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就地取才,才是解決原鄉教育及偏鄉缺師的治本之道

2017-11-1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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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應偏鄉優秀老師的說法

再回頭看看優秀偏鄉老師王政忠老師所觀察體認到的幾個偏鄉問題:1.編制不足,師資不足。2.師資專業及熱情不足。3. 家庭支持力道不足。4. 社區經濟不力,導致文化不利。 假如今天能由原住民老師在地生根,上述問題至少解決一大半。簡單來說,師資不足,只有長期留任才有機會補足;專業跟熱情,也只有熟悉當地、像王政忠老師一般懷有鄉愁情懷的在地人才會有;家庭支持力道不足,也只有在地老師因為源自當地,了解在地及各家庭情況,並認識在地家庭父母,才可以影響。至於經濟及文化問題,如前段所述原鄉過去幾10年的經驗,也能在有越多的本地老師影響下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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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偏鄉師資條例初審的內容,應可再補強「選」的作法

偏鄉師資條例剛通過初審,幾位有心委員的想法,還是只圍繞在對外來及代課老師提供誘因及依法限制離鄉的條文上增減,雖乃出自善意並且非常用心,但所提的做法是設法從外部引進解決內部的問題治標方案,而沒思考到「由內而內」的治本方案。上述初審的內容,換位對照前段王政忠老師的偏鄉問題看法,似乎無法實質解決原偏鄉缺乏老師的問題。例如,外部老師的年限加長還是有到期離開的問題;外部老師一心想的是有期徒刑6年,而不是永續的熱情;不是當地老師,根本不了解當地無以創造社區經濟及跟隨部落文化成長;更不要想外師心不在地,如何說服提升家庭支持力道。因此,綜合上述,筆者堅信,培植在地人才成為師資,才是一勞永逸的治本作法。

然而,目前師培生培育篩選制度相當嚴格,要求在校成績須維持同級系排名前3分之1或總平均80分以上,且若連續兩學期無法達成,即喪失公費及分派權利,如此高要求標準,本意雖是維持原鄉師資比照現行一般地區公費師資生的要求,而確實也有許多原鄉學子資質優秀而能保持及達成上述要求,但不少也因無法達成高要求而鎩羽而歸的。

回顧本身求學歷程,再考慮許多原鄉在地學子的學習環境及條件,如原鄉子弟所唸社區高中與明星高中之競爭強度差距、無經濟能力補習以及有些尚須於課後負擔經濟等等不利因素,上述標準對來自偏原鄉學子而言,在國立大學裡要他們學科能全數及格已屬不容易(本人所唸的國立專科學校,許多科目常常是全班只有3分之1人數及格),更何況還要與優秀平地一般師資生(許多學測成績都在70級以上)去競爭前3分之1或總平均80以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此應也是原鄉在地師資不足之主要原因之一,建議本次立法時,在維持師資一定品質下,可考量適度放寬。

結論―建構維護原鄉文化生態的教育體系

因牽涉到文化傳承的問題,原住民社會存在的問題應該與偏鄉不一樣,筆者認為偏鄉教育條例內容可能還要對兩者作些區分,尤其要能連結到前述之《原住民族教育法》。

原住民社會一直自成一種生態,也應該要自成生態才能維持脆弱且珍貴的生態,而能否維持這個生態最重要的就是教育系統。原鄉教育系統是包含有文化特別基因的生態系統,因此要維繫此生態的原樣貌,在「物競天擇」的定律下,「擇」是最重要的;要「擇對」傳承基因,並能以「生態多產」(所謂生態系之R―理論),以解決外來生態侵略影響而原生態原貌的問題。因此,希望立法委員,尤其原住民立委,除秉持解決偏鄉教育問題的思維之外,也要思考如何「選」及「多選」原偏鄉在地學子,成為在地老師來持續維護原鄉一切的方案,使偏鄉缺師問題及各種原鄉教育內涵的重要問題,能一次解決。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系博士生,賽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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