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孟庭麗拍戲昏迷瀕危 北市府勞動局:立即啟動行政調查

2016-01-3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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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庭麗(取自網路)

孟庭麗(取自網路)

演藝人員孟庭麗26日拍戲時昏迷送醫,至今仍未脫離險境,台北市演藝業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桓浩(藝名:康凱)等人30日下午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情,檢舉電視劇拍攝過程失當,導致演藝人員過勞,要求勞動局促請電視公司面對問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賴香伶局長表示,勞動局將立即啟動行政調查,了解孟庭麗拍戲過程的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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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桓浩向勞動局長賴香伶陳情時說,演藝人員工作時間長,常常有人拍戲到凌晨五點,早上八點還要到另一場地拍戲,休息時間嚴重不足,甚至有人連續7、8天沒睡覺,電視台、製作單位雖然會配合大牌藝人時間,但小牌藝人工作時間卻拉很長,希望電視公司、戲劇製作單位能面對問題,訂定保險、團體協約等規範。

演藝業產業工會總幹事陳世偉則提出,電視公司拍戲現場經常超時嚴重違規,藝人送醫治療後,工作停頓,後續生活也成問題,希望勞動局派人到場勞檢,遏止類似事件發生。

賴香伶表示,演藝人員雖然與電視台、製作公司非僱傭關係,不能以《勞動基準法》直接約束,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務之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仍應採取必要預防設備或措施,演藝人員工作時間長,且經常夜間工作,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應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預防計畫,確實保護演藝業工作者安全。

對於孟庭麗拍戲昏倒案引發各方關切,賴香伶指出,勞動局將立即啟動行政調查,了解電視公司於戲劇製作過程,是否違反勞基法、職安法等規定,勞動局也將於年節後邀請電視公司、演藝、製作公司,與演藝業產業工會進行社會對話,希望能促成簽署職場勞動保障公約等,期望約定工時、必要休息時間、意外保險等相關規範,確保演藝業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勞動局職業安全科長李進欽指出,拍攝電視戲劇時,除演藝人員外,攝影師、錄音師、燈光師、化妝師等幕後工作人員,如因配合戲劇進度而長時間工作,也都必須依勞基法、職安法規定,給予人員充分休息時間,並制定必要的設備或設施,勞動局將針對演藝事業單位加強實施勞動檢查,以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的權益與身心健康。

孟庭麗現年50歲,本名孟祥麗,康寧護專畢業,曾擔任護士。1980年代後期,擔任電視廣告模特兒。1990年,參與電影《中華警花》的演出,正式出道。1994年,轉戰電視圈,參與電視劇演出並主持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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