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公共性,台南慈濟中學的圓滿解藥

2015-03-28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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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慈濟中學除了一再由市政府代繳學產地租金外,應該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取自賴清德臉書)

台南慈濟中學除了一再由市政府代繳學產地租金外,應該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取自賴清德臉書)

慈濟風波在台北內湖保護區開發案爭議後,波及台南教育界。台南市長在臉書上對市府代付慈濟中學校地租金一事作了說明。而所謂張燦鍙市長往事,慈濟中學也有說明,與市府說法類似,見該校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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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做了說明,一致的說辭也都指向當年的狀況,似乎風波就該如此平息。但新聞的熱潮一過,大眾的疑惑就消解了嗎?還是留給慈濟一個自己不在乎,但外界揮不去的負面印象,而就此不了了之呢?佛教所謂「緣起性空」,明白這「事情」或「是非」是怎麼個「緣起」,自然能對所謂的「事實」能夠點破,不會執著,無毀也無譽。這一波慈濟爭議雖源自於「生態保護」,但貫串其後連續數起爭議,其本質實也同樣是關於「公共性」爭議。解決爭議方式當然不是「歡喜做、甘願受」的態度,而是查清真相。首先,當要追問的是:當時(2000年左右)安平區附近是否真的如兩造所稱「國中小學教學資源不足」呢?

在慈濟完全中學(含國小部)2007年招生前,附近已經存在的國小有:距離0.8km的安平國小(1997年設校)、1.4km億載國小(2003年)、1.5km新南國小(1952年)、2.4km石門國小(1900年)。而國中有1.5km金城國中(1961年)、1.7km安平國中(1997年)、1.7km新興國中(1981年)。誠如當年為了慈濟中學變更都市計畫用地的文件,南市都發局所謂當地「國小、國中面積已滿足所需」,故可將原「文小43」、「文中44」兩塊用地,變更為彈性較大的「文教用地」給慈濟使用(作業期間2000~2001年,公告書)。

明明都發局的資料裡,學校數量足夠,卻為什麼當年的確有安南國小學生爆量,成了「二部制」學校,而至今安南國小的學生仍舊眾多呢?在周邊學校數足夠之下,「學區劃分不當」是當首先檢討的對策,而非新增學校。即便採取增設學校一途,在慈濟籌設作業時,早已能遇見兩年後就有億載國小落成,完全可以補上國小學生容量。當時大費周章變更都市計畫,不論當時怎麼向附近居民以及其他私校業者聲稱「補國小不足」、或「此地將辦特教學校」,市府真正目的應該只有一個:「增設高中」。而且,由於市府財政困難,故引入私人資本,更由於該兩筆土地大半屬於教育部學產地(自清代以來民間捐贈)以及國有地,對南市府資產而言,並未有太大減損。故為慈濟找地租地、變更都市計畫設定、訂定獎勵私人興學自治提條例提交議會審議通過,市府出力實在不少。

學生就學權益本是地方政府責任,增設學校是好事,但,新設的學校是私立學校,就不一定是公益了。關鍵在於「公共性」以及「對公共資源不足之補充性」。台南慈濟中學依照私立學校收費標準,小學部約兩萬八千元,中學部約兩萬三千元(中華日報,2007/03/15,〈慈濟中小學招生說明會塞爆會場家長關心詢問問題不斷〉),其國中部亦以招收國小國語、數學、英語三科績優學生為重點對象。這樣的辦學精神,實在與公共性背道而馳;這樣收費標準,難道是安平地區一般家長可以接受的嗎?可以說是為了解決二部制、補充學校不足嗎?更別提強制穿校服(服裝代辦費七千元)、禁帶葷食到校(強制性的學校午餐也是素食),更有違法之虞。私立學校畢竟不是補習班,當募款以應支出,而不應當全賴學費收入,慈濟校長聲稱每年賠多少錢的態度,令人驚訝,這怎會是公益性財團法人的辦學立場?

是以,這所私立學校的設置,與當初市府與慈濟雙方聲稱的緣由,完全不相干。本案,若要有個圓滿解決,並不是要慈濟自行負擔租金(就目前所見的資料,市府似乎也不得不遵照其自治條例以及與慈濟簽訂之契約),而是應忠於當時對大眾的承諾,落實自治條例與契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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