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寫詩,浪漫之外要膽大 —專訪詩人顏艾琳

2019-01-1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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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頤:如此聽來,是否女詩人透過書寫,可以向傳統的權力架構表達自我,展現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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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艾琳:應該說,創作就是主體。其實,我在創作初衷上,原本並沒有特別想要去對抗什麼,純粹是展現自我;若有抗爭的意味存在,那是作品本身已具備某種力量。我沒有刻意想要抗爭傳統權力,如果讀者讀到抗爭的意味,那應該是我的作品不自覺表達出自己的潛意識。對於創作的自我風格,我絕不讓步;因為我對生活,已經讓步太多了,在創作上,絕對絕對不能讓步。如果情欲不是自然的,那一定是我的誠實創作,誠實過度,令人無法接受?讀我詩作只讀出色情,而沒讀出女人的情慾掙扎,是讀者壓抑了自己對性愛的慾念吧!

劉曉頤:鄭愁予老師曾評論顏艾琳的詩:「艾琳來自臺灣的大南方,然而在文學領域,她抹去一切刻板印象,沒有什麼民粹鄉土需要堅持,她是人性的原鄉詩人,強調人性價值,善用她文字的魅力,不斷實驗開拓新境界,使她成為臺灣中生代最有創意而成就斐然的詩人之一,受到文壇重視以及讀者的擁戴。」其中,關於如何保持「原鄉詩人的人性」和在詩中「強調人性價值」,我想請艾琳老師回應。

或許艾琳老師詩作中的女性意識太鮮明,造成某些讀者先入為主的印象,錯以為在社會關懷詩方面,妳寫得較少。這點,也請艾琳老師回應。

顏艾琳:社會關懷層面的詩作,我並沒有少寫喔。例如詩作〈雛菊〉,討論到有關雛妓的問題,創作起因是我在電視的報導上看到雛妓跳艷舞的畫面,以及當時東部原住民少女被推入火坑的事件,深被觸痛。至於〈囚〉、〈寒食〉……等詩作,以及部分散文作品,都是直視社會的黑暗面來賦予關懷。針對一些弱勢對象,我除了付諸文字,也從事公益活動,包括當義工、義賣、捐款,以及長期認養台灣弱勢小孩。儘管自己身為作家,但我強調的不僅是「寫」,而更要去「做」,有時候做比寫的實際作用大。人一輩子都在賺錢,但像我這種人,死前不太可能把賺的都花掉,因此部分挪做公益,錢財利他,是最快的方法。從以前上班有固定薪水,每月定期捐作慈善款,到現在仍維持每月至少兩千元的捐助(不是捐給宗教團體)。詩的靈感降臨,多少得憑機會,但若實際去做善事,卻可以使人直接得到幫助。與其說太多或寫太多,總是在呼籲或喊口號,不如讓這個社會更好,多做好事,直接去付出。

關於鄭老師所說,保持「原鄉詩人的人性」和在詩中「強調人性價值」,正好扣到我的人生信念:做自己。愛地球。不要為了搏取他人的價值認同,而作違心之事。天真、自在、好奇心、勇於探索跟行動、能以一己之力甘願做最大利眾的善事,一直是我做人處世的原則。對外說直話、做公益、不畏強權。對己則是立下的志願,務必達成,過程又要求得周全細膩。有時我也覺得很累,但很享受過程中的學習、以事情完成的圓滿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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