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霍姆斯的內戰── 一位南北戰爭老兵的道德轉向

2014-03-05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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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正義的信念毀掉一個世界,關鍵還是在言論市場的流通與自由(圖為美國大法官霍姆斯,取自騰訊大家網)

避免正義的信念毀掉一個世界,關鍵還是在言論市場的流通與自由(圖為美國大法官霍姆斯,取自騰訊大家網)

1861年4月25日,哈佛大學一位19歲的哲學學生溫德爾·霍姆斯應徵入伍。南北戰爭剛剛開始,北方的聯邦軍隊節節敗退,情勢緊急,總統林肯發出了招募令,徵集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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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其實即將畢業,他甚至沒有通知校方就擅自加入了隊伍。哈佛大學並不認可這種拋棄學業加入軍隊的做法,他最終被迫在6月返回學校參加了畢業考試,並且勉強獲得了畢業證書。但是他並不在乎。

霍姆斯不是那種希望通過軍旅生涯獲得榮耀的人。他的父親是哈佛大學的知名教授,是名噪一時的美國散文家愛默生的好朋友。老霍姆斯在知識界中擁有顯赫的地位,也是《大西洋月刊》的創辦人之一。不需要通過戰爭的經歷,南北戰爭無論是誰獲勝,老霍爾姆斯的身份,都能夠為他獲得光輝的前程。

但是霍姆斯認為他必須參加這場戰爭。他是一個堅定的廢奴主義者,他的內心被自己的道德激情所燃燒。在此之前,他曾經志願擔任廢奴主義的先驅之一,溫德爾.菲力浦斯的保鏢。

當時參加北方的聯邦軍隊與南方的邦聯軍隊進行戰爭的,有著許多複雜的成分。霍姆斯的親密朋友艾博特極度憎恨北方的政策和廢奴主義,但是他是一個堅強的職業戰士,即便到了最後一刻當他被邦聯軍隊射殺時,仍然衝鋒在最前線;老霍姆斯其實是一個蓄奴主義者,終其一生都認為黑人是低於人類的一種存在,但是他是一個聯邦主義者,不能容忍南方的叛亂;而菲力浦斯則僅僅是一個廢奴主義者,他甚至認為,南方脫離聯邦,是一種解脫。

霍姆斯後來燒掉了幾乎自己在戰場上的所有記錄,除了少數的日記和僅有的一兩封書信。這使尋找他入伍的原因幾乎無跡可尋。然而,如果從之前他和廢奴主義者之間的往來之中可以判斷,廢奴主義最起碼是他內心中最為決定性的思考。

這和林肯的思維如出一轍。在戰爭的初期,林肯對於戰爭的號召,就是維持聯邦的統一。美國在立國之初,北方和南方關於如何對待奴隸制上就已經劍拔弩張,甚至有許多南方州,因為奴隸制所遭受到的威脅要拒絕簽署聯邦憲法。當時的美國獨立戰爭長老班傑明.佛蘭克林也在議會中公然攻擊奴隸制,甚至要求把廢除奴隸制寫入憲法。但是,在傑伊.麥迪遜苦心孤詣的斡旋之下,最終達成了保留50年奴隸制的妥協性方案。

如果說立法先賢為了維持聯邦的地位而做出了如此巨大犧牲的話,那麼林肯也自然不願意承擔這個分裂國家的責任。所以,他最初的戰爭動員,都是在聯邦主義的旗幟之下。可是,林肯內心裡也深信,以聯邦主義的名義,打一場犧牲數十萬同胞生命的戰爭,他最終無法通過歷史的責問:原本,聯邦原初十三個州的聯合,就是在自由的共識之下。在葛底斯堡,林肯著名的演講中,最終確認了,解放奴隸才是這場戰爭的最終本質,它所朝向的,乃是一個人類終極的訴求:平等。霍姆斯在數十年之後在一次回憶戰爭的演講中說道:「那時,我們都還年輕,我們充滿激情。」

這種廢奴主義,或者說,尋找平等的激情,讓霍姆斯成為了聯邦軍隊的一名軍官,他也堅信自己具有這對於南方的壓倒性的道德優勢。

霍姆斯服役不到三年時間,於1864年7月回到哈佛大學繼續學業,不過轉向了法律。他在戰爭中曾經三次負傷,第一次在僅僅參軍數月之後,他被擊中了胸口,幾乎死去。其後兩次,有一次險些導致了腿部截肢。和他一起從哈佛從軍的朋友,多數陣亡。實際上,從第一次負傷之後,他就已經開始懷疑和厭倦戰爭的生涯,儘管出於軍人的職業榮譽,他堅持服役並且戰鬥到了滿役,但他對於道德的判斷轉向了。

他在退伍之後從來不談自己在戰爭中的經歷,更不談戰爭的意義。他始終以自己的軍人身份為榮,卻不對任何戰爭的結果發表評論。

霍爾姆斯1882年擔任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903年開始擔任最高法院法官。他被認為是美國20世紀初期塑造美國法律原則的奠基性人物,尤其在經濟案件和言論自由上,他幾乎就是整個美國原則的化身。

2002年獲得普利茲獎的書籍《形而上學俱樂部》中,作者哈佛大學英語文學教授路易士.孟南德這樣寫道:「這場戰爭不僅使他拋棄了那些信念,也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信念。戰爭讓他深刻領悟到信念是具有局限性的。這是他終身秉持的信條,因而他顯得嚴格冷酷,有時甚至玩世不恭。」

直至今日,儘管主流社會仍然堅定地認為聯邦政府的廢奴行為具有不可爭辯的正義性,但是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卻普遍在質疑這場戰爭的本質意義:儘管廢奴行動是一種必然性的結果,但恰恰是廢奴主義者所鼓動和發動的一系列暴力行為,使和平和法律解決廢奴問題成為不可能,才迫使了南方脫離聯邦,走上了戰爭道路。

霍姆斯同時代的人普遍相信:「文明就是消滅那些不相信文明的人的理由。」而霍姆斯在服役時,曾經在答覆父親的信中如此思考:文明是侵略性的,當他們拿起武器把他們的文明觀念強加於別人的時候,他們就失去了道德優勢。孟南德在書中記述最殘酷的一場戰役——曠野戰鬥中如此寫道:「對於在浴血角落作戰的士兵而言,整個宇宙已經濃縮在那塊地方,在那裡只有殺戮和被人殺戮是有意義的,其它任何行為都可以忽略不計。」

對於霍姆斯來說,毀掉自己從軍時的思維和激情,就是對於自己曾經的信念的一種否認,或者說,是一種重生。恰恰是因為出於激情和信念,人們最容易拿起武器,去捍衛或者打壓某種別人的激情和信念。難道南方邦聯軍隊那些犧牲的士兵,不正是因為對於蓄奴主義的激情和信念嗎?所以,霍姆斯在戰後的歲月裡,用了一生來「防止對立觀點之間的衝突升級並且避免暴力」,他要建立的,是基於觀點的民主。

在最高法院的一次判決中,霍爾姆斯寫下了他一生中最輝煌的一次判決意見,也就是著名的「言論市場」的意見:

「人們已經意識到,時間攪亂了許多相互矛盾的信念,他們就會趨於相信,比指導他們行動的信念基礎更加終極的善最好來自于觀念的自由交換——檢驗真理的最好方法,是這種思想能夠通過在市場中的競爭從而被接受而獲得權力,並且,這種真理是人們的願望能夠被安全地執行的惟一基礎。」

反過來說,任何一種信念,無論是如何地正義、道德、平等,或者邪惡、暴戾、乖張,都應當讓它們自由地在言論的市場上流通,通過自由的競爭,成為人們共同認可的一種思想意識,成為人們共同安全執行的一個標準。

因為有了這個自由競爭的思想市場,人們通過自由的表達和衝撞,暴力或者戰爭就成為沒有必要的一種行為,從而得以避免。這也是民主政府的一個最終的途徑。

恰因為戰爭中有許多人都是懷著不同信念而犧牲的,霍姆斯終極都不相信有任何一種信念,具有永恆的意義。他甚至認為,民主也不過是一場試驗,而凡是試驗,都有失敗的可能性。民主,也並不必然帶領我們走上正確的道路。

1932年,霍爾姆斯已經91歲了,他為一位最高法院同事的遺孀朗讀自己在戰爭期間寫下的一首紀念戰友的詩。但是他還沒有讀完就失聲痛哭。孟南德說,這不是為真正而流的淚,而是為被戰爭毀掉的一切而流的淚。

是啊,一種正義的信念,就能夠毀掉一整個世界。

注1. 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1841年3月8日-1935年3月6日)是美國詩人老奧利弗·溫德爾·霍爾姆斯之子,年輕時的霍爾姆斯喜愛文學,支持廢奴運動。後成為美國著名法學家,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作者為中國專欄作家,媒體人。(原文刊載於騰訊大家網http://dajia.qq.com/blog/373707044313584,責任編輯:代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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