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出版自由到底會不會被服貿摧毀?

2014-03-2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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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任何出版社採用大陸譯稿根本毫無障礙,那麼為什麼不全面採用?為什麼放著大好便宜的譯稿不用,自己辛辛苦苦組織翻譯,建立品管,時間耗更多,工作量更大,還花更多錢?台灣出版社都是一群不知道貪便宜、省成本的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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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樣的,等大陸譯稿等於是把主動權交到別人手上。這無關意識形態與否,我簽約的書,我就要確保它能在我規畫的時間內出版。如果主動權在別人手上,我又不能催稿,又不知對方編輯部發譯稿的品管流程到底可靠不可靠,萬一對方完成的稿件品質很糟,等來等去等到一個不能用的,不是蠢到爆嗎?


只有出版多年大陸有了譯本而台灣始終沒有簽約的書,台灣出版社才可能拿對岸譯稿來檢查值不值得買。我們並不會看到有稿子就付錢。品質糟的稿子還不如自己找人重譯。而這種書有多少呢?答案是很少,非常少,台灣絕大部分引進的出版品都是新書,而這些新書根本不可能等簡體版出了才來決定要不要用別人的稿子。


五、但翻譯權是排他的,中國資本如果事先就買斷簡體、正體兩種世界權利,台灣不就完全處在挨打的局面嗎?


首先,兩岸在簽約引進翻譯書上面,分屬兩個市場。全世界所有著作權代理公司都知道兩岸,甚至三地,是不同的語文權利範圍,應該拆開賣。他們是因為尊重台灣才拆開嗎?答案會出乎你意料之外,他們是因為在商言商,發現拆開賣獲利更好,市場機會更大,才會把這兩個市場切開的。
只有極少數搞不清楚世界版權交易狀況的小出版社,才會賣出包含正簡權利的單一合約。至於書市上百分之九十九.九的出版品,你想買都買不到,著作權代理公司根本不會這麼賣。
六、但對岸憑著財大氣粗,只要肯付錢,難道有什麼東西是買不到的嗎?


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可以靠砸錢搞定的。要壟斷翻譯書的權利,第一是要在金錢上讓代理公司相信我付的錢,絕對超過拆分銷售所可能產生的利益好幾倍;而更重要的是,第二,你要能說服作者,隨便他的書被刪、被改、被消失,接觸不到潛在讀者,他都沒意見。


出版是個無法遠端遙控經營的市場,版權代理商非常了解這件事,把一本書的權利賣給不在某個市場上經營的出版社,就注定了那本書不會有任何大量銷售的機會。


因此你要讓代理商滿意的話,不是付兩個語文區的預付版稅就夠了,那樣只是代理商的基本收入而已,他兩邊賣也可以獲得同樣的收入,不需要因此得罪另一邊。因此你要付倍數以上的預付,而且還要再加上「可能大賣」的後續版稅。


一本書到底會不會大賣沒有人能百分之百打包票,如果你有特別動機要買下別個語文區的權利,代理商就會要你付出讓他滿意的代價。而那個代價通常包含代理商認定的,如果由本地出版社出版,有可能會大賣的可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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