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婦聯會推動公益慈善!轉型財團法人 3分之1董監席次由政府指派

2017-07-2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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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與婦聯會達成共識,婦聯會可望轉型為財團法人,3分之1董監事席次將由政府指派。(Google map)

黨產會與婦聯會達成共識,婦聯會可望轉型為財團法人,3分之1董監事席次將由政府指派。(Google map)

婦聯會的政治僵局近日峰迴路轉,7月18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還風風火火地召開第二次聽證會,希望釐清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沒想到,7月24日內政部、黨產會即與婦聯會達成3項共識,據了解,婦聯會在1989年依據《人民團體法》登記為「政治團體」,依據《人團法》,政府並沒有權力指派人民團體理監事,為了確保婦聯會轉型後,能夠在政府的監督下,繼續推動醫療與教育公益慈善,婦聯會併入旗下的財團法人成為婦聯會與政府解套的唯一方式,轉型財團法人後,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也將成為「準公辦」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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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到底是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為此召開了二次聽證會,但由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針對附隨組織定義,係以曾由政黨控制人事、財務、業務,「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為要件,黨產會若要逕行依據黨產條例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日後恐面臨冗長行政訴訟。

20170718-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辦婦聯會第二次聽證會,利害關係人國民黨行管會主副主委李福軒作陳述時,以矇眼的女神來反諷有失公義性。(陳明仁攝)
為了釐清婦聯會是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為此召開了二次聽證會。圖為第二次聽證會,利害關係人國民黨行管會主副主委李福軒陳述時,以矇眼的女神來反諷有失公義性。(資料照,陳明仁攝)

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表示,婦聯會面臨的最大爭議在於婦聯會無法清楚交代戒嚴期間收受龐大勞軍捐等捐助的財產流向,內政部雖然肯定婦聯會在戒嚴期間在照顧軍眷上所做努力,包括推動18期的軍眷住宅改建,但勞軍捐本質上屬全民資產,在婦聯會的階段性任務結束後,內政部雖然可以祭出行政處分,逕行撤換婦聯會主委,甚至撤銷其政治團體資格,但上述做法將導致雙方對簿公堂,對於協助婦聯會轉型公益慈善團體與將勞軍捐資產回歸全民,並沒有太大幫助。

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將成為「準公辦」財團法人

林清淇表示,婦聯會雖然主觀上希望能夠將資金轉到婦聯慈善基金會,繼續推動公益慈善工作,但由於婦聯會過去一年無法清楚交代歷年勞軍捐流向,為避免婦聯會轉型財團法人後,繼續維持目前「一手遮天」的模式,內政部因此主張,婦聯會捐贈給婦聯慈善基金會的部分財產等同於政府捐助,應該按照目前立法院正在審查的《財團法人法》草案精神,由政府指派一定席次董監事。婦聯會方面一開始原本抗拒政府指派部分董監事,後來經過多方溝通下,終於同意3分之1董監席次由政府指派。

另外,由於婦聯會在1989年登記為政治團體,依據《人團法》政府並沒有指派人民團體理監事的權力,因此,婦聯會未來如果要轉型為公益慈善團體,勢必得「併入」旗下的財團法人,之後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也將成為「準公辦」財團法人。

戒嚴時期人民團體續推動公益 須做到外部監督

林清淇表示,外界將這項安排,解讀為婦聯會解散消滅,但婦聯會方面係主張,婦聯會將381億元資產保留其中的69億元,捐贈給婦聯慈善基金會繼續推動公益。「戒嚴時期人民團體在解嚴後若要轉型推動公益,內政部長(葉俊榮)主張,只要能夠將剩餘資產繼續推動公益,某種程度可以既往不咎,但前提是做到外部監督,轉型財團法人才能讓政府取得一定比例董監代表。」

20170725-內政部長葉俊榮25日出席「2017年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開幕活動。(顏麟宇攝)
內政部長葉俊榮主張,戒嚴時期人民團體在解嚴後若要轉型推動公益,只要能夠將剩餘資產繼續推動公益,某種程度可以既往不咎,但前提是做到外部監督。(資料照,顏麟宇攝)

儘管葉俊榮2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透過婦聯會建立起轉型正義案例,不過,林清淇強調,婦聯會的處理模式不見得適用其他被點名為「附隨組織」的人民團體,「轉型財團法人,董監事分配席次採3分之1政府指派、3分之1社會公正人士的333模式,不見得會適用到其他團體,婦聯會模式主要係對外揭示,政府對於戒嚴時期人民團體,有很多種處理方式,不是只有處罰、解散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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