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期滿改判無期徒刑首例 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成終身監禁第一官

2016-10-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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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恩培在法庭上承認受賄2.47億元人民幣。(BBC中文網)

白恩培在法庭上承認受賄2.47億元人民幣。(BBC中文網)

中國河南安陽市法院對原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受賄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白恩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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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官方通報稱,70歲的白恩培於 6月份受審時當庭承認受賄2.47億元人民幣。安陽市中級法院星期天(10月9日)公布,法庭當天宣判時表明,白恩培死緩期滿依法減刑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庭同時判處白恩培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死刑緩刑期滿後改判無期徒刑而不得減刑、假釋的制度是去年8月中國《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的制度。中國媒體指出,白恩培成為了「終身監禁第一官」。

白恩培2014年8月落馬前擔任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據報他與周永康等多名「大老虎」有交集,而其貪污金額更是周永康的將近兩倍。

安陽市中級法院通稿稱,經審理查明,白恩培於2000年至2013年間,先後利用擔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雲南省委書記、中國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

這些謀利行為涉及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職務晉身等事務。法院認定被告人直接收受他人財物,也有透過其妻子張慧清收取。

法院形容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但鑒於其「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裁定其死刑判決可不立即執行。

但法院的判決表明白恩培無論如何都不會有申請減刑、假釋的資格。《新京報》微信公眾號「政事兒」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說,終身監禁制度可以從法律層面,封堵官員的「贖身暗門」,避免個別官員利用減刑、假釋程序逃避刑罰。

中國煤礦(資料圖片)
法院指出白恩培受賄謀利範圍包括替他人獲取礦權。

官宦世家

據中共《人民日報》主辦中國機構及領導人資料庫所載,白恩培1946年9月出生,陝西清澗人,1970年參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文化大革命期間先在陝西省軍區獨立師農場勞動鍛煉,後到陝西省延安柴油機廠工作。

白恩培1990年起先後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常委、組織部長、黨委副書記,青海省省委副書記、省長等,2001年起任雲南省委書記,2011年被任命為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委。

上海澎湃新聞網曾指出,白恩培出身官宦世家,其家鄉清澗袁家溝村在其祖父輩和父輩先後有白如冰、白棟才、白治民三位中共省委書記,其明代成化年間祖宗白行順官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和湖廣巡撫。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則稱,白恩培在接受調查過程中招認, 原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曾要求白恩培關照其子周濱所參與的一個鉛鋅礦收購項目,而該項目最終被四川富豪劉漢以超低價格收購。

此外,白恩培還與牽涉周永康利益集團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蘇榮和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前主任 蔣潔敏有工作交集。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於2014年8月宣佈白恩培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1月宣佈開除其中共黨籍與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

今年6月17日,白恩培案在安陽市中級法院開審。就在白恩培受審前一天,湖北省宜昌市中級法院對周濱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及非法經營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 判處周濱有期徒刑18年

 

*本文原刊《BBC中文網》,原標題〈中國反腐敗: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成終身監禁第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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