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斯專欄:金管會豈可讓台灣成為具排斥力的資本市場?

2014-06-0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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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球資本市場的運作來看,所有的主要資本市場都在搶好公司掛牌,紐約證交所近日更以彈性的法律搶贏港交所,爭取到阿里巴巴掛牌,但是阿里巴巴董事長馬雲也不符合金管會對國籍的審核─其實,像阿里巴巴這種公司,我們全力把它搶來台灣上市都來不及,怎麼可能往外推呢?但依照金管會的「祖籍認定標準」,這些公司全部都要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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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美國、香港、韓國、新加坡等等都不怕監理大陸公司,為何獨有台灣恐中呢?主管機關沒有因懼怕、無能監理而關閉市場的權利。沒有好公司掛牌、就不可能有旺盛的交易市場。現在的金管會主委是最重視大盤指數的主委,怎麼會不明白呢?

任何地方都有好公司、爛公司,台商在大陸逃稅、欠社保金的比比皆是,只開放台商掛牌,自我限縮取樣對象,實在不智。而且,金管會如認為中國的公司體質較差因而關閉中國公司上市,那爾必達在台灣TDR掛牌後倒閉,是不是要關閉日本公司來台上市?台商洪良集團在香港上市做假帳,香港是否應該封鎖台商到香港掛牌?

再看看其它資本市場,世界上有那一個國家會只開放美商、港商或英商、日商上市?又有那一個國家禁止大陸企業上市?金管會官員口口聲聲「台商千千萬萬」,與實務的差異實在太大,這與「何不食肉糜」有異曲同工之妙。此外,如果這個邏輯具有說服力,美商千千萬,美國為何不關閉大陸公司在美國掛牌?成熟市場的作法應借鏡之。

在全球經濟與國際經貿已走入「G2」的美中兩國的時代,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排除大陸企業。兩岸的確是有較特殊的政治關係,但政治歸政治、經貿歸經貿,應該是目前最好的選項。執政黨這6年來也的確盡量的「政經分離」,積極推動ECFA、服貿,但金管會卻硬起來鎖國,這不是一大諷刺?

金管會說好的中國企業還是可依現行法令規定:「陸資持股如超過30%,得專案申請核准」,藉此來台上市。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開放,但卻附帶了一項幾乎沒有任何人可以適用的但書:「申請專案核准者,必須控制權在台灣人手上」,亦即美國人、日本人都不行。這雙小鞋,誰穿得下?

過去幾年,交易所及櫃買中心曾到大陸實地參訪過申請掛牌的公司,並與公司的董事長在大陸會面聽取簡報,對於公司的董事長原是中國籍且公司的營運實體在大陸,毫無誤解。在過去改革開放以來的5年,交易所及櫃買何時曾提過目前設定的國籍條件?沒有!因為截至今日,台灣根本不存在金管會所讀的法律限制。

就企業經營而言,永遠是「沒有風險、那有機會?」台灣企業以無比的自信前進大陸、越南、美國、香港,游向藍海,台灣的官員不能因為對自身管理能力的疑慮而絆倒大家。有什麼不懂的,應該盡速快腳步向國際主要市場學習。如果缺乏自信,我們怎麼期待金管會主委下半年親赴大陸談判,會給台灣金融業什麼樣的利多?

各國資本市場是處於絕對激烈競爭的環境,沒有進步,就是落伍!紐約證交所實力如此雄厚,尚且卯起來爭取阿里巴巴掛牌,新加坡也推出S股爭取大陸企業去掛牌,連韓國都在爭取大陸企業去上市,我們有什麼本錢自我畫地自限於「台商」的小圈圈呢?

作為台灣最高金融監理機關,金管會是有義務而非權力,針對本項國籍的規定(不管金管會辯稱是舊規定或新規定)對於台灣的服務貿易、證券業、GDP、就業市場到底帶來什麼好處提出具體分析,不能因為害怕有公司作假帳而行政怠惰。

2008年馬政府執政,財經終於走向自由經貿、國際接軌的大方向,台灣資本市場也總算邁出了一大步。對於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F股國際市場,主管機關審核重點應該擺在財報是否透明,而非祖籍。台灣的金融業要打亞洲盃,第一要務就是要有具備專業能力、國際觀的財經首長擔任領航者─希望這不是一個難以達到的奢望!

* 本專欄由學者專家共同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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