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修憲》學者:必須落實憲法第34、35條 維權律師:刪除憲法序言

2018-01-1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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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千帆教授解釋說,對憲法實施最好的促進是放鬆言論管制,讓選舉落到實處,尊重公民信仰自由。「對於合憲審查,即使建立相關機制,也不會涉及言論等敏感領域。在這些領域,政府不作為即可。當然,環保、社保等民生問題,政府是要有所為的。也就是說,政府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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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34、35條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根據中共十九大報告,「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這是中國共產黨代表大會報告中首次引入「合憲性審查」的概念,但目前機制並不明晰。


公民建議

北京維權律師余文生在二中全會開幕當天在北京發出公開信,建議刪除「憲法序言」。

公開信稱,「憲法序言」在憲法及法律上不具有實際約束力和實際憲法意義,在實際應用上會產生爭議和歧義,建議將「憲法序言」的相關有用內容「條文化」或納入「憲法解釋」,其他內容予以刪除。

除此之外,余文生還建議中國實行國家主席差額選舉產生,並取消軍事委員會,其職權併入國防部,並受國務院領導。

「軍隊是國家的軍隊,軍隊不能凌駕於國家之上,國務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理應代表國家領導軍隊,」余文生在公開信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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