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5萬元!嘉義水上國中前校長陳瑩輝涉占公款 重判5年6個月

2016-08-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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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水上國中前校長陳瑩輝涉嫌侵占公有財物,遭嘉義地院判處5年6個月徒刑。(取自嘉義縣水上國民中學官網)

嘉義縣水上國中前校長陳瑩輝涉嫌侵占公有財物,遭嘉義地院判處5年6個月徒刑。(取自嘉義縣水上國民中學官網)

嘉義縣水上國中前校長陳瑩輝,被指控在辦理校園操場鐵皮屋拆除作業時,涉嫌侵占公款5萬元,嘉義地院今(8)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陳瑩輝表示會再上訴;另外陳瑩輝被控告侵占家長會費22萬元,因罪證不足,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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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國中於2013年辦理操場鐵皮屋拆除工程,陳瑩輝被控向回收商出售廢鐵材得款18萬餘元,扣除工人僱金後餘13萬元,但是陳瑩輝卻要求回收商報價8萬5千元,涉嫌侵占公款5萬元;事隔月餘,由於檢察官與廉政署南區幹員前往搜索,陳瑩輝才在2天後將5萬元繳回學校帳戶。陳瑩輝雖辯稱是因申請程序繁複,所以保留5萬元作為工程費,尚未繳回庫中,但是法官仍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同案的另1名被告總務人員莊家榮在侵佔公有財物部分則獲判無罪。

另外,陳瑩輝也被指控侵占家長會費22萬元,將該金額用於個人的公關紅白包,而且在辦理服裝採購時,疑似洩露評選委員名單,讓特定廠商得標,但是法官認為均無具體事證,所以均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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