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向加拿大和美國施壓要求釋放孟晚舟的同時,美國政界人士也再次警告華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
美國國會共和黨籍參議員馬可·魯比歐(Marco Rubio)星期天(12月9日)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面向全國」(Face the Nation)電視節目採訪時說,「我認為華為和中興以及更多的中國公司對我們國家利益,我們國家經濟利益和我們國家安全利益構成威脅」。
魯比歐舉例說,中國公司跟美國公司不一樣。「美國公司保障個人隱私,即使政府在對恐怖活動展開調查時也不能強迫蘋果公司給一個手機解鎖。但是在中國,沒有任何一家公司不按照政府的命令去做。當中國當局要求一家中國公司交出他們在營運國家搜集的信息時,不需要法庭命令,公司就必須要聽政府的命令。如果他們不聽,首席執行官的官位就不保,或者公司的命運不保。」
挑戰政府
魯比歐所提及的蘋果手機解鎖案,發生在2016年初。
當時,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試圖強迫蘋果公司幫助解鎖一個恐怖分子的iPhone電話,引發了是維護國家安全還是個人隱私之間的原則之爭。
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庫克認為,幫助政府解鎖會威脅到所有iPhone用戶的安全,稱繞過iPhone密碼意味著在其iOS系統中創建一個後門,而它也可被用來窺探所有其他的iPhone。
庫克為蘋果公司辯解說:「我們被要求做一些我們明知錯誤的事。所以在盲目屈從和反抗之間我們不得不選擇了反抗和鬥爭。」
實際上,商業公司與政府部門公開叫板的案例和商業公司屈服於政府壓力交出客戶信息的案例,在中國都曾發生過。不過這兩個案例中所涉及的公司都是美國公司。
2010年,谷歌因抗議中國的審查法和所謂的政府駭客行為而退出中國。2002年,雅虎公司將兩名中國異見人士的信息交給中國當局,導致他們被判刑。
在資訊突飛猛進的今天,發生在幾年甚至十幾年前的案件,已經彷彿陳年舊案,不再被人提起。正是在這十幾年間,中國經濟也一路飆升穩居世界第二,趕超美國被認為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當年抗議中國審查,以「不做惡」為信條的谷歌,近期被曝光擬在中國推出自我審查的搜索引擎。
情報法
在實力雄厚的中國公司不斷走向海外的背景下,現在讓外界更加擔心的是中國人大在2017年6月通過的《國家情報法》。根據該法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