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數位發展部員額編制爭議評析

2022-09-18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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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既然產生如此多爭議,未來各界應給予更強烈監督,倘若操作不符各界期待,亦須予以調整。圖為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資料照,顏麟宇攝)

。數位部既然產生如此多爭議,未來各界應給予更強烈監督,倘若操作不符各界期待,亦須予以調整。圖為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資料照,顏麟宇攝)

數位發展部已於2022年月8月27日正式掛牌,目前立法院刻正進行預算審查。而八月中媒體即已報導數位部長唐鳳打破用人打破官僚文化,約300人將以約聘方式進用,將以工作經歷而非以學歷為主的進用機制,即引發包含學界以及在野黨強力撻伐,其中包含養網軍、破壞文官體制等相關爭議不斷,而數位發展部的200多億單位預算審查更是各界矚目的焦點。雖然人事行政總處說明數位部及所屬機關除編制職員外,所建置具彈性用人機制,於組織法定範圍300人內,得聘用數位、資通安全科及與應用及管理、數位相關產業等領域背景人員,2023年數位發展部及所屬初步編列機關員額598人,其中聘用人員為85人,仍未滿編,認為並無破壞文官體制,然而數位部法定編制聘用人員如此高比例所引發強烈反彈,原因究以為何,則可從以下面向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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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組織定位不明,與其他機關組織職能重疊

許多論者認為,目前數位部的組織功能與其它部會權責劃分不清。正式編制約千人數位發展部,包含數位策略司、韌性建設司、資源管理司、數位政府司、民主網絡司與多元創新司;下轄數位產業署、資訊安全署等兩個三級行政單位,及「監督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並主管「資訊工業策進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電信技術中心」等三個財團法人。然而其功能與國發會、交通部、NCC等機關甚有重疊。數位部涵蓋資訊、電信、傳播、資安和網際網路五大領域,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發展與數位科技應用事項之政策規劃及執行資通安全署則規畫、督導資安政策與計畫,亦負責國家級資安防護演練、基礎設施防護等業務。

而隨著實務進行,愈來愈發現更多業務重疊之爭議,例如各界有共識認為侵犯言論自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其數位治理究屬於NCC亦或數位部職權,即有各種討論與拉距。唐鳳部長對於數位部定位的「教練說」引發各界對於數位部定位不明的疑惑,及數位部運用許多新名詞如「多元宇宙科」,更讓各界一頭霧水。數位部缺乏具體措施與明確目標及策略,相關職能與施政框架與人民的理解與實際感受似有鴻溝,讓人霧裡看花。據民調顯示,一般民眾也對數位部職能大都不瞭解。而隨著數位部漸漸上路,相關問題也將會愈來愈明顯。在對數位部組織定位不明、職能重疊的情形下,對於人力如何運用,各界自然會有疑慮。

20220827-數位發展部長唐鳳27日出席數位發展部所屬機關新任首長布達典禮。(顏麟宇攝)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資料照,顏麟宇攝)

約聘比例過高爭議大

就目前數位部編制來看,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編制表員額376人,其他兩署組織法編制表各列300人,正式編制最高總計976人。而最具爭議聘用人員人數,按《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第7條、《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第5條及《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第5條規定,依聘用人員條例聘用相關專業人員各不得超過100人,簡言之,法定數位部可聘用人員總計最高可達300人,然如此高約聘人數,再加上目前預算員額仍未滿編,倘若再加上約僱人員或其他類型的非典型人力,未來彈性運用人力人數將可能更高,也更有讓主事者與執政黨操作的空間。

此外,憲法明定考試用人,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則明定因應業務需要之聘用人員,以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且非機關現有人員能擔任者為限」,然而新機關尚未實際運作,即預留如此大的彈性用人空間,亦有讓人先射箭再劃靶之慨。

再者,約聘人員雖可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等公務人員相關法制某些條文的規範,但這麼多數量契約彈性人力權利義務仍與考試用人永業身份保障的常任文官有別,受的規範強度也不同,被政治操作的空間也更大。     

且聘用及僱用人員人數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數目規範,一個千人新部會的成立,除了現有公務人員調撥外,並於法明定約聘人員人數上限,倘若未來照計畫聘滿,亦等於是實際增加了政府機關員額總數,亦有違組織精實原則。

執政黨過去前車之鑑所引發人民強烈不信任感

公部門彈性用人背後人力資源管理概念,乃在提高組織效率,並幫組織累積足夠人力資本,進而與考試用人文官體制達成互補作用。數位部此次取才據稱主要以經歷,而非以學歷為主,然而其用人標準為何?便讓人有遐想空間。

事實上民進黨這幾年擔任執政黨有太多前車之鑑引發各種爭議,許多人民信任感,早在歷次爭議事件中不斷消耗。例如口譯哥事件,主事者以優秀人才為名,予以拔擢員沒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約聘人員擔任等同於12職等的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以及行政院曾推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提出雙軌進用人才,聘約人員滿三年得擔任或兼任有職稱職等職務引爭議,即可看見執政黨不但在法制上對於不斷放寬彈性用人的野心,亦在實務上踐行不一定合法彈性用人操作。

20220827-數位發展部27日正式成立。(顏麟宇攝)
數位發展部8月27日正式成立。(資料照,顏麟宇攝)

此外,如此龐大法定聘用人員人數彈性運用空間,對於外界尚不了解相關職務工作內容下,養網軍質疑也是源自於過去人民感受體驗。例如媒體報導2020年12月6日行政院小編被發現直接在立法院議場製作「你已成為假新聞受害者」、「包場1天960萬,好歌大家唱」圖卡的畫面,而且2張圖卡過沒多久便出現在親綠臉書粉專與民進黨民代臉書上,被質疑利用公職帶風向。2018年楊蕙如以網軍帶風向攻擊外交部前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釀成憾事,與2019年4月中總統初選賴清德曾公開請求蔡總統約束網軍對其抹黑等等案例不勝枚舉。

重點不在於應徵人數的多寡,而在於聘用公平性及可預見性

總之,值得關注的是,大量招募低於外界薪資的資訊科技專才,是否可與民間競爭,確實吸引真正的人才?聘用的是哪種人才?專業、酬庸、任用私人、還是網軍?而數目眾多的彈性人力,人才流動過多,是否會喪失了政府人才庫意涵,亦為眾所關注之處。故常任文官體制才以考試用人,設立各種考試條件,以進行專業取才並兼具公平性且透明性,來維持文官體系穩定,並避免爭端。

此外,數位部所聘用專業人才與民間人才競爭激烈,例如民間與政府皆需大量資安人才缺口,政府有關資訊相關人才考試皆可招滿,然政府既早有成立數位部想法,是否即已預見需更多相關人才需求,而為了人才庫儲備,事先準備特考之想法,或是修法增加職系或以更高誘因吸引,而非以第一時間即以大量彈性用人方式來招募人才來解決所有問題,也是予以探討的面向。

總之,彈性用人並非不可,而在於來源、怎麼用與比例是否妥適,且業務與實際操作須公開透明。數位部既然產生如此多爭議,未來各界應給予更強烈監督,倘若操作不符各界期待,亦須予以調整。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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