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10年三度修法延後落日,《工輔法》成違法工廠護身符

2019-07-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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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在立法院門口抗議「工輔法毀農滅國」,並丟擲成捆稻草表達不滿。(柯承惠攝)

環保團體在立法院門口抗議「工輔法毀農滅國」,並丟擲成捆稻草表達不滿。(柯承惠攝)

知名YouTuber曾博恩七月一日上傳一段約十五分鐘的影片《欸!農地工廠》,呼籲大眾重視違法農地工廠的問題,並要觀眾踴躍檢舉。影片上傳一周已經累積近七十萬觀看人次,經濟部不得不透過臉書回應:「檢舉信箱確實一度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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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次修法未能遏止農地上長出工廠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於六月底修法三讀通過,明文規定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後新建的農地違章工廠即報即拆,既有未登記(未登)與臨時登記(臨登)的低汙染工廠則必須在二十年內轉型為合法,中高汙染工廠則未設定時限。

這已經是立法院第三次修法要解決農地違章工廠亂象。一○年首次修法時,規定未登工廠必須於一七年取得合法執照;一四年時再度修法,將落日期限延後至二○年;行政院原本提出的修法版本則要大開違章工廠大門,一六年前設立的未登工廠僅須在十年內改為「特定工廠登記」(特登)即可。

根據環境資訊協會統計,自從一○年修法後,台灣每年仍增加約五五○○間未登工廠,顯示修法未能遏止農地上長出的工廠。農委會統計全台有約十三萬間違章工廠,經濟部則保守推估約為六.四萬間,扣除其中未達規模、不須登記約二.五萬間,也就是有近三.九萬間必須轉型及輔導。

然而,這十年來僅有四十六間合法遷廠、一七八間就地合法、七三三二間取得臨登。過去十年無法轉型為合法的違章工廠,再過二十年就都能合法嗎?

「《工輔法》和《勞基法》一樣難解!」立法院協商修法期間,一位綠委曾這樣感嘆。兩項修法都踩到中小企業的痛腳,不僅都讓民進黨騎虎難下、吃力不討好,後續如何落實相關法規及稽查不法業者,仍是頭痛的難題。

違法農地工廠爭議有待解決,但經濟部只設定時程,卻未訂立輔導與轉型方針。(郭晉瑋攝)
違法農地工廠爭議有待解決,但經濟部只設定時程,卻未訂立輔導與轉型方針。(郭晉瑋攝)

為什麼汙染是由經濟部認定?

修法過後,低汙染與中高汙染工廠命運大不同。那什麼是低汙染,什麼又是中高汙染產業呢?目前經濟部列出三十六項中高汙染產業清單,不在名單之列的產業都屬低汙染,不少民眾印象中屬高汙染的輪胎製造、水泥製造、瀝青混凝土與鋼鐵鑄造業等,卻都屬於低汙染產業的範疇。

魔鬼就在細節裡。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質疑:「為什麼汙染是由經濟部認定?」一位環保署人士私底下表示,環保署雖有一份名單與說帖,但由於農地工廠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所以過去都由經濟部主導,再會同有關機關參加。

根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全台的中高汙染工廠僅約有兩百多間,但環境資訊協會利用稅籍資料交叉比對,卻發現總數高達八四○○間之多,其中尤以金屬業居多,其次是印染產業,工廠的放流水將對農地造成危害。弔詭的是,法規對於中高汙染業者的要求,除了轉型、遷廠或關廠之外,竟沒有設定時程。

對於農地違章工廠亂象,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何彥陞指出:「法律規畫了一條就地合法的路,不走又如何?不就跟現在一樣嗎?是不是到時再修法延長就好了?」吳其融也批評,經濟部只設定時程,卻未訂立輔導與轉型方針,過去十年的悲劇只會再度上演。

子法半年內修訂完成,明年初上路

修法實施後,低汙染工廠必須繳交「納管輔導金」;若完成改善計畫,則須繳納「營運管理金」;若自特登申請合法則須支付「回饋金」。雖然法規中都未訂定實際金額,但已成為未來修訂子法的戰場。

長年負責農地工廠業務的前經濟部工業局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雲瑞龍,曾在一場非公開場合向工廠業者保證:「我們目前設計的輔導金是二萬到十萬而已!」據瞭解,經濟部內部的確規畫依坪數收取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但一年最高為十萬或二十萬元,最低僅要二萬元。

另外,修法過程中不斷替農地工廠業者爭取權益的立委林岱樺曾表示:「中小企業這些打不死的蟑螂,它本身就是最弱勢的一群!」她欲減少農地違章工廠取得「合法」的回饋金,從過去法規規定的五○%農地市值減為五%。不過,她的提案連同黨立委陳曼麗都反對。

面對環保團體與學者的質疑,工業局副局長楊伯耕表示,相關子法包括申請登記特定工廠、低汙染工廠認定以及回饋金的設定,都將於半年內修訂子法,預計於明年初上路。屆時經濟部也將提出具體方案,要求各縣市提出管理輔導計畫,並清查所有違章工廠。

環保署人員感嘆:「有登記的都有可能違法了,何況是沒登記的?」(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人員感嘆:「有登記的都有可能違法了,何況是沒登記的?」(環保署提供)

北彰化三分之一農地遭汙染

《工輔法》的修法定調為「全面納管、就地輔導」,中南部各縣市保守估計皆約有兩千至四千間未登工廠,這對負責納管、審查的地方政府來說,是相當龐大的業務量,不僅各地方政府謹慎以待,環保團體對政府的清查與稽查能力也大打問號。

前行政院長林全曾於一七年九月宣示,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後新建的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至今三年內至少新增超過一.五萬間違章工廠,第一波卻僅拆除了十六件。彰化環保聯盟自林全做出政策宣示後,曾四次發文檢舉共三十八間違章工廠,目前也僅有今年一月檢舉的十二件遭斷水斷電,顯然即報即拆遠遠趕不上工廠新建與汙染的速度。

環保署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隊長許正雄提到,彰化的工廠以皮革、五金、電鍍等重金屬產業居多,未經處理的廢水就流到水圳,再經農地引水灌溉造成惡性循環。北彰化一八○○公頃的農地當中,估計有六百公頃遭到汙染,占了三分之一。

去年十二月許正雄在彰化東西二圳旁,查到有電鍍廠在夜間排放毒廢水,包括氰化物、鉻及銅等有害健康物質都超標。經調查後卻發現這是一間合法工廠,雖設有汙水處理設施,但為了節省成本,繞流排放有害廢水。「有登記的都有可能違法了,何況是沒登記的?」他嘆了口氣。

《工輔法》修法已經落幕,然而被經濟部稱為修法三把劍的「新增建即報即拆」、「中高汙染優先處理」與「低汙染就地輔導」卻顯得無力,還有待中央政府擬定相關子法、執行方案以及地方政府推出管理輔導計畫,這三把劍才能真正揮向農地上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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