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佩芬專欄:山雨欲來的兩岸法律之戰

2014-12-20 09:22

? 人氣

台灣在討論修憲,必然要面對修憲權行使對兩岸關係的重大影響。(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台灣在討論修憲,必然要面對修憲權行使對兩岸關係的重大影響。(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台灣地小人稠,連新聞議題的空間都很擁擠。當毒油風暴橫掃台灣時,大家無暇注意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決定》,確立「依法捍衛一個中國、推進和平統一」的方針。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當所有人目光集中在狼狽如泥巴仗的台北市長之爭時,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四中全會發表「依法解決國家重大問題」的談話,已經先用來對付香港爭普選運動。

而當社會冷眼看著修憲話題週期性出現,心知所謂內閣制vs總統制的討論只是朝野為2016打的算盤,卻忽略北京涉台系統正全力為2015這個「兩岸關係重要年度」做準備。

北京視2015為兩岸關係重要年度,不是在九合一選後才開始。早在馬英九總統擘畫他的「馬習會」藍圖時,2015年國共領導人一起在南京紀念對日戰爭結束70年的構想就曾被提出。儘管在馬英九失去黨主席的身分包裝之後,南京馬習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北京欲藉終戰紀念重申「一個中國」正統性的計劃卻未受影響。

更重要,卻也被更多人忽略的是,2015年是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生效滿10年。為了重申這項法律的有效性及政治意涵,中國從智庫到決策體系早已在構思,如何以「適當」的方式重新確認中國「依法」解決統一問題的決心,但又不刺激台灣輿論及兩岸關係。

然而對於這部在台灣人民眼中無比荒謬的法律,沒有什麼方式是「適當」的。10年前陳水扁驚險連任,讓北京錯愕之餘大動肝火,曾因「一邊一國論」激怒而興起的「依法統一」念頭也隨之復活,催生了2004年「統一法」的研究,進一步具體化為「反分裂國家法」,並在2005年3月14日的全國人大上以0票反對通過。兩週後,台灣發動了號稱百萬人上街的「326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是台灣史上首次有總統參與的遊行活動。

當時北京感受到的震撼如此巨大,不但加速後來改採懷柔姿態,邀請連、宋二人訪問中國,重新確認「九二共識」,也讓《反分裂法》通過後旋即被束之高閣,10年來幾乎未被重提。

2008年以來的兩岸關係發展,當然是《反分裂法》「沒有重提必要」的主要原因;而馬政府盡可能放大兩岸關係經濟面向,削弱民進黨在政治面的反抗能量,也是6年來兩岸關係維持所謂「穩定」的重要因素。

然而歷史的轉折總是以巧妙的喬裝出現。面對內外挑戰接踵而至,中國以「依法治國」強化共產黨統治理所當然;而用以因應香港對《基本法》的質疑,以及台灣立法權成為兩岸互動最大變數,「依法解決國家統一問題」,自然也涵蓋在內。

而在台灣,國民黨在九合一選舉的重挫起因於內政失敗,卻順勢改變了國民黨的接班佈局、卸除了馬英九的黨職身分,更激出2016主角們的修憲野心。

對朱立倫或蔡英文來說,修憲一事表面上談的是內閣制或總統制的選擇,實際上卻是兩人爭奪國家方針主導權的重大角力。誰爭得修憲議題的主導權,誰就能優先制訂2016以及未來大選的遊戲規則。為免徒增變數,別說朝野不可能碰觸國名或領土等爭議,連增修條文序言裡的「增修憲法目的係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這句話,都是能不碰就不碰。

修憲不必討論統獨,當然不是問題,但這不是因為朝野不願碰觸,而是全民複決的行為本身,就足以彰顯公民自決的獨立意涵。曾經因台灣直選總統而發動飛彈危機、曾經對「法理台獨」疾言厲色,如今又宣稱將「依法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北京,將會如何看待台灣的修憲行動?

北京可能有所反應,不表示台灣就不該認真思考以修憲來解決體制爭議,因為修憲也好,甚至制憲亦然,都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可以自主行使的權力。重點在於,無論朝野如何取巧閃躲統獨抉擇,都必須面對修憲權的行使對兩岸關係的重大影響。

內閣制與總統制孰優孰劣?台灣社會將以何種方式做出制度選擇?都是政黨和人民在探討修憲議題時可以充分討論的內容。但我們更關心的是,當朝野領袖以修憲佈局未來的政治前途時,是否曾經思考這項主張的重大意涵?在面對中國發動法律戰爭強行貫徹「反分裂」意志時,他們是否想好如何領導台灣社會面對可能的巨大壓力?是否有決心捍衛人民的選擇和國家的穩定?

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的一份子,我們希望答案都是肯定的,而這也將證明,台灣朝野都有勇氣和能力面對人民對國家前途的選擇。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