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賽事轉播愛爾達獨攬10年 學者批:無線電視公廣集團角色形同神隱

2018-06-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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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用戶數達135戶的中華電信MOD,6月30日70萬訂戶的「家庭豪華套餐」,由頻道代理商「台灣互動」代理44個頻道,竟然發生無預警下架事件。(取自中華電信網站)
MOD在台灣有線電視市場始終只是小眾。(資料照,取自中華電信網站)

國際賽事轉播,因為夾雜著國人對國族認同的想望,一旦發生轉播權糾紛,媒體近用權就會被無限上綱,以里約世足賽年代電視違法授權為例,當時年代相關企業的壹電視總經理陳守國在臉書爆料年代收到了愛爾達的律師函,還說如果鬧翻,「數百萬有線無線電視觀眾,恐怕就看不到轉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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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奧運規章明定 應保障一般大眾可免費收看

國立體育大學教授陳子軒表示,愛爾達目前所在的MOD平台,收視戶140-150萬戶,在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本來就是小眾,愛爾達取得台灣區轉播權後,到底該不該授權給有線與無線電視播出,本來該尊重商業機制,但問題是,即便是國際奧運規章,也規定取得國家轉播權的媒體,「應該保障一般民眾最大可能免費收看的權益」,愛爾達在國際賽事轉播權的爭取上,本來就有一點「逆勢而為」。

不過,愛爾達轉播國際賽事,屢屢發生問題,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於有線與無線電視不夠積極,陳子軒表示,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在這次世足賽轉播,雖然展現了公共媒體的企圖心,但也只爭取到16強的賽事轉播。

陳子軒:台灣可將運動賽事列文化公民權 但公廣集團資源太小

陳子軒認為,體育賽事轉播,到底是不是文化公民權概念的一部分,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一致的作為,有公廣集團的英國與澳洲,因為將體育賽事轉播列入文化公民權的一部分,所以重大賽事會保障無線頻道參與競標,相對之下,美國或其他國家,則是完全採取商業競爭模式。

「台灣如果將體育賽事轉播,列為文化公民權的一部分,我們贊成,但是台灣的公視資源,跟外國的公廣集團真的差太多了,其他無線四台又不大濟事,才會有今天的局面」,陳子軒說。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對於俄羅斯世足賽等國際賽事轉播,到底該在哪一個平台播出,NCC對於背後的商業授權協商不會介入。

20180521-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被提名人翁柏宗發言。(陳韡誌攝)
NCC副主委翁柏宗。(陳韡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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