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買房陷阱:「保證買回」不是保證,而是和建商對賭

2020-06-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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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老牌鋼鐵大廠老董購買「基泰台大」後,因要求履約「保證買回」,與基泰建設對簿公堂。(柯承惠攝)

國內老牌鋼鐵大廠老董購買「基泰台大」後,因要求履約「保證買回」,與基泰建設對簿公堂。(柯承惠攝)

上市櫃建商基泰建設竟捲入詐欺疑雲,更令人傻眼的是,告發者竟是國內老牌鋼鐵大廠春源鋼鐵的董事長蔡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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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購屋糾紛發生於二○一三年,基泰建設推出新建案「基泰台大」,該建案位於羅斯福路三段上,總戶數約五十戶,可售戶數約三十戶。

要求履約原價買回,基泰避不見面

依檢方起訴書指出,蔡錫奇原先有意購買基泰台大十七樓之一戶別,但那戶基泰售價太貴,便無意購買。但基泰建設卻向蔡提出優惠方案,願意簽訂「三年包租及三年附條件保證買回」投資型契約。蔡認為為基泰是上市建商,應會履行契約,且基泰願意幫忙出租,每一年自己不僅可以收到三%租金,三年內還能隨時要求基泰買回,評估有利可圖後,便與基泰簽約購買十七樓之一戶與兩個停車位,每坪成交價約一三八萬元。

後來蔡錫奇發現依實價登錄網揭露的房價資訊,基泰台大附近房價下跌至約每坪六十萬至九十八.二萬元不等,要求基泰建設履約原價買回。但基泰建設卻無人願意負責,甚至避不見面。在溝通無果後,蔡憤而向檢方告發。

檢調調查發現,蔡向基泰購買房屋,負責行銷的李姓女經理與蔡簽訂的「三年包租及三年附條件保證買回」投資型契約,買回保證人是用「吉利公司」名義,唯契約上有蓋上基泰建設大、小章,以見證人身分承諾協助吉利公司履約。

經查,吉利公司地址設在基泰建設樓上,為基建員工集資投資房地產之用。吉利公司吳姓負責人向檢方供稱,對於蔡錫奇簽訂包租保證買回一事並不知情。

基泰建設負責銷售的李姓經理則供稱,她向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反映蔡無意購買,馮指示以吉利公司做為買回保證人與蔡簽約。然而,馮在庭訊時卻辯稱自己並未主導,此交易由李姓經理全權負責。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馮涉嫌主導全局,明知無法履約,卻設計規避方式並全然推諉,將馮與李姓經理、吉利公司吳姓負責人一併起訴。至於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因公司事務分層負責,並不知情,故不予起訴。

事實上,不管是包租或保證買回方案,在房地產市場並不是新鮮事,但糾紛鬧得這麼大,倒是頭一回。

北市代銷業者指出,如果遇到這類狀況,通常會建議建商履約買回;若建商不願買回,則應拿出誠意與消費者協商,提出「補貼跌價差價」或「以屋換屋」等其他可行方式解套。

看似穩賺不賠,「對賭」成分很大

根據蔡錫奇說法,當初購買基泰台大十七樓之一戶別,每坪約一三八萬元,但之後附近房價下跌至約每坪六十萬元至九十八.二萬元不等。根據內政部實價登錄網資訊,基泰台大從一八年至今共有三筆交易,其中十七樓另一戶於一八年九月成交,每坪單價約九十一.二萬元,房價跌是跌了,但並沒有跌到六十萬元/坪那麼慘。

律師解釋,蔡所稱基泰台大附近房價下跌至約每坪六十萬元至九十八.二萬元不等,應是為了陳述對己方有利的部分。關於跌價買回履約條件,必須看原始契約的內容。首先要釐清吉利公司保證買回是「無條件買回」或是「有條件買回」,若是完全無條件買回,則蔡毋須主張並提出跌價事證,吉利公司仍必須履約;若是有條件買回,又把房屋跌價列為必要條件的話,則必須證明房價下跌,吉利公司始須履約買回,那麼蔡將房價跌價的部分放大,看起來就比較合理了。

房產機構高階主管指出,保證買回這個機制,買方看似穩賺不賠,但其實當中有些蹊蹺,「對賭」的成分很大,買方賭的是建商一定會履約,但建商賭的卻是未來房價會上漲,兩邊看的並不是同一件事。如果房價下跌,那就會火燒連環船。

沒搞清楚眉角別輕易購買

專家建議,消費者若要購買保證買回的建案,應該注意以下幾點。一、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保證買回建商負擔的風險高,高風險會轉嫁到房價上,所以售價往往會高於行情;二、留意保證買回是否與起造人一致,如果起造人是「XXX建設」,保證買回方若是「XXX開發」,那就要注意了;三、注意保證買回附加條件,如果是無條件買回,對消費者比較有利;四、若建商承諾房價下跌則原價買回,應詳細寫明房價下跌的定義。此外,房價下跌依據為何,是遵循內政部實價登錄網或由估價師估價,若由估價師估價,要找幾家估價師來估、估價師如何篩選都要寫清楚。

保證買回的建案並非不能買,但其中有太多的「眉眉角角」要注意,一般購屋經驗較少的消費者,還是別輕信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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