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群傑觀點:背離民意或強化治理!?區長直轄與鄉鎮市長官派的盲點

2018-02-0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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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2016年農業產值高達775.5億元,列居全國第一名。(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雲林縣。(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由上討論,不管事直轄縣市或一般縣市,其區長與鄉鎮長的官派與否其實並非實際問題,我們所應考量的是基於台灣政經發展和特殊結構,比如台灣國土狹小,地方民意歧異太大會導致統籌困難等,當前更面臨民主需求與地方產業轉型下的資源統籌運用,甚至兩岸關係的競爭影響,都會造成異於外國現象,究竟熟輕熟重?學術界曾提過授權地方要考慮地方生態,亦即為配套改革問題,假設未能考量到台灣城鄉發展資源差異與北中南東各縣市民意生態區別,斷然將原本之鄉鎮首長功能劃歸於縣市首長之手,則中央權力大幅下放的結果是可能無法讓各縣市長取得如臂使指之效,甚者將適得其反。在當前民意高漲的社會氛圍之下,鄉鎮市調整為區以及鄉鎮長成為官派此兩種改制,可能都未能達成專權效率之利,反將遭受到社會質疑官派制度所可能產生的威權再生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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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討論。是以,將鄉鎮市調整成為直轄市轄區或將一般縣市下的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的做法,非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形式民主,更可能成為「頭痛砍頭、腳痛砍腳」的偽善民主或整型式的民主。這種置因地制宜與地方自治於不顧的選制規劃,不僅有違先進國家廣義參政與強勢民主理念;這種僅重視總統與市長高層選舉卻剝奪基層鄉鎮市民參政議政之提議,更陷執政者於背離地方基層民意的專制深淵。上述選制若確實推動,則不啻抹煞數十年來推動台灣威權體制的黨外民主前輩之努力、先進國家民主參與的地方自治之本意,更可能全面壓制未來世代青年參政的能量與潛力。

廣納基層民意以化解城鄉差異?或透過威權專制以追求事權效率?就地方自治而言,一者前進一者後退,熟優熟劣?不言可喻!何去何從?則令人疑慮!應對此議題,為政者實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思之!再慎之!

*作者為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本文原發表於由二十一世紀基金會與愛鄉文教基金會合辦之『還我自治權!區長、農田水利會官派利弊』研討會。感謝高思博教授、蘇煥智董事長及與會先進,提供各方意見與觀點。(系列之四,本系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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