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報告:新加坡政府以法律、訴訟打壓言論、集會自由

2017-12-1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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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2016年頒布的命令,外國或多國企業非經警方許可不得資助任何在「演說者角落」舉辦的活動。2017年「粉紅點」(Pink Dot)LGBT驕傲活動,有10家跨國公司申請贊助,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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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記錄當局如何利用各種管制規定,限制任何戲劇、電影以及在網絡上討論政治性或「敏感性」議題。政府經常利用劇本審查,對涉及政治主題的戲劇公演執照設定條件。政府實際上禁止電視、廣播節目或電影出現任何有關LGBT生活形態的正面刻畫。2015年,政府禁止播出年度LGBT「粉紅點」活動的宣傳視頻,即使該視頻內容只有倒計時、「粉紅點」活動名稱和日期。

《人權觀察》呼籲新加坡政府撤回所有對和平言論或集會的控告,修改或廢除限制言論或集會的法律和規定,使相關法規符合國際標準。

「多年來凡是遭到批評,新加坡政府就對異議人士加以民事或刑事追訴,使得對該國持批評立場的報導橫遭限制,」 羅柏森說。「新加坡的貿易夥伴們應呼籲該國政府接受現代人權觀念,停止壓抑言論和集會。」

壓制自由言論與集會案例摘要

范國瀚
社運人士范國瀚為致力倡導公益,多次遭到刑事調查,並在2017年11月以未經警方許可舉行公開集會被起訴。2015年3月,在社運人士范國瀚(Jolovan Wham)舉辦聲援香港佔領行動的示威集會上有兩位香港市民在場,雖然他已事前及在活動上宣佈外國人不得參與集會,但警方仍對范國瀚發出「嚴重警告」 代替起訴。

另外,范國瀚曾因參與2016年11月在「演說者角落」聲援馬來西亞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Bersih)的集會,以及其他在「演說者角落」以外舉辦的數起活動,多次受到警方傳喚。2017年11月29日,他被控三件未經警方許可舉辦公開集會罪名,包括:2016年11月26日在室內舉辦公民不服從與社會運動座談會,其中有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通過Skype視頻發言;2017年6月3日發起捷運車廂默站抗議行動,紀念1987年22名社運人士與志願者遭《內部安全法》逮捕拘禁事件30週年;以及2017年7月13日在樟宜監獄外舉辦燭光晚會,聲援因運毒即將被處決的馬來西亞籍死刑犯巴峇加蘭(S. Prabagaran)家屬。范國瀚另因6月默站抗議中將兩張紙暫時黏貼在捷運車廂內而被控毀損罪。毀損罪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非法公開集會則可處六個月徒刑或罰款1萬新加坡元。

《獨立新加坡》
2016年5月,警方立案調查新聞網站《獨立新加坡》(Independent Singapore)涉嫌違規在選舉投票日前的冷靜期刊出選舉廣告。《獨立新加坡》發行人庫馬蘭・皮萊(Kumaran Pillai)表示,「我們認為我們只是在報導冷靜日之前發生過的事件。」皮萊遭到三度傳喚,其中第一次被持續訊問11個小時。第二次進去時,「他們先把我扔進警車,然後就去抄我的辦公室、住家。」他的手機和兩台筆記本電腦都被警方扣押。「我感覺像一絲不掛,被看光了,」皮萊說。「他們對我的生活瞭若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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