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國民黨在野真的很重要 那就核食進口公投吧!

2016-12-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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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力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對民進黨立委提案之領款變更和兩岸政治協議納入公投全部支持,讓民進黨立委也傻眼。(陳明仁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力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對民進黨立委提案之領款變更和兩岸政治協議納入公投全部支持,讓民進黨立委也傻眼。(陳明仁攝)

當家、在野真的不一樣,所以政黨輪替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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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執政的國民黨二000年第一次在野,迎來《公投法》;此番第二次在野,《公投法》看來有機會完成大幅翻修,除了降低公投門檻和公投投票年齡門檻之外,包括公投事項是否納入國土變更,國民黨欣然放手;兩岸政治談判是否強制公投,國民黨也不表示意見;甚至曾經公投事項三年內不得再次公投,也主張放寬為兩年,氣氛之和諧順暢,連主持的民進黨立委都忍不住反問,「這是代表立委個人意見?還是黨團意見?」

在野黨不能暴衝 難道要執政黨暴衝?

「不能因為在野就暴衝,看看現在的國際形勢和兩岸關係,在野黨暴衝有助於整體利益嗎?政黨利益不能擺在國家人民利益之前,國家定位和領土不可以拿來當政治籌碼,現在兩岸關係是冷和,若因此從冷和走向對抗,這個責任誰要扛?」親民黨立委這段話講得義正詞嚴,尷尬的是,提出領土納入公投的,正是民進黨,就在十個月前,新一屆立委才報到,包括葉宜津、高志鵬、林淑芬的公投法版本,都納入了領土變更,執政黨立委提案,在野黨立委如響斯應卻成了「暴衝」?

漂亮話一段不夠,還有一段:「獨派的壓力不是只有民進黨要扛,如果國民黨什麼都從善如流,以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為理由,放任獨派的壓力,國民黨不也是台獨的推手嗎?」只差沒涕泗縱橫了。偏偏此刻的立法院,民進黨席次居絕對多數,國民黨、親民黨加時代力量席次總和還遠遠不及民進黨,換言之,民進黨只要拿定立場,照國會議事程序,基本沒有阻擋的可能,砍勞工七天假就是一例。換言之,不論領土變更或兩岸政治談判要不要納入公投法,民進黨責無旁貸,還是要負最大責任,其實,責任沒多大,只要提案人撤案,就根本談都不必談了。

20161215-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逐條討論協商.到了領土變更爭議法條時.國民黨立委黃國昭順和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摃上了. (陳明仁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國民黨立委黃國昭順放手支持領土變更納入公投,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痛陳「在野黨暴衝將是台獨推手」。 (陳明仁攝)

兩岸政治協議公投 民進黨八個月轉三個彎

除了領土變更納入公投規範,包括兩岸政治談判要強制公投,也是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等)的提案,五月間審查時,對岸重申「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審查暫緩,此番重來,包括經民連等民間團體要求民進黨不能「吃案」;就像民進黨立委轉而主張將領土變更之複決程序回歸憲法增修條文,民進黨立委轉頭就改變主張兩岸政治談判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莫怪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律師點名民進黨立委「哪一個李俊俋才是真的」?因為李俊俋在今年四月初主張兩岸監督條例不必納入公投;五月與陳其邁等為共同提案人,增訂兩岸政治談判之公投條款;十二月中審查會中主張政治協議不應納入公投法,應該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八個月內連轉三個彎,民進黨到底想怎樣?兩岸協議到底要不要強制公投?如果要到底要在公投法規範?還是監督條例規範?有這麼複雜嗎?如果不要,更簡單,提案立委撤案不就一了百了?民進黨立委不撤案,卻要在野黨立委堅持反對,扛起修法條文保留而不能完成三讀的責任,這執政黨立委未免太好當了,親民黨蠢,不必所有的在野黨蠢吧。

最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修法案初審,大幅放寬公投投票和年齡門檻,自二00三年來被譏為「鳥籠」的公投法,確定開了鳥籠的門,至於領土變更則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主張「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複決除其所定門檻外,適用本法之規定」予以涵蓋,唯國民黨仍持保留意見,主張維持領土變更之字眼,留待院會協商;倒是兩岸政治協議納入公投予以刪除,「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時再議」。

執政的民進黨 永遠理性阻卻台獨的可能

這個場景,其實和二00三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立法院初訂《公投法》時何其相似?同樣是民進黨一路推動,在民進黨提出以公投決定核四存廢之際,國民黨轉而支持公投法,審查時有行政院版、民進黨版、國親聯盟版和蔡同榮版,在表決當天蔡同榮宣布撤回版本,行政院也放棄自己的版本,都接受民進黨政策會版本,蔡同榮版的改變主權現狀(變更領土)公投被民進黨自己人封殺,蔡同榮曾感嘆,「民進黨拿著牌子說棄權,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現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飛出去。」

十三年後,公投法初審,代表國民黨團立場的立委黃昭順為「鳥籠公投」致歉;民進黨則自己「暫且封殺」兩岸政治協議公投條款,領土條款用極含蓄的「配合憲法增修條文」的方法通過,未來修法案若經二、三讀會有什麼後果呢?會地動山搖嗎?對比十三年前的情境,看來不必太焦慮,再次執政的民進黨連兩岸政治協議入法都猶豫,大概不會輕易自己提出「國土變更」的公投案,萬一金、馬外島想胡鬧一下,來一個獨立於台灣,執政的民進黨還保留了不符地方自治的封殺條款。

20161215-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逐條討論協商.到了領土變更爭議法條時.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論述時.誇讚時力立委黃國昌立場鮮明. (陳明仁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公投法草案,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論述時.誇讚時力立委黃國昌「立場鮮明.」。(陳明仁攝)

兩岸不對話 政治協議公投有沒有?沒差!

至於政治協議之公投,到底要在公投法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實在問題不大,因為民進黨執政可預見的短時間用,連事務性協議都停擺且看不出重啟的可能,談什麼政治協議呢?當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用處都涼了大半,掛一個公投條款當表態的花瓶,大概連時代力量都意興珊吧。

公投法修正,若能加速進入二、三讀,第一個受惠的反而是國民黨,因為國民黨刻正發起反對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台灣的公投連署,不論是連署和通過門檻者相應降低的情況下,對奄奄一息的國民黨而言,難度相對降低,而公投是為了反對日本核災區食品,萬一沒通過,兩年後還有機會捲土再來,要頭痛的是日本未來的遊說得包括國民黨立委和一般民眾,北京不但不該為此痛罵台灣搞台獨,甚至應該欣然樂見其成。

公投法,從立法到修法,果然兩次都見證朝野易位的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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