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中梵建交?費思量的應該是習近平

2016-08-0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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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教會繼續「遠離上帝」,十一世紀的教皇貴格里七世決定改革教會,禁止神職人員娶妻生子,對抗國王罷黜主教、任命神職人員的世俗權力。貴格里七世動了這個大刀,掀起了天主教和世俗政權的衝突。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試圖把貴格里七世趕下台,教皇也不干示弱,開除亨利四世教籍,作為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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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當時日耳曼諸侯和不少主教站在教廷一邊,同時當時歐洲各地的國王權力普遍衰弱,進而提供天主教獨立自主的機會。

當時,神權和王權的權力鬥爭長達半世紀,直到西元1122年的「沃爾姆斯宗教協定」(Concordat of Worms)中,才解決了敘任權的爭議:國王放棄主教敘任權、教會承認國王的世俗政權權威,讓天主教在中古世紀時期,獨立於世俗權威。

這種政教分離的獨立自主,不只把教廷從世俗政權中,切出一塊不可挑戰的精神權威領域外,還為現代國家的興起、法治精神、法律制度,鋪墊出不可撼動的基石。

例如,天主教的獨立存在和抗衡,讓世俗統治者認知到,君權並非神授,法律的權威性並不來自於國王或皇帝本身,而非像帝制中國,皇帝本身就是法律的來源,宗教(主要為佛道教)毫無抗衡世俗權力的能力。

美國史丹佛大學資深研究員法蘭西斯福山認為,現代法治的興起,和教會成功抗拒國王的主張,和確立法律超然及最高地位,脫離不了關係;進而讓法律體系牢牢支配其自身人員的招募、升遷,自行訂定自身專業標準、訓練律師和法官,被真正賦予不受政治權威干預的法律解釋權力。

雖然爾後的宗教改革削弱了教會的權威、民族國家主權論興起後,逐漸取代了上帝的最高統治權,但法治精神、法律專門化與獨立性卻已牢牢地扎根在歐洲(主要是西歐)的土地上,催化了現代國家的文明體系。

中國無法容忍教廷挑戰其世俗權力

反觀中國,國家(皇帝)從未承認有比他更高的宗教性權威。法律,就是統治者所頒佈的命令,本質上,梵諦岡絕非當代國際關係定義的民族國家,而是一個「屬於神的信仰領地」。這對價值觀完全不在同一層次上的中國而言,必然是對其權威的嚴厲挑戰(這也正是中共打壓地下教會的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並指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時也限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換言之,倘若中梵兩國真的建交,中共仍不許教廷挑戰其世俗權力,而必須服膺於中共的政權權威。

因此,中梵建交的問題,絕非是表面上的國家締結邦交的問題,更牽涉到中西方價值衝撞、調和,及西方文明與價值滲透的糾葛。即便兩國真的結下姻緣,「相愛容易,相處難」的難題恐將不斷圍繞著兩國關係的互動上。這一點,習近平肯定會再三思量。

*作者為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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