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因為她,我相信君主立憲制可能比共和制更好

2022-09-1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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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雪梨歌劇院的船帆被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畫像點亮。(美聯社)

澳洲雪梨歌劇院的船帆被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畫像點亮。(美聯社)

中共和林鄭政權都低估了反對力量。但想不到全港大部分年輕人奮起,扭轉局面。

失敗者回憶錄195:神針拔去,風暴將臨

2019年2月香港特區政府以一宗香港男子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案件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容許政府把疑犯移交台灣及中國大陸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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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許多國家都訂有引渡罪犯協議,但與台灣、中國大陸卻沒有。2005年在一個聚會中,我問過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這個問題。他說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國、台灣仍有死刑,而香港已經廢除了死刑。

除了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或地區之外,香港也為沒有協議的地區訂有《逃犯條例》。在《條例》第13條「移交令」中,列明有死刑的地方,只有在該地方不會執行死刑而香港特首亦信納這保證的情況下,才會發出移交令。不過,更列明:「在某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可決定不就該國民作出移交令。」

訂立這一條,相信是因為中國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據2017年官方數字,中國執行死刑人數有1551人,而全球各國執行死刑的總數也只有596人。

原有的《逃犯條例》在1997年公告,其後並作修訂,內容指:移交逃犯安排適用於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但卻指明「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意思就是不能夠移交逃犯到中國大陸了。

這條例把中國大陸排除在可移交逃犯的世界各國之外,明顯就是中共也知道香港和世界各國對中國的司法沒有信心。中國司法強調黨領導,「黨」字的組成是「尚黑」,在有關中國司法案件的許多報導中都體現「尚黑」。中共為求取香港及西方國家對主權轉移後香港的信心,就不顧面子訂下這「除外」條款了。

2019年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除外」的字句去掉,是因為中國富起來、強起來也。除了這個條款帶屈辱性,更有一說習近平以「反貪腐」鞏固權力,就要抓一些在香港的權貴政敵,撲滅對他權力有威脅的書刊。銅鑼灣書店的風波鬧大,刺激中共不想再暗中擄人,乾脆在香港立法,名正言順地把看不順眼的人作為罪犯抓到大陸去。

另一說法是由於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要引渡去美國,北京為求反制,希望在香港掌握類似的法律籌碼,將「觸犯中國法律」而身處香港的中外人士移送至中國大陸受審。

不少人認為是特首林鄭月娥為迎合北京而提出修例,但我更相信這是北京的命令。因為一提出修例,中聯辦就召集香港的政協、人大及建制派議員,要求全力支持。

引發「反送中」示威的香港逃犯條例修訂,源於引渡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他因符合減刑條件,10月中旬可望獲釋。(翻攝網路)
引發「反送中」示威的香港逃犯條例修訂,源於引渡在台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翻攝網路)

修例的藉口,是一年前即2018年二月台灣發生的命案。兇嫌和受害者都是香港人。兇嫌棄屍後回港,台灣當局在發現屍體後,三度致函港府,提出司法合作。但港府一句回應都沒有。

直至一年後,特首和保安局長以悲憫之姿指若不修訂《逃犯條例》,就無法把疑兇送去台灣受審,受害人家屬可憐呀!無法彰顯公義呀!

法律界指出,台灣與中國是不同的司法管轄區,《逃犯條例》的「除外」條款不應包括台灣。香港與台灣進行一次性個案移交,一點問題也沒有。此外,司法合作還可以包括由台灣辦案人員到香港機場,由香港警方把兇嫌交給台方押送回台。這樣的做法以前也試過,不是第一次。

但港府卻拋開已有的可行辦法,捨易取難、不顧輿情地把原《逃犯條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這條款予以剔除,把台灣列為中國的「其他」部分,認為這樣才能填補《逃犯條例》漏洞,才可以把疑犯送往台灣。

台灣當局洞悉把台灣納入「一中」的陰謀,立即拒絕以這方式接收疑犯。更發出旅遊警示,指香港修例後,中共就可以在香港合法拘捕台灣人,送往大陸受審。

修訂《逃犯條例》的要害,就在於把排中的「除外」條款剔除後,許多在香港不屬於犯罪的行為,若遭特首配合中共需要,都可以列為「在中國的犯罪者」而予以拘捕送交中國。比如「攻擊國家領導人」、「尋釁滋事」、「勾結外國勢力」等等。因此,修訂《逃犯條例》也被稱作「送中」條例。

林鄭政權稱修例是為補漏洞。但實際上「除外」條款是基於對中國司法的評價而作出的,而且是中國自己同意及參與制訂的。它不是「漏洞」,而是一國兩制的定海神針。神針拔去,專政風暴就會來臨。

修訂《逃犯條例》提出來後,香港許多人都嗅到了氣味。於是,從法律界開始,到傳媒、寫作者、商人,包括一些親建制的富豪,都紛紛發聲反對。大家都看到,一年前的台灣命案只是巧立名目,而且立得不巧,漏洞百出。若這惡法通過,則所有人都生活在動輒得咎的恐懼中。一網打盡香港人,一槌擊潰一國兩制,更給台灣硬吞「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死老鼠。

2019年四月,風暴將臨,在一次聚會中與資深傳媒人程翔合影。(作者提供)
2019年四月,風暴將臨,在一次聚會中與資深傳媒人程翔合影。(作者提供)

西方政府機構、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包括部分親建制的報章社論,都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不具名引述多名商界名人表達憂慮,這些人包括國際銀行高層、對冲基金經理。中共任命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教授撰長文,對修訂條例提出質疑。

但林鄭政權對所有質疑全都裝聾作啞。主持修例的高官連與法律界見面討論都欠奉,只是用強權逼一些親中人士表態,並依靠在立法會佔多數席位的建制派議員企圖硬闖過關。

在民主派分裂成大中華派和本土派的爭鬥中,連續幾年泛民主派主導的遊行人數越來越少。因此,中共和林鄭政權都低估了反對力量。但想不到全港大部分年輕人奮起,扭轉局面,使反送中運動風起雲湧,氣勢澎拜!

失敗者回憶錄196:伊麗莎白二世與毛澤東

英女王何以遲遲不簽署,沒有人知道。我猜她是基於對新聞自由的價值觀。但「悠兮其貴言」,她沒有說出來。

9月9日,英國失去了在位七十年備受世人敬重的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四十六年前的同一天,中國失去了讓大約五千萬人民非正常死亡的獨裁者毛澤東。英女王的典範能否傳承,世人或有些忐忑;而毛澤東的專權政治不但延續,而且政策頗有向毛時代復活之勢。

香港「反送中」發展到幾乎半數市民直接間接參與的運動,原因是從英治時代香港的流風善政,在九七主權轉移後每下愈況,使香港人越來越無法忍受。英女王去世,香港許多人去英國總領事館獻花和簽弔唁冊。若不是有國安法的血滴子在頭頂盤旋,相信弔唁的人會更多。

殖民地時代的香港,英女王與香港市民有什麼相干?實際上幾乎所有香港人都只知道有女王存在,並戲稱之為「事頭婆」(老闆娘),幾乎政府機構都有掛她的頭像,但這種存在似有若無。在生活中,我們完全感覺不到她的影響,更莫說她的權力了。

而到了今天,香港主權歸屬的中國,就完全不一樣了。對香港人來說,習近平的權力是真實的存在,而且是對市民生活有十足影響的存在。

之前我曾節錄老子《道德經》第十七章的文字。在英女王逝世的時刻,我想到第十七章全文: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太上」,就是最好的狀態;「下知有之」,就是民眾知道有政府的存在,但不當一回事,就像空氣的存在一樣,人人自立、自主、自由地去做自己的事。

「其次,親而譽之。」次好的治理狀態,就是愛戴而讚美掌權者。治國而能夠得到人民的愛戴讚美,為什麼不是最好而只是次好呢?因為受愛戴和讚美是政權給百姓好處和恩惠的結果。人們對政權「親而譽之」,意味政權已經成為社會財富分配的中心。而前提就是政權要收稅來取得財富。老百姓依靠政府福利生活,就會逐漸失去了自主生存的能力,整個社會也就喪失了活力。

「親而譽之」之後,是「其次,畏之」。意思是再次一等的治理,是人民畏懼政權。這是掌權者依靠暴力、威嚇進行統治的狀態。「其下,侮之。」再下等的統治,就是民眾對政權蔑視、嘲弄、辱罵。

「信不足」是指政權缺乏誠信,「有不信」指百姓不再相信政權。深一層的意思是,社會之間也缺乏互信了。

「悠兮其貴言」。掌權者要悠閒自在,「貴言」是不多言,以免侵擾百姓。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意思是當事情做成了,在講述功勞的時候,百姓都說,是我自己幹的。不會感謝政府。這種社會的前提就是每個人都自主、自由、自尊,這就是社會最好的狀態。

從殖民地香港,到主權轉移25年,香港就從「太上」狀態到「下下」狀態了。

老子講的「太上」狀態,我過去一直認為只是一種理想,世上並不存在。但現在想來,英治時代的香港,至少處於接近「太上」狀態。英女王的統治似有若無。唯一我聽說的一件事,就是前面講過的1986年香港通過的「公安(修訂)條例」草案,把發放假新聞的舉證責任,由被告承擔,也就是要新聞界透露消息來源。條例通過後,兩年都未見有實施。我後來聽說這法例送到英國,英女王遲遲未簽署。兩年後,政府當局廢除了這條例。

英女王何以遲遲不簽署,沒有人知道。我猜她是基於對新聞自由的價值觀。但「悠兮其貴言」,她沒有說出來。

香港1997年2月郵展,發行的郵票小型張。(作者提供)
香港1997年2月郵展,發行的郵票小型張。(作者提供)

在位七十年,雖說行的是君主立憲制,但其責任是維護國家的榮譽,皇室的榮譽。其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皇家也不例外。光是丈夫、兒子、媳婦、妹妹就一大堆問題。國家也經歷由日不落國,而殖民地一個個獨立,英聯邦的維繫,頗大程度是靠她這個象徵性元首的柔性外交。在國際影響力下降中,女王不僅對外維護榮譽的責任不好當,對內還需從高高在上的君主制,過渡到現實世界的君主制的困難。

1957年,奧特林厄姆勳爵(Lord Altrincham)在報章批評伊麗莎白二世「自負」、「老派」、「守舊」,演說讓人昏昏欲睡。女王每天都看英國各報。她的秘書也像其他下屬一樣,要她最好不要看那天批評她的報章。但女王看了,而且也看了奧特林厄姆勳爵的電視訪問。她的秘書把勳爵請到白金漢宮,女王見了他,親自問他的意見。他提出諸如取消名媛舞會、讓更多平民得以近距離接近王室、女王應當在電視上發表聖誕講話,保證王室與時俱進等等。

女王實際上幾乎全數採納了勳爵的建議。1957年的聖誕夜,伊麗莎白二世首次在電視直播中發表聖誕講話。

聽取意見,從善如流。不要以為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身為國家元首,經下屬的層層遮擋,要聽到批評意見已極不容易。願意與苛刻的批評者見面也極難得。要接受在當時屬少數人的批評意見去改進,更是難能可貴,世間少有。

英國民間曾流傳女王在位七十年的一些小故事,她的親民,她的幽默等等。以她在位時間之長,及經歷之豐富,故事真是不多,甚至可說太少。但她最可敬之處不就是故事少嗎?作為掌最高權力者,她實現的就是老子的理想狀態:「下知有之」「悠兮其貴言」和「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因為她,我相信君主立憲制可能比共和制更好。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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