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懷孕鯊魚,就是漁民壞壞?大錯特錯!

2019-03-2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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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漁船長年涉嫌非法捕撈、違反鯊魚捕撈規定的既定印象,讓這次混獲懷孕鯊魚的漁民連帶遭到輿論痛批(取自綠色和平組織網站)

台籍漁船長年涉嫌非法捕撈、違反鯊魚捕撈規定的既定印象,讓這次混獲懷孕鯊魚的漁民連帶遭到輿論痛批(取自綠色和平組織網站)

已經看到不少傳媒平台為了點閱率以情感面在煽動一般大眾,甚至其中不乏專業性粉絲頁。代表了臺灣其實離科學管理還是有很遙遠的距離,仍停留在矯情做作的不理智氛圍,這對於想促成永續漁業將會是一大需要克服的問題。而且個人覺得過沒多久,肯定也會有人發文詢問,所以乾脆就花了點時間先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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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有關於近期,宜蘭一尾大白鯊與牠的那群「鯊小」的新聞案件...說錯,是小鯊。

這不是什麼意識形態!也不是什麼漁民要顧生活!而是很認真的在談產業現況與漁業科學管理!

臺灣媒體嗜血,一向愛用標題殺人...因為各位愛看!但是今天在這協會(編按:社團法人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的社團討論區內,我們協會就有義務建立大家正確的永續漁業觀念!

迷思一、「臺灣漁民都愛抓鯊魚!」?

請問有哪個漁民希望船艙裡面放的是鯊魚?不然遠洋漁業怎麼會有割鰭棄身的問題?

今天這尾鯊魚屬於意外捕獲,也就是所謂的非目標魚種的混獲行為。什麼是「混獲」?混獲就是那種「我不是要抓你,可是卻抓到了你」,你就把牠當成是不請自來又死纏爛打的恐怖情人就能理解了。

除非今天牠是被像臺東旗魚那種高針對性漁法的漁叉射殺方式,那你就可以扔漁民石頭,說漁民抓鯊魚壞壞!

除了漁叉漁槍可以考慮「家裡冰箱裝不裝得下」而要不要通殺外,如果您對漁具漁法有一定程度認識時,就會明白所有的漁具漁法都有著程度不一的混獲議題!

這種非針對性捕撈的混獲魚種,談要不要禁捕……根本就只是個騙募款集愛心的假議題!

也絕不是只有網具類的漁法會混獲,像延繩釣混獲海鳥、海龜、鯊魚的比例,就一直讓國際間頭痛不已,單純靠改良漁具都無法避開混獲問題。

那像一支釣就不會混獲嗎?其實也只是釣起來解鉤後就棄屍回去而已,不然岸邊怎麼會這麼多被釣客曬到死的河魨乾?

第二、「為什麼不放生?牠肚子裡還有寶寶耶!」

每種漁法對於不同海洋物種的存活率其實都不一樣,好比說被拖網和刺網所捕獲的魚類,幾乎是沒死也全癱,但對於甲殼類就有很高的存活率;市售的不少活明蝦就是拖網所捕撈的。

而當對上這種龐然大物級、且具有攻擊性的大鯊魚,放生就又是一個更加艱難的作業了!是什麼漁法所捕撈的,頓時間一點都不是重點了......

我們都知道正常大白鯊在海裡並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但牠現在是正處於在一個生命遭受威脅的環境下啊!一群沒毛的猴子粗魯地將我拉到無法呼吸的世界,我沒有爪子….但是我有尖銳的牙齒,我有強壯的尾巴!還是各位認為鯊魚會放大瞳孔搖尾巴賣萌,乖巧地向您投降喊輸一半呢?

我知道水行俠可以和鯊魚用心電感應溝通,但不代表每位討海人都是海超人啊!「嘿!我要放生你唷!請你不要咬我!」大白鯊若回頭......不會報恩,只會咬你啦!

當然沒這回事!即使是只會玩戳戳樂的旗魚,這些攻擊性十足的漁獲,一起魚肯定是先亂棒賞牠個痛快!所以沒有放生的問題,永遠只有「棄屍」或「帶回」的二選一。

而且你會這麼剛好知道,牠是肚子裡有寶寶的懷孕母鯊嗎?雖然說公鯊小,但也不代表夠大的就肯定是母鯊啊!還是覺得可以在擁擠髒亂的作業漁船上替鯊魚接生?而且即使是定置網捕獲,牠也不像有大憨鯊之名的鯨鯊,可以靠驅趕就出網。

迷思三、「棄屍不好嗎?為什麼要帶回來!」

依據我國現行在中華民國102年開始實施的「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中,凡沿近海所捕獲的大白鯊都需要填具「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回報漁政主管機關,且漁業署會指派專責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以紀錄生物資料。

也就是:這位漁民是遵守了漁業管理,將魚體攜回供後續科學調查使用。如果我今天海上直接棄屍,你覺得會有哪個漁民回港後還自找麻煩地去填寫通報單?

現在不是在填卸魚申報,也不是在喊價競標……我說魚多大就是多大,科學管理是這樣做的嗎?再者,體長?體重?生物特徵?胃容物?請問有哪個漁民光靠目視水中漁獲就能填寫出來的?

如果直接海上棄屍,那麼就等著步上鬼蝠魟的後程,全臺灣都是零捕獲案件!可是真的都沒有混獲誤捕到鬼蝠魟嗎?因為每次抓到都一律海上棄屍就好,因為根本沒人想沒事找事作!

蝠魟體型雖大,卻以濾食浮游生物維生,加上不具攻擊性,是海中的溫柔巨人。(圖/Yorko Summer提供)
已明令禁止捕撈、即使混獲也必須通報漁政單位的鬼蝠魟,是海中的溫柔巨獸,令人玩味的是,近年漁民一次也沒有通報混獲了鬼蝠魟。(圖/Yorko Summer提供)

況且今天漁民沒有割鰭棄身!今天這位漁民更沒有像美國人把釣鯊魚當成是一種娛樂!

迷思四、「活鯊可以賺觀光財,像國外都是每年幾百萬幾千萬的」

國外賺觀光財那種與鯊共舞的,主要以溫馴吃魚的礁鯊為主,大白鯊都是要潛水員跳進豬籠觀察的。想遇到那種啃鯨屍吃到像是阿嬤養的,吃到一整個無視旁人的肥仔大白鯊,這種可是千年一遇的!而且今天這個案件主角的大白鯊,也不是某某知名景點的潛水明星魚,然後漁民今天強闖進潛水樂園抓了牠上岸……如果是!那你可以扔石頭說漁民壞壞!

臺灣條件不比熱帶島國,一般這類大洋洄游性鯊魚在臺灣出現的水域,往往都是有著湍急海流且深不見底,加上離岸的水路也有一定程度距離,在數量上更難遇到群鯊亂舞。臺灣鯊魚大部分都是獨行俠與自由行的居多,比花蓮的蹦蹦跳海豬們更難以追蹤掌握,請問這要如何發展觀光?

中西部海域再過一陣子,會群聚大量小鯊崽,但這水域混濁能見度極低,且漁場又是離岸特遠……當然如果有業者願意投資,想帶客人與鯊魚寶寶玩泥巴仗,我們是很樂意請漁民幫忙找魚的!重點是……漁場不等於潛場!

迷思五、「牠一斤只賣50元」

牠的生命終點,並不是成為一碗50元的福州魚丸湯,而是被送到臺灣海洋藝術館製作成為標本,作為教育意義供後人瞻仰遺容。而牠在學術上的貢獻絕對更不止於這一斤50元!今天因為有牠的犧牲,是必須要依法通報紀錄的!

所以學者們很清楚地知道……原來大白鯊是屬於胎生!並不會像有些鯊魚是產卵鞘的!

為什麼當地並沒有捕獲過如此巨大的大白鯊個體或幼崽的紀錄?而今天卻抓到了牠,透過分析海象水文與地區漁業調查,有沒有辦法從中參透些什麼?這對於未來瞭解牠生態與制定保育政策時,肯定都是能幫上忙的。

那就不能研究活鯊嗎?比如說打衛星發信器……衛星標昂貴啊!而且也不是隨便阿貓阿狗都會打標作業,再說這尾也是意外混獲的,難不成可以做到每艘作業漁船,都隨時配置專業人員與打標設備?別傻了!即使是遠洋觀察員,也不是每艘遠洋作業漁船都有配置觀察員的!

在很多先進國家的漁業統計資料,這些日常紀錄的數據可是都以幾十年為單位,而且禁漁物種除了保育與再生計畫外,每年依然會進行漁撈調查,評估是否再開放的可能性,這種才是真正的永續資源利用!

而臺灣沿近海的卸魚申報,也不過正在蝸步起步中而已。科學管理需要仰賴長期的數據累積,絕對不能用民粹來胡亂立法管理......這樣臺灣漁業永遠就像你被套牢的股票一樣。

還是各位認為只要棄屍就好,這種眼不見為淨的管理方式,就能讓漁業資源復甦?

至於魚翅議題,社團內已經討論到爛掉了。如果你們有認識那種可以有錢到三餐用排翅湯漱口的,麻煩請他拿鈔票來打我的臉。

且在重金屬中毒前,絕對是會因為高湯太鹹先洗腎。

最後問問網路上為數不少,隨民粹起舞在砲轟此事的「擬專家」們,請問你們的專業與良心何在?也不要這時候才畏縮說我過多情感用字,那麼請問你們在煽動鄉民衝點閱率時,又是用什麼樣的字句呢?

作者長期關心台灣漁業發展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社團法人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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