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法律上說到底,堅持疫苗的輸入應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一事,這只能說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更精確地講,這應該就是傳說中的政治…),但難以找到合理化的基礎。如果這個原則的堅持也是為了要保護國產疫苗,強調防疫如同作戰,疫苗如同自製武器,是未來不可或缺的國安問題,那麼中央不僅目前沒有提出這樣的論述,而且堅持至此,可能要繼續付出疫情嚴峻的代價,也就是國產疫苗抵達前因此無法挽救的生命,這是我們人民的生命。
中央另提出疫苗安全與接種部署兩個理由來支撐其堅持的兩個原則,難道說由中央訂約就會拿到比較安全的疫苗而且接種部署更順利嗎?答案很明顯是否定的,因為這都是統籌分配執行的問題,而不是應該由誰來訂約的問題。此外,中央又說事實上統一由政府採購是絕大多數國家採取的基本原則,但觀察疫情嚴重的國家或疫苗欠缺的國家,政府已傾向於開放私人企業自行向原廠購買,堅持由政府訂約的說法,實難見其合理性。甚至如果宗教團體要捐贈疫苗(人家要送你),而政府還要說買賣契約必須要讓政府成為當事人,這樣的受贈人,相當少見。
很多人要進口疫苗,不要政治。但也許有人寧願顧政治,不要進口疫苗。這是透過法律論述,就可以觀察出來的。也許,這次在擋進口疫苗的,不只是中國,還包括中央。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