求2023年5月再補件,他認為台灣法治程度比想象中低。「我照著你白紙黑字寫的條例做足所有事,到審批一刻竟然才說有其他考慮,這種做法香港人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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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慢觀察到這是兩地文化差異,香港講求「法理情」,台灣則是「情理法」,他為了通過審批也嘗試融入「人治」的辦事方式,參加活動主動接觸陸委會、移民署的高級官員打好關係,「不斷告訴他們我很有誠意」。

專門研究憲法及移民法的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向BBC中文指出,港人在行政上屢遇挫折,是因為台灣針對港人移民標準沒有法律(legislation),只有法規(regulation)——《港澳條例》是法律,但因涉及主權和邊境管制,條文寫得空洞,充滿無固定條款(open-ended provisions),實際上如何處理港人定居問題,是依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即台灣內政部發佈的法規。

「當法律沒寫清楚,甚至法規也不清晰,那就是承辦的那位公務員說了算,政府機關掌握很大裁量權(discretion),任意專斷(arbitrary)、互相矛盾的情況很多。」

他認為,《港澳條例》因政治敏感難以修法,但政府應該修訂行政命令,至少要把申請條件寫清楚。「當然,政府可能就是故意留白,讓自己有很大彈性。可是也使得申請的港人非常不確定,好像都要等待政府的恩惠。現在他不想直接拒絕港人,就用拖的方式讓你知難而退。」

國安審查與「假投資」

台灣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台灣政府認為香港地位被根本性改變而危害台灣安全,對港人移民加強審查。

按照投資移民的流程,投審會對申請人進行投資許可審核,批出「投審函」,申請人匯入600萬台幣及成立公司後,再由移民署批出「居留證」,一年後審核「定居證」申請。

這三關原本由行政部門自行負責,2019年後加入陸委會和國安單位共同開會「聯審」。

有不願具名的移民顧問公司負責人向BBC中文透露,2022年3月起幾乎沒有成功獲批定居個案。「現在上萬人在輪候,但政府一個月只開一次會做聯審,即是一年才12次會。如果有心,怎會拖那麼慢?」

台灣陸委會回應BBC中文查詢時指,主管機關召開之審查會「原則每月召開一次,但會視案量彈性調整」,強調「只要查無國安疑慮,即會予以許可」,另投資移民涉專業查核,實務上多數案件因文件不齊備,影響審查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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