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奇觀點:顧立雄的金管會,「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7-09-1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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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是不是該繼續「向左走」,也就是朝著更加嚴格的監管來進行呢?還是該像賴揆所期許顧立雄的「興利在前」,也就是「向右走」?(資料照,蘇仲泓攝)

金管會是不是該繼續「向左走」,也就是朝著更加嚴格的監管來進行呢?還是該像賴揆所期許顧立雄的「興利在前」,也就是「向右走」?(資料照,蘇仲泓攝)

印象所及,過去大概沒有一位像顧立雄這樣的金管會主委,接任時的鋒頭還勝過同時上任的閣揆賴清德,而全身散發著從黨產會帶來的「政治味」,卻少了主管金融的「財經味」。即將接任之前,顧立雄一番意氣風發要金融業「去家族化」、「產金分離」的氣勢,令《風傳媒》的〈風評〉忍不住批評「起手式」錯誤。在批評過後,不免期待顧立雄的第二招可以修正一下,但沒想到他使出「公司治理」這招,直接「揮劍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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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希望透過公司治理,讓金融業成為公司治理的典範。然而,金融業是一種特許行業,不是想設立就可以設立的,行業的特徵是靠吸收資金從事放貸和投資,並兼營銷售自有或第三方金融商品來獲利。在掌控資金命脈的情況下,金融業需要受到嚴格的監管,不能向其他產業一樣隨心所欲地發展。因此要提高獲利,自然地就要放大槓桿操作或者發揮金融商品的創意。即使遭遇金融風暴或金管會重罰,金融產業也絕對不會凋零,只會繼續「變形」。在這樣的情況下,寄望體內流著「貪婪」血液的金融業不要去鑽漏洞而要成為公司治理的典範,這不是痴人說夢嗎?

這並不是說公司治理不重要,但身為金管會主委的顧立雄,更要注重的是金融監管和配套的立法,而不是寄望金融業做好公司治理。在2008年美國發生金融海嘯之前,鮮少人認為雷曼兄弟或美林等華爾街投資銀行有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可見公司治理除了法規之外,也會根據當時的金融環境而有不同的認知。在檢討金融海嘯發生的原因之後,美國通過了「多德-弗蘭克法案」,規管金融機構的責任和透明度,預防金融機構「大到不能倒」,並在法案中放入「伏克爾法則」,限制金融機構從事風險性投資。此外,負責金融監管的聯準會也不時地檢視銀行的資本比率和進行「壓力測試」,因此聯準會主席葉倫才會很有自信地表示「有生之年」都不會看到金融危機。

這樣說來,金管會是不是該繼續「向左走」,也就是朝著更加嚴格的監管來進行呢?還是該像賴揆所期許顧立雄的「興利在前」,也就是「向右走」?簡單來說,我認為金管會在「大馬路上」要「向左走」,在「小巷弄中」要「向右走」。也就是說,在規管金融業的資本和槓桿比率、自有資金投資、營運透明度和保障客戶權益等大方向要實施較嚴格的監管和立法,但在銷售產品服務的種類和收費等小細節上,應該給予金融機構較多的空間。以鄰近的香港和新加坡為例,繁榮且提供多樣產品的金融業也不比台灣面臨更大的風險。

除了「揮劍自殘」之外,充滿「政治味」的顧立雄還有一招「移形換位」,也就是鼓勵保險資金投資「5+2」產業。身為金管會主委居然「移形換位」成經濟部長,不去思考保險資金安全性的問題,還要引導業者將保戶的錢投入不確定的前景之中,這不僅在「產金分離」上自打嘴巴,還將「有形的手」伸入自由市場運作之中。假使顧立雄真想讓金管會「向右走」的話,也應該朝著放鬆金融科技(FinTech)規管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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