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等8人去世、千人被捕,港府才願撤回「送中法案」?林鄭月娥:我只想為香港打破困局,尋找出路

2019-09-0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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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發表預錄的電視談話,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正草案。(美聯社)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發表預錄的電視談話,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正草案。(美聯社)

香港的「反送中」抗爭延燒3個月後,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在4日傍晚正式宣布「撤回修例」,但對於反對民眾的「五大訴求」,林鄭月娥除「撤回」外幾乎全數否決。香港民主派人士對此多認為無法接受,林鄭月娥5日中午11時許召開記者會,再次強調「撤回」就是「撤回」,沒有其他考量與算計。與會媒體多半聚焦在林鄭為何拖這麼久才願意撤回修例,她回應他只想帶領香港尋找出路、打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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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全名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是由香港政府提交立法院審議,想要解決香港與中國大陸、澳門、台灣等地的嫌犯引渡問題。但因香港民眾對中國司法抱持疑慮,又擔心中國當局藉此法案將黑手伸進香港,因此今年4月3日該法案在立法會完成首讀,在香港漸漸引發抗議聲浪。

5月20號,特區政府要求立法會繞過法案委員會,在6月12日直上大會審議條例,引發港人6月9日上街遊行反對。6月12日當天,更爆發「反送中」群眾包圍立法會,揭開了長達3個月的「反送中」抗爭序幕。林鄭月娥6月15日雖然出面表示將「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以便政府有足夠時間重新諮詢,也向民眾作更多解說。7月9日,林鄭又說逃犯條例修訂已「壽終正寢」,但她始終不願撤回草案,也讓「反送中」的抗議與衝突持續擴大。

「撤回」與「暫緩」有何不同?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款,法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後,只有「押後」或「撤回」法案,並沒有所謂「暫緩」處理的選項。如果將「暫緩」解釋為「押後」,根據《議事規則》第29款規定,在第六屆立法會於2020年7月完結前,政府只須就押後二讀的法案提前12天通知立法會,即可恢復條例草案二讀。

至於所謂「壽終正寢」,則被民主派和「反送中」人士批評,林鄭就是不願按照《議事規則》規定正式撤回修例,只是玩弄文字遊戲、說些政治語言。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BBC表示,林鄭月娥身為一個地方官員,沒有真正的權力收回北京政府的政策。林鄭無法明言「撤回」,因為這會丟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臉。

另外一方面,由於林鄭不願跟反對群眾溝通,香港警方鎮壓行動又屢屢被質疑執法過當、甚至與黑道勾結(至少放縱滋事者對抗議民眾與普通市民行兇),3個月來每逢周末香港街頭就會出現大規模示威。反對群眾的訴求從原先的「撤回修例」,上升為「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立即實行雙真普選」的「五大訴求」。

林鄭月娥4日先以預先錄影方式發表電視談話,正式宣布撤回修例,不過對於其他訴求基本上都予以駁回。強調在現有制度與不違背法治精神的情況下,無法接受抗議者「撤回」以外的要求。港媒《香港01》指出,港府每逢重大決定,政府高官或特首都會在政總獲特首辦舉行記者會,僅由政府新聞處拍片公布的做法相當罕見,媒體也沒有辦法發問。此外,民主派人士也紛紛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批評林鄭的宣布「太遲太少」。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發表預錄的電視談話,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正草案。(美聯社)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發表預錄的電視談話,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正草案。(美聯社)

面對香港民眾的質疑,林鄭月娥5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在特首辦公室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撤回修例的決定,也澄清外界對港府並非真心撤回修例的質疑與指責。林鄭月娥重申,政府宣布撤回修例,必須由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提出,毋須經過議員辯論、發言及投票,也沒有其他算計。林鄭強調她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撤回草案。

2019年9月1日,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中,在香港機場附近的示威者阻止警察逮捕。(美聯社)
2019年9月1日,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中,在香港機場附近的示威者阻止警察逮捕。(美聯社)

除了撤回之外,林鄭月娥也強調港府的其他三項行動。包括全力支持監警會、跟其他首長一同走入社區、建構對話平台。

在監警會方面,林鄭月娥說將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同時委任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及資深大律師林定國加入監警會。林鄭特別強調,監警會是獨立法定機構,目前的5名外國專家也非常有經驗、工作客觀公正,因此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依舊會讓監警會負責調查「反送中」抗爭中的警方執法問題。

「監警會」與「獨立調查委員會」有何不同?

監警會的全名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全部成員都是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察和覆檢香港警務處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所調查的個案,但監警會並沒有獲授予法定的調查權力,只能向警方提供意見。BBC指出,投訴人或證人可能不想公開對自己不利的資料,選擇不投訴或不作供。外界也擔心,監警會委員多半有「建制派」(親中)背景,無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至於「獨立調查委員會」則是行政長官按需要成立,並非如同「監警會」那樣的法定常設機構。「獨立調查委員會」專責調查單一事件,類似我國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林鄭月娥過去也曾因為建造新車站的相關弊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加以調查。「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主席通常由法官擔任,有權傳喚證人作供,相關資料都只會在調查過程中使用,不能用於其他法庭審訊的呈堂證供,證人或投訴人的權利更有保障。

香港反送中:中國港澳辦直批是港獨(AP)
香港反送中:中國港澳辦直批是港獨(AP)

在「走入社區」與「對話平台」方面,林鄭月娥說,她將與所有司局長直接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林鄭表示,經過兩個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與矛盾,都是反映了長期積壓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以至公眾參與決策等。她希望打破困局,以對話代替對立,為社會帶來改變。

路透記者問林鄭月娥,為何會改變心意決定「撤回」,這到底是香港政府的決定,還是中央政府的決定?林鄭月娥說自己「沒有改變過想法」,因為6月15日宣布「暫緩」修例工作時,立法工作已停止,7月初也說過「the bill is die」(法案已死) 。不過她過去2周與各界人士會面,與會者向她表示,指若政府希望與市民對話,政府亦要協助建立對話基礎,「完全撤回修例草案」是其中一個對話機制。

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大專學界舉行罷課集會,中國學生現身鬧場。(AP)
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大專學界舉行罷課集會,中國學生現身鬧場。(AP)

還有記者發問,香港民眾3月份已要求撤回修訂,6月提出五大訴求,為何要到8名人士去世、多人被捕後,港府才後知後覺,此時宣布「撤回」,是否是為了替緊急法鋪路?

「反送中」抗爭的犧牲者是誰?

林鄭月娥4日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批評「撤回條例只是分化勇武、和理非的手段」。黃之鋒表示,6月9日撤回與9月4日撤回的分別是什麼?就是「3人眼睛失明、兩次恐襲、2人被刀手砍到重傷、至少8人以死明志、超過100人被檢控,多數人被控暴動罪、超過1000人被捕,還有受傷、健康受損、逃亡的許多人,讓許多家庭、朋友關係決裂,甚至還有人失去工作」,還有「全城無數個無眠的晚上,數不盡的擔心和眼淚」、「整個警隊及制度的不公義、粗暴、濫權、濫捕」。

黃之鋒曾在臉書上列出8位犧牲者的姓名與死亡時間,但這8人並非都是在「反送中」期間離世:

熊O俊先生(25歲) 死亡時間:15/12/2017

梁O杰先生(35歲) 死亡時間:15/6/2019

盧O欣小姐(21歲) 死亡時間:30/6/2019

Zhita Wu(29歲) 死亡時間:30/6/2019

麥小姐(28歲) 死亡時間:3/7/2019

梅先生(32歲) 死亡時間:5/7/2019

范先生(26歲) 死亡時間:22/7/2019

郭先生(25歲) 死亡時間:27/8/2019

姬先生(16歲) 死亡時間:2/9/2019

林鄭月娥對此表示,她會提出四個行動,是為香港困局走出一步,她稱8月18日已經提及,會在相對平靜、沒有暴力衝突時設立對話平台。林鄭月娥說,她最近與來自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士對話,而展開對話前要有基礎,所謂四個行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希望讓香港走入困局,令社會回復秩序,「返番去我哋好熟悉嘅香港」(回到我們很熟悉的香港),將其揣測成某一行為並不正確。她也在記者會中強調,撤回修例是香港政府自己的決定,北京能夠理解、也支持她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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