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百年系列》同盟話今昔:戰爭仍未遠

2014-09-06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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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主使強權只要小心操作,便可避免血腥肉搏。一戰是奧匈帝國、俄國代理人戰爭擦槍走火,火勢反撲己身,反而造成帝國滅亡,只是強權操控的代理人戰爭,卻沒有跟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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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朝鮮半島對立、敘利亞內戰、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要推翻伊拉克什葉派政權、烏克蘭親俄羅斯與親歐洲的路線之爭、南海爭議等等,不管台面上衝突原因為何?宗教、種族、政權、資源掌控,仍可說是一類形式的代理人戰爭。

無論韓戰、越戰、兩伊戰爭與國共戰爭,落後國家為了解決政治紛爭,尋求外援的結果,就是被迫打起代理人戰爭。殘破國家難以平息的戰火背後,都看得到美國、中國、俄羅斯、歐盟、沙烏地阿拉伯等列強,為了不同目的合縱連橫卻互不相讓。這些機及參攪國際局勢的強國,都擁有強大核子武器,勉強維持恐怖平衡,一旦擦槍走火,誰都難僥倖全身而退。

敘利亞內戰為例,歐美與阿拉伯多數國家雖討厭阿塞德(Bashar al-Assad)政權,想要扶植新的政治勢力,中國與俄羅斯卻有不同意見,導致和平之日遙遙無期。2013年8月傳出敘國政府軍使用化學武器殺害平民的消息後,西方國家總算有理由出兵討伐,怎之俄羅斯「以和平為念」緊急斡旋,阿塞德同意交出化學武器保住大位,不下台跟上不了台的,只能繼續打下去。

中國學者看法:安啦!

伊朗、北韓、巴基斯坦的核武問題背後,一樣是中俄與西方國家的外交對奕。遍地展開的代理人戰爭,可說是世界和平最大隱憂。不過,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朱明權教授卻不認為,可能因此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首先,中國堅持不結盟的外交原則,即便面對美國壓力,也不會選擇跟俄羅斯結盟。


其次,即便與許多國家締結軍事同盟的美國,面對「共同防禦」的盟邦義務,立場也非無條件全力投入。

《北大西洋公約》第5條規定來說,同盟國受攻擊時,締約國得「採取派兵等必要行動」,至於何謂「必要行動」(deems necessary),則由援助方自行判斷,相當不同於1892年年《法俄軍事同盟條約》(The Franco-Russian Alliance Military Convention)所規定--締約國必須「全力回擊」(employ all her available forces)盟邦遭受的攻擊。

軍事同盟 有所保留

而美國1951 年簽訂的《美澳新同盟條約》(The ANZUS Treaty)、《美菲共同防禦條約》(Mutual Defense Treaty),締約國僅需採取必要措施(measures necessary)恢復國際安全於穩定,同年簽訂的《美日安保條約》(Security Treaty Between the U.S. and Japan)則無涉任何真對第三方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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