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再進步》 美國教育部通令各級學校尊重學生如廁自由權

2016-05-1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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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吉尼亞州爭議

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維吉尼亞州(Virginia State)。美國西維吉尼亞聯邦地區法院去年判決維吉尼亞洲的跨性別學生格林(Gavin Grimm)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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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格林的律師表示,《1972年教育法修正案》保障格林使用男廁的權利。而到了今年4月,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ourth Circuit)推翻原先的裁定,認為格林有權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可以說是格林與LGBT支持者的一大勝利。維吉尼亞州高中教育委員會將繼續上訴。

共和黨的抨擊

從上述的例子可以發現,跨性別者的權利目前仍無法達到完全的共識。而這種意見分歧的狀況,也同樣可以在政壇發現。

舉例而言,2014年4月時,教育部(Education Department)發行的指導手冊上,便寫道:《1972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保護所有學生不受性別歧視和性暴力。任何學生都可能接受到性暴力:無論是國小或專業學校;男性或女性;異性戀、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或跨性別……。」此外,該指導手冊中也針對LGBT族群遭受性別歧視或性暴力時,學校應該如何處理提供了建議。

然而,這卻引起某些議員的不滿。同樣根據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報導,共和黨田納西州(State of Tennessee)參議員,也是美國參議院衛生、教育、勞工及退休金(US Senate Committee on Health, Education, Labor, & Pensions, HELP)委員會主席亞歷山大(Lamar Alexander)便指控教育部規避國會,以不具拘束力的指導手冊來制訂法規,並迫使大學遵從。而歐巴馬政府則表示,先前的指導手冊只是澄清現行法律。

規範不夠明確

對於這些紛歧的意見,全美學校委員會協會(National School Boards Association, NSBA)法務長內格龍(Francisco Negrón)認為:「我們必須知道,現行的法律架構已經趕不上快速變動的社會基準了。」他也表示,「我們對於性別認同的理解正在改變,但是法律並沒有跟上。」

「而這的確牽涉到《1972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解釋。」他說道,「法律中對於性別認同的規範不夠明確,也因此,雙方都在法律上都有解釋的空間。

未來的新領域

人權運動(The Human Rights Campaign, HRC)則在2月時表示,近年在美國有越來越多「反LGBT」或「反跨性別」的法案。2015年時,約有125條法案被提出;而2016年則至少有175條法案提出,且其中約有24條反跨性別法案會影響及兒童的。這些法案多集中在學校公共設施的使用,以及跨性別學生的運動參與。

「這是我們未來幾年必須面對的新領域。」男女同志及異性戀教育網(Gay, Lesbian and Straight Education Network, GLSEN)的公共政策部主任史密斯(Nathan Smith)表示。而目前政策、立法影響州和學區,相關訴訟在法院持續上訴的情形,還會繼續一段時間。

也因此,就目前而言,學區、學校和學生常常無所適從。雖然部分學區(如芝加哥學區)已經通過維護跨性別學生權益的決議,但仍有許多人仍不知道如何處理該議題。「學區和董事會成員宣示要維護該州法律。」內格龍說道,「但是他們的立場很尷尬……他們會擔心損失聯邦政府經費,或是被其他團體控訴。」

而這種爭議,在國會很難修正聯邦人權法的狀況下,最後仲裁者可能會是最高法院。美國費城爵碩大學(Drexel University)的法學教授柯恩(David Cohen)也表示,如果近幾年內,有越來越多州通過限制權利的立法,而聯邦上訴法院又推翻了原先的裁定,那麼最高法院可能就必須接手這些案子。看來,跨性別者的權利爭議,還必須等待一段時間,才能有所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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