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被忽視的雙性人 監委首提國家級報告

2018-06-3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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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研議護照、身分證等文件,增加第三性別或性別未定等可行性。(新新聞資料照)

內政部研議護照、身分證等文件,增加第三性別或性別未定等可行性。(新新聞資料照)

監察史上第一次以雙性人人權為議題的調查報告出爐。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與監委高鳳仙經一年多的訪查、文獻研析,首次與雙性人當面個案訪談,發現雙性人人權長期被忽視,主管的內政部、衛福部對保障雙性人的權益措施、系統化數據也付之闕如,決定糾正兩機關,並要求兩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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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研議增第三性

對這項遲來的人權正義,孫大川說:「除政府長期忽視雙性人人權真實的存在,雙性人長久的壓抑,未敢為自己權益發聲也是原因。」他還說,台灣第一個願意現身的雙性人邱愛芝,在調查過程提供寶貴意見,是監院在訪談個案的重要收穫。現行台灣性別二元區分的社會,未來將有所突破,第三性的選項即將出現。內政部研議多時的「性別變更認定要件法制化與政策方向」很快會拍板。政委林萬億已要求內政部等單位研議出生登記、駕照、護照或身分證等文件,增加第三性別或性別未定等可行性。行政院性平會近日將開會,研商身分辨識,設第三性的可行性。

何以監察院遲至第五屆,才提出雙性人人權調查的國家級報告?孫大川透露,這事並不容易,但有些巧合。三年前,他認識一位朋友,私下向他吐露是雙性人的事實。這朋友感覺困擾與痛苦,但社會存在歧視,政府又無保護措施。孫大川鼓勵他的朋友到監院陳情,由他與高鳳仙調查此案。

高鳳仙說,丘愛芝願意以真名為雙性人發聲,讓監院深入瞭解雙性人人權與訴求。除丘愛芝,監院還訪談幾位不願具名的雙性人個案,並諮詢相關醫師的意見。孫大川說,雙性人即陰陽人,丘愛芝在九年前創立「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揭露有關陰陽人的成長資訊,幫助社會大眾正面認識陰陽人。她在網站說,陰陽人是傳統華人與民間社會普遍的稱呼,指的是生理性別無法明確歸類於男性或女性的人。

談了十年感情後,重新面對性別議題

在約訪過程,孫大川認為丘所表達訴求,最重要的是「應尊重身體、心理的決定權」。丘六歲那年,父母基於好意,讓她動了變性手術,將她當女孩養,丘是被父母決定當女生。但她後來的成長過程,外貌愈來愈男性化,之後還與女同性戀談了一段十年感情,結束後,丘重新面對性別議題。

丘愛芝告訴監委,身為陰陽人最困難的是自我接納。他摸索二十多年,總算搞清楚自己既不想當男生也不想當女生,決定做自己,願做第三性。丘今年五十二歲,擁有博士學歷,並倡議雙性人運動。

「過去雙性人被視為掃帚星,但陰陽人不是怪物、畸形人,而是特別的人。」丘在一次出訪國際雙性人團體,發現他並不孤單。他認為雙性人的身體是上帝給的,小時候因為制度有性別登記,父母與醫生才會提早決定孩子的性別。

高鳳仙說,孩子小時候被父母決定性別後,成長過程因生理出現變化,部分雙性人又再尋求變性,一而再的手術,對他們身體帶來很大傷害。監委的調查提及幼時性別選擇錯,長大尋求再變性的痛苦個案。

台灣可能有四十萬雙性人

監院諮詢專家學者,江盛醫生就說:「過去後悔的案例太多了,為避免悲劇產生,除非危害身體生命健康,現在都不太去動這種性別指定手術。」國際也有類似情形。

丘愛芝摸索20多年後決定做自己,願做第三性並倡議雙性人運動。(林瑞慶攝)
丘愛芝摸索20多年後決定做自己,願做第三性並倡議雙性人運動。(林瑞慶攝)

「其實丘愛芝並非新聞報導或文獻的第一個個案。」孫大川蒐集文獻中,台灣最早因謝姓軍人腹痛送醫,被發現性徵不明,致動了多次變性手術成為女性,是已知的「空前創舉」。其他較早期的案例還包括一九六三年,一位洪姓役男在體檢時發現沒有陰莖等男性特徵,被建議趁年輕予以矯正為女性。

台灣到底有多少雙性人?監院詢問行政部門,內政部並無雙性人相關統計資料,僅在近十年因徵兵檢查發現外性徵異常人數有八人,近十年間申請性別變更人數約四三六件(包括雙性人)。監院引聯合國資料,指雙性人人口約占總人口數○.○五%到一.七%,據此推估,台灣可能有四十萬雙性人,但政府並無雙性人人權保護措施與系統統計數據。

看病看哪科?都不在健保給付範圍

孫大川、高鳳仙想問的是,有多少兒童雙性人被迫接受不當手術、治療及教育?雙性人被歧視情形,政府有無採取保護措施?或誰是雙性人議題的主管機關?高鳳仙認為,過程中內政部與衛福部仍互踼皮球,監院要求好好檢討。

高鳳仙說,雙性人所面臨的困擾,如看病應看泌尿科還是小兒科?為什麼都不在健保給付項目範圍?部分雙性人為維持身心平衡,得注射荷爾蒙,但要看病卻只能到小兒科看病。

孫大川認為雙性人個案類型很多,外觀不太看得出來,部分結婚後無法生育,才發現是染色體的問題。據他瞭解,雙性人可能無法生育,平均餘命也短(約在五十多歲左右),他認為內政部與衛福部對確保雙性人的權益要更用心。

晶片身分證怎麼保障性別人權?

在監察院跨出一步,促雙性人的人權措施給予適度保障之際,「身分證晶片化」則在去年同婚人權出現時,政策面更加複雜,目前預定明年上半年將政策端上檯面。

國民身分證每10年換發一次是慣例,目前已換發第6代。第7代國民身分證的換發,呼應科技趨勢發展,考慮由紙本提升到晶片,這政策於3年前規畫,但至今仍未拍板,最大疑慮是人權及資安隱私。

推動晶片身分證的資安、隱私疑慮,最早可溯自1998年規畫的「IC智慧國民卡」,當時因人權團體與在野黨的批判,仍持續發行紙本。及至2015年內政部再規畫健保卡、自然人憑證與晶片身分證「三合一」,先是健保卡整合不易(健保署決定自行發卡),後續還有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反對,至今進度卡卡。

及至2017年,出現婚姻平權議題,更使晶片身分證內涵設計複雜化。現行身分證正反面設計的12個顯性欄位,未來除檢討縮減,涉隱私人權部分也擬改為隱性欄(透過晶片判讀才能看得到)。

初步討論顯性欄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照片及國籍。可望列入隱性欄有性別、配偶、父母,或加上出生地、住址等。顯性欄的身分證統一編號雖有共識,但編號英文字母後的第一個數字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未來可能得列第三性3,將在民法修法後再做確認。(李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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