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針對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明定一律以112年度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為認定基準,不再適用修法前逐年下降的規定。因此,退休公務人員在新法施行後,其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每月退休給與均須重新計算。
銓敘部日前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退休人員的月退休金將統一依重新審定結果發放。
上周,各機關人事人員忙於辦理相關作業,重新審定函亦在本周陸續寄達。許多退休公務員奔走相告,認為歷經七年的退休金逐年調降後,終於可以暫時鬆一口氣。
然而,事情真的塵埃落定了嗎?
就在重新審定作業進行的同時,行政院已就相關修法聲請憲法法庭審查,並公開表示希望儘速作成判決。換言之,目前退休公務員所收到的重新審定處分,其法律基礎仍繫於憲法法庭最終的裁判結果。
本案的爭點其實並不複雜。如果大法官認為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屬於立法院對退休給付標準所作的政策選擇,則相關修法可能獲得合憲認定;反之,如果認為此次修法將影響年金制度永續經營、增加國家財政負擔,甚至侵害行政部門的預算形成權,則被宣告違憲的可能性亦不容忽視。
正因如此,十九萬名退休公務員的心情至今仍懸而未決。外界無從得知案件目前審理進度,也不知道何時能夠獲得最終答案。
如果憲法法庭最終宣告合憲,則此次重新審定處分的法律效力將獲得確立,退休公務員才能真正放下心中的不安;但如果最終被宣告違憲,相關制度勢必重新調整,甚至可能再度回頭減少退休給與。
對退休公務員而言,金額增減固然重要,但更值得重視的是,法的安定性與信賴保護原則。許多人已依據既有制度安排退休生活,若國家一再變更規則,人民將難以規劃未來,也難以維持對法律制度的信賴。這不只是退休金的問題,更涉及憲法秩序中最基本的法律安定性價值。
年金改革實施至今已逾七年,許多受影響的退休公務員如今已七十餘歲。對於這群人生已進入晚年的長者而言,持續存在的不確定性,本身就是沉重的心理負擔。
因此,我們誠懇期待憲法法庭能儘速完成審理,作成明確而具有說服力的判決,讓相關爭議早日定案。唯有如此,退休公務員才能據以規劃未來生活,社會也才能避免長期陷於制度不確定的狀態之中。 (相關報導: 公務員退休金變少了?公教年金審定書金額有落差,銓敘部公開算式:實際領到「只會多不會少」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退休林務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