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陳師孟要為司法「除垢」 蔡英文有事嗎?

2017-03-0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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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廢監察院的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要以彈劾惡檢惡法官為司法「除垢」。(蘇仲泓攝)

主張廢監察院的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要以彈劾惡檢惡法官為司法「除垢」。(蘇仲泓攝)

主張廢監察院的蔡英文總統補實監委提名,儘管惹來若干譏評,但憲法未修之前,監察權依舊存在於監察院,總統依憲補提名遠遠好過為了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而違憲。不過,總統提名還是大事,監察委員手握依憲依法糾彈官員的權柄,再被譏嘲還是無法忽視,那就不能不問問總統:你的提名邏輯和思維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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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補提名的十一位監察委員名單中,有人因為曾涉入司法案件被譏評,有人因為被視為政治酬庸被修理,都有理路可循,但監察院做為「政治酬庸院」久矣,蔡英文也酬庸一二不過循前例而已;至於捲入司法案件者,既沒被「褫奪公權」,且無罪定讞,社會觀感是否容許他們出任監委,自有行使同意權的立委判斷;倒是被提名人對監委職權的認知,勢必影響他們未來職權之行使,不能不特別關注。

在十一位被提名人之中,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對「監察院存廢」最有「見地」,不過,他的想法卻十二萬分令人錯愕,甚至有毛骨悚然之感,他是在「找回監察院的存在感-從司改國是會議說起」的一場座談會中,慨談他的雄心壯志,換言之,他是拿監察院做為他司法改革的側翼戰場─把「司法敗類」清除掉,再來廢監察院。

照他的說法,「就看蔡總統是不是也有這種看法,如果是,我也願意投入;若蔡總統完全不是把監委當這種功能,那我不會參加。」他已經被提名,從邏輯上而言,蔡英文應該是「同意」甚至「支持」他的想法,那麼此刻如火如荼進行的司改國是會議,以及心心念念在司改的司法院長許宗力都不能不把陳師孟之言,做為司改大刀闊斧的樣板了。

20170305-「找回監察院的存在感 從司改國是會議說起」座談會下午登場,陳師孟、金恆煒擔任與談人出席活動,並發表看法。(蘇仲泓攝)
2「找回監察院的存在感 從司改國是會議說起」座談會,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左)出席活動,並發表看法。(蘇仲泓攝)

陳師孟對監察院糾彈職權及於司法考試兩院,「又驚又喜」,只能說他實在太鄙夷監察院,也太鄙夷中華民國憲法了,以至從前完全不知。憲法規範的確如此,而監察院彈劾檢察官、法官,不是一例兩例而已,即使已經轉任律師的檢察官,只要在法定時限之內,監察院照樣彈劾追回其退休金,陳師孟的「驚喜」無以名之,只能說是「大驚小怪」。不過,若進一步理解陳師孟對惡檢和惡法官的「定義」,很難不讓人「大驚失色」。看看陳師孟的說法

「馬英九時代,司法單位『辦綠不辦藍』,過去那些辦阿扁總統、交通部長郭瑤琪等人的恐龍法官,他們劣跡斑斑的行徑,造成很多冤案,應該用『除垢法』把他們清除掉,否則讓人死不瞑目。」

「民進黨執政底下,司法官還利用職權阻擋黨產會的工作,國民黨說要把黨產會提出的每一案,都送到法院進行焦土戰爭,(司法官)可以說是國民黨的打手。」「不當黨產歸零工程,為何受阻?元凶是目前還盤據在台灣司法體系內,當初受黨國遺緒毒化的不肖司法官員。」

「廢監察院三條件:第一、立『除垢法』,讓惡質法官、恐龍法官永不錄用。第二,設立陪審制代替法官的自由心證。第三,法官民選。」

首先,陳師孟顯然弄擰了「除垢法」的定義和對象,系統性轉型正義是衝著恐怖統治、威權政權而來,不論是扁案或郭瑤琪案,都是民主之後的貪汙案件,既不是二二八又不是白色恐怖,陳師孟不看證據,僅以「辦扁藍綠」做為評價司法官之良窳,本身就是極其扭曲的另一種「黨國思維」,這不是轉型正義,而是扭曲正義。

其次,陳師孟左一句黨國思想,右一句黨國遺緒,對台灣已經政黨三輪替的事實視而不見,果若如他之言,林益世、賴素如、葉世文豈不也要擊鼓鳴冤,待政黨四輪替之後再來一次「除垢」,藍綠互鬥卻讓司法官遭殃,全台灣還有誰要當司法官?

第三,蔡政府清算國民黨產,從不當黨產條例到不當黨產委員會的適法合憲性,本身就大有問題,就法論法,若法官眼中只有執政黨,沒有憲與法,但凡執政黨欲為者就允其為所欲為,並謂之為「除垢」,同樣的,政黨四輪替豈不又輪到國民黨無法無天?台灣得「除垢」多少趟?

最高法院庭長吳東都曾對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羅巴特裁定,暫停執行川普簽署的移民禁令,寫下〈司法必須對行政無情〉,結論如下:「一個國家的行政權尊重法院判決的程度有多高,就顯示法治水準有多高。甚至可說,司法對行政的無情,是偉大法治國家的象徵!」陳師孟之言若反應了民進黨政府的基本立場,那麼只能說,台灣在民進黨治下,距離法治國家遠矣。

第四,拿法官民選和陪審制當監察院存廢的墊背,邏輯到底通不通?陳水扁執政時代,監察院就曾經有過不提名而形同廢院的空窗期,風馬牛到底要如何硬扯在一起呢?陳師孟想不通,司法院長許宗力大概只能搖頭嘆息。以台灣民情和司法體系之設計,不要說陪審制還有一段長路,法官民選前要不要先看看我們都選出了什麼樣的民意代表?陳師孟嚇不倒司法官們,可能先嚇壞許宗力和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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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進入監察院就是以「平反扁案」為職志?圖為陳水扁出席「阿母的目屎」慈善演唱會,會見陳菊、陳其邁、管碧玲等老友。(讀者提供)

其實,早在去年五月底,蔡政府就任後,陳師孟就在《綠色逗陣》為文〈做出正義之舉〉,主張蔡英文應該立刻補提名監委,以憲法賦予監察院的彈劾權,「做為剷除司法敗類、重建司法正義的起步;尤其應用在扁案涉及的大法官、法官、與檢察官身上,至少應可讓阿扁洗刷『貪瀆確定』的罪名,恢復『無罪推定』的清白。」

陳師孟又搞錯了,監察院彈劾是要經全院委員會議通過的,不是他一人獨斷可行,其次,就算他有本事說服全院通過彈劾承辦扁案、郭瑤琪案或黨產訴訟案的法官,並經公懲會懲戒,要洗刷扁案「貪瀆確定」的罪名,還是得由陳水扁聲請再審,換言之,不論是陳水扁或郭瑤琪,都得重新走一趟司法訴訟程序。

蔡英文在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前,因為說了一句要扭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司法形象,被法官協會聲明痛斥,很遺憾的,陳師孟被提名後的對外發言,蔡英文無語,許宗力噤聲,司法官們不知是否預知他必然通過同意權而有寒蟬效應?同樣多半靜默無聲。陳師孟說要把這次監委當成「任務型提名」,以「清除司法敗類」為廢院前最後任務,能否達成其目的?尚難定論,但可以確信的,提名他的蔡英文總統的識人之明,肯定被再打一次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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