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一展觀點:從歐盟碳權交易(EU ETS)來看節能減碳

2021-03-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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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頒發華信航空「碳足跡減量標籤證書」,為全球航空業首張減碳標籤。(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環保署頒發華信航空「碳足跡減量標籤證書」,為全球航空業首張減碳標籤。(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各種極端氣候發生的越來越頻繁,造成的經濟衝擊與生命損失,也迫使大眾開始思考這些「不願面對的真相」。根據科學家運用氣候與經濟動態整合模型(DICE)分析的結果,因為人為活動導致二氧化碳濃度增加,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已是無須爭辯的事實,而聯合國每年不厭其煩公布的報告也指出,氣候變遷造成的負面影響,涵蓋包含淡水資源,生態系統,食物供應,纖維與農林產品,海鹽系統,低窪地區,產業,居住安全,社會與人類健康(Nordhaus, 2014)。而這些,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傷害程度又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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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印尼為例,2014年當選總統的左科威,就在執掌政權後,宣布斥資300多億美元,將首都從現在的雅加達,遷往2000公里外的婆羅洲東加里曼丹省(East Kalimantan),原因除了雅加達人口已嚴重超出負載,更關鍵的原因是該城正以每年2公分的速度下沉。若加上海平面上升與極端氣候的連年衝擊,專家預估,到了2050年,雅加達會有三分之一處於常年洪患的狀態。

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說明全球暖化,或依據英國衛報2019年給的新名詞 - 全球加熱(global heating),對我們生活造成的直接影響,與經濟蕭條,疫情肆虐,或暴力戰爭等量齊觀,勢必成為左右一整世代,或是連續好幾個世代的力量。全球暖化也是極為複雜的議題,需要納入各種領域的經驗與知識,例如大氣科學,生態環境學,人類學,工程學,經濟學,乃至政治學和國際關係等,我們需要的不只是更多的專家學者,政府與企業投入來搶救暖化,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都能具有危機意識,並發揮「個人即政治」(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的具體行動。

若從最簡單的概念來看,暖化很大程度源自二氧化碳濃度增加,而二氧化碳自18世紀以來暴增,不外乎來自人類大量燃燒石化燃料。解決暖化的第一步,也是科學家自1970年代就開始呼籲的做法:減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的濃度,聯合國也提出在本世紀末,要控制全球增溫在2度以內的目標。這相當困難,且成本也極高,但至少訂出了量化數字,讓各國可以協調一致的行動,來避免世界走向氣候危機的臨界點。

碳排造成的外部性代價相當高昂,而減碳或發展替代方案亦須付出額外的成本,這時候,就是市場機制可以發揮的地方。因為單靠道德勸說,絕對不足以撼動計有的商業行為(business-as-uaual),只有加諸適當的經濟誘因與市場干預,例如,為每單位的碳排放「定價」,並允許其自由交易,或許,就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這也是碳權交易的由來,或更精確來說,叫做「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cap and trade),讓高碳排的企業(或是所有的企業),根據其歷史排放紀錄或相同產業的平均排放量,由政府授予一定量的碳排放權,然後按照政策規劃來逐年遞減,最終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該「碳權」就是一種可自由交易的單位,若企業超過政府規定的排放量,就需要購入碳權,以抵消其對環境的影響,反之,若力行節能而有多餘的碳權,則可以透過公開市場,賣給需要的廠商。

這種把外部性賦予定價的做法,就是經濟學原理中的寇斯定理,也是當前備受關注的市場導向環境政策工具。藉由寇斯定理的想法,讓原本財產權定義不明確的公眾資產/資源,例如空氣,水,氣候,環境等,藉由產權界定並允許其自由交易,便可有效達到使用者(消耗者)付費,最佳分配有限資源,並針對外部性進行導正。許多主流的看法指出,建置碳排放的cap and trade機制,並各國的積極參與下,有機會達成自京都議定書簽署以來,不斷呼籲把氣候變遷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準高出攝氏2度的目標。

目前來看,歐盟是運行碳權排放交易最成熟的地區,所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 Trade Scheme),又稱 EU ETS,自2005年實施以來,是當前世界上最大的區域碳排放交易市場,它為 歐盟地區31 個國家, 1 萬 4 千多個發電廠和工廠和企業分配可交易的排放許可證。根據路透社的報導,2020年全球碳交易活動超過2千億美金,同比成長34%,而歐盟單一地區,就佔了整體碳交易的八成左右。

源自於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同時依據2003年通過的歐盟碳排放交易命令(Directive 2003/87/EC),此二為EU ETS的法源依據,規範涵蓋歐盟27成員國,加上英國,冰島,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總計有超過11萬家耗能超過20 MW的企業,工廠,電廠,每年需透過歐盟核發的許可權EUA交易,來符合總量的限制。1個EUA等於1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CO2e)。

價格方面,參考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威廉.諾德豪斯在「氣候賭局」一書中的說法,按照目前的碳定價模型,經過實質通貨膨脹的調整後,每年會有約5%以上的漲幅,言下之意,他預估到了2030年,每噸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的價格會在53美元左右,到了2040年,則會上升到每噸93美元,這勢必連帶影響到全球供應鏈的重新調整,舉凡想進入歐盟市場的商品甚至是服務,都會被要求揭露碳排放數據,廠商也需負擔相應日趨嚴格的EUA成本。同時,歐盟政府為了避免碳價的波動,也建立起市場穩定儲備(Market Stability Reserve, MSR),靈活的因應供需狀況,來調節cap的總量,避免發生如2008年經融危機,碳價慘跌而無人問津的窘境。

歐盟碳交易價格。(黃一展提供)
歐盟碳交易價格。(黃一展提供)

在不同的施行階段中,ETS規範包含從高耗能的能源業,鋼鐵業,礦業,水泥業,玻璃業等,到化學製造,航空,大型食品加工,運輸,工程營造等,並計畫進一步落實到更廣的層面,以及將EUA除了「二氧化碳」之外,也計入京都議定書規定的6種溫室氣體。對於那些未能遵守總量限制或減排目標的企業,每單位的EUA會面臨至少100歐元的罰鍰。這對企業來說,可謂不小的成本,要嘛額外購入EUA,用以抵銷自身的碳排放,要嘛就得在生產製造的過程中使用更好的節能方案(當然,這會產生成本),或者,透過創新的商業模式,例如循環經濟思維,來改變既往的生產-消費框架。

從歐盟開始,碳定價已成國際趨勢,而2050達到碳中和,亦是各國政府,乃至企業的剛性目標。歐盟在2019年出台標準更為嚴格的「綠色政綱」(Green Deal),同時設定在2030就要先減碳50%(以1990年為基準線),並進一步針對不易設定總量管制的產業,另以提高石化燃料稅的手段,迫使企業改採更環保節能的方式來運作。這也是部分學者支持的混合形方案,亦即,除了總量管制與碳權交易,搭配「碳稅」,「碳費」等方式,增加企業製造外部性所需擔負的額外成本,進一步促使生產者在自主減排,創新節能,與投資減碳技術之間,找到平衡點。

參考2019年「歐盟碳交易體系(ETS)對碳排和經濟績效的共同影響」報告,指出被要求參與ETS的企業,在營收,利潤,固定資產,及雇用狀況等方面,表現都比以往更佳。以企業營收為例,也比未加入ETS的企業高出7% - 18%,顯示無論是基於買賣EUA創造的收益,或是因為低碳技術造成生產力提高,都對企業具有正面影響。OECD的研究更是指出,因為ETS的制度,在法國、荷蘭、挪威和英國四個國家,在第一階段受管制的業者於 2005 年至 2012 年間,排放量減少了 10% 至 14%。

面對2030年以前,所設立減排55%的超高標準,歐盟的即將實施的措施,值得關注。針對EU ETS來說,於第4階段(2021-2030)設立現代化及創新基金,將排放交易系統的拍賣收入,投資在新興低碳技術與再生能源等,就是要促使各國政府能更積極的能源轉型,同時,進一步擴大排放交易體系,納入更多在前三期未列入管制的單位,加強再生能源效率規範,制定車輛,建築淨零(net-zero)碳排的標準,都箭在弦上,馬上會成為具體的政策。

至於,在所與面臨的挑戰方面,2020礙於疫情而未能招開的COP26大會,本預計將重點討論全球碳排放市場機制與放諸四海皆通用的碳計價單位,特別是讓「跨區碳交易」得以實現,意即,歐盟的碳權(EUA)可以在北美,日北,中國,澳洲等地的交易所進行交易,需要各國政府的高度共識,方能增加碳權資產在自由市場的流通性,並吸引更多廠商,金融機構,利害關係人都能參與其中。

*作者曾任職於聯合國科技部門,派駐過歐亞非不同城市。長期關注氣候變遷,再生能源,永續發展,以及社會創新等議題。喜歡旅行,觀察,和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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